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驾驶员朋友:
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城市的名片。近年来,随着古城区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区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不文明、不规范停车行为仍然普遍存在。为进一步提升广大驾驶员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文明停车、规范停车”,不断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丽江城市整体形象,向广大驾驶员、车主共同发出以下倡议:
一、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应当将机动车按顺行方向,车身紧靠道路右侧边缘线停入泊位;机动车停放不得超出泊位线,不得占用两个停车泊位。
二、机动车不得在停车泊位外停放,不得占用公共汽车停靠站、人行道、消防通道、绿色通道等停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含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的停放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及机动车泊位。
三、需临时停车上下客的,应靠道路右侧顺行方向临时停车上下乘客并快速驶离,不得在交叉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临时停车。
四、保持车容车貌良好,做到文明规范停车,倡导身边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五、广大交通参与者要树立主人翁意识,争做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的监督员,要做到主动抵制、坚决制止。
美丽丽江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文明出行,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共同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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