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乙方就工程施I过程中的安全、质量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1、施工现场必须按施工方案布置,施工材料及设备、工具不乱摆乱放,做好文明施工;
2、施工期间乙方人员不得酗酒、闹事、打架,不做违法行为,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负责;
3、乙方进场到施工撤场期间要做好防火、防盗及—切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预防工作;
4、施工现场应做好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有护栏及警示标志。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施工,如需用明火,必须申报并做好安全防火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施工;
5、项目部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负责人对所承建过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保证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的标准,不偷工减料,不粗制滥造;
6、工程所有的各种材料、构配件、设备、混凝士等严格按规范的要求,使用前在监督下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人员进行施工质量检查评定,关键程序需经建设单位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8、消除质量通病,由专人负责检查落实,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整改直至符合规范要求;
9、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保证: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各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主要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质量验收符合规范要求;
10、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和义务。
上述承诺严格履行,诚实、守信确保施工安全及质量,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质问题,乙方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保证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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