赤水市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等规定,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订立本合同。
一、企业工资制度和分配方式
1、企业根据林业局和上级的规定,结合本场实际,制定企业工资制度并付诸实施。
2、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3、工资分配应适当向生产一线,苦、脏、累、险的岗位和工种倾斜。
二、企业工资收入水平和调整
1、确保全年不拖欠职工工资,并将随着企业效益的提高,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逐年提高职工工资收入。
2、职工在正常情况下发生的加班可实行轮(串)休或依照《劳动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特殊情况下(如法定假日、婚丧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企业应依法支付。
三、职工工资发放与支付办法
1、企业职工工资应按月足额发放。
2、工资以货币(人民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等代替货币。
四、企业最低工资保障
林场要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线。
五、奖金、津贴水平和分配办法
1、企业职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取暖费、菜金补贴、独生子女奖励费等。有技术职称人员按月享受科技津贴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在岗职工的各项补贴。
2、企业可根据当年企业的经济效益情况,为职工发放奖金,具体数额由企业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期限内双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商会议,就工资专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通报和协商,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双方应严格遵守决定。
合同期限内双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平等协商会议,就工资专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通报和协商,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双方严格遵守决定。
㈠、林场的权利和义务
1、林场应强化企业管理,加强宏观调控能力,杜绝森林资源和国有资产的流失,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水平。
2、林场根据国家和上级的规定,结合本场实际,有权制定各种规章制度与奖罚办法在全局实施。
3、林场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根据国务院《职工奖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在处罚前,征求工会的意见。
4、林场应按《厂务公开实施》的要求,对有关工资规定的公开内容,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开。
5、保障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劳动权利,依法享受特殊保护等福利待遇。
6、企业必须遵重和支持工会参与工资专项集体协商,保障职工参加工会组织的权利,支持工会行使民主参与和监督的权利。
7、建立集体协商机制,保持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㈡、林场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1、场工会要积极引导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认真落实并确保完成局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数。
2、加强对职工安全防范教育,并支持职工对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管理人员进行惩处的要求。
3、林场处理违纪职工,局工会如有异议,有权提出建议,待与林业局协商统一意见后方可处理。
4、场工会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定期监督检查林场有关工资规定的公开内容,倾听职工群众的反映。
5、积极参与工资专项集体协商,维护职工参与民主协商的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的特殊权利和利益。
6、维护林场的整体利益,并代表全场职工的整体利益,教育职工正确处理好个人、企业与国家三者利益的关系。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年1月1日始至_____年12月31日止。场工会将本合同报林业工会,林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文本后15日内无异议,本合同即行生效。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均有权提出调整和修订意见,并在十日内进行协商,修改或补充合同条款,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并经集体协商后予以变更或解除。
3、本合同在职代会上签订,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无故违约,要各自承担违约责任。单方违纪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十、附则
1、本合同适用于绥阳林业局河湾林场辖区内的所有公有和非公有制企业。
2、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林业局工会、林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一份,存档一份。
3、本合同解释权属河湾林场和河湾林场工会。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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