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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方案

2022-10-18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一、工作目标

  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要求,坚持“就地就近”和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各部门、单位、企业在城区重要路段、路口开展文明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增强市民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全社会形成“文明交通,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任务及时间

  (一)活动任务

  志愿者在执勤民警的指导下,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不遵守交通信号和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积极营造安全出行氛围,维护交通秩序,缓解交通压力,提升城市交通管理和谐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具体任务如下:

  1、对行人不走人行道、翻越护栏、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2、对三轮车、电动车逆行、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载客、乱停乱放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3、对机动车随意调头、乱停乱放、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占用非机动车道、开车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二)活动时间(根据作息时间变化,另作通知)

  1、上午7:30——9:00;

  2、下午17:30——18:30。

  五月为主题活动月全面铺开,周一至周五由市直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周六、周日由义工组织具体组织实施。其余月份另行组织重点路口志愿引导活动。个别路口上岗服务时段可结合实际高峰拥堵时间调整。

  三、活动区域安排

  第一片区:振兴大道政府转盘——振兴大道望江路口

  牵头单位:市委办

  参与单位:国税局、建投公司(政府转盘路口)

  规划局、环保局(九龙路口)

  住建局、安监局、联通公司(建行转盘)

  第二片区:振兴大道望江路口——振兴大道燕京渠化岛

  牵头单位:人大办

  参与单位:物价局、司法局、中行(望江路口)

  地税局、移民局、移动公司(龙头转盘)

  人社局、商务局(万象大酒店路口)

  国土资源局、工行(燕京渠化岛路口)

  第三片区:襄沙大道楚都山庄路口——楚都巷路口

  牵头单位:政府办

  参与单位:畜牧兽医局、水务局(楚都山庄路口)

  卫计局、经信局(鲤鱼湖路口)

  教体局、文旅新局(城关中学门口)

  供销联社、招商局(西街口)

  行政审批局、粮食局(楚都巷路口)

  第四片区:襄沙大道楚都巷路口——宜城大道路口

  牵头单位:政协办

  参与单位:农业局、总工会、妇联(自忠路口)

  科技局、统计局(武商门前)

  交通运输局、团市委(中华路口)

  第五片区:自忠路

  牵头单位:市纪委

  参与单位:审计局、质监局(实验小学门前)

  民政局、林业局、工商局(中医院门前)

  组织部、财政局、农行(京忠路口)

  宣传部、发改局、老干局(紫阳观路口)

  统战部、电信公司、烟草局(好邻居路口)

  第六片区:育才大道、宜城大道、情侣路

  牵头单位:政法委

  参与单位:法院、信访局(二中路口)

  行管局、气象局(气象局路口)

  检察院、广电台、盐务局(紫阳观路口)

  食药监局、党校(医院门口)

  城管执法局、建行(一中路口)

  公安局、邮政局(环翠小学路口)

  注:周六、周日义工组织由交警大队统一安排。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分类指导,切实把此项工作当作提升驾驶人和行人素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强化教育,预防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每周制定上岗执勤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布,并将执勤名单每月向市文明办上报一次,力求活动扎实有效,长期顺利开展。

  (二)参加岗前培训,确保文明安全。教育志愿者在文明交通劝导服务活动过程中使用文明用语,行为规范,听从交警指挥,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不得强行在车辆前方拦车、随意追车、强行拉拽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坚决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三)加强交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LED屏宣传文明交通知识,传播文明交通理念;各临街单位要悬挂宣传标语,引导正确舆论导向;交通志愿者要将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摆放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街道;交警部门要印制交通安全宣传资料交由志愿者广泛发放;新闻单位要及时曝光各类不文明交通现象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四)开展文明劝导,严治交通违法。各路口都要安排至少一名民警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除指导志愿服务者在路口正确文明劝导、宣传、纠章外,还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严格整治,宣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志愿者要统一标识,佩戴口哨(各单位自备),主要路口使用警戒绳(市交警大队统一配发)。

  (五)明确工作责任,严格检查督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要联合市文明办组织工作专班,对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专项督查,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如一个月内3次以上发现有未安排劝导人员和开展活动的单位,将取消文明单位的评选资格。各单位对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的人员排班、时长要进行记录,可结合实际调整志愿者工作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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