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太平镇党办、镇妇联、镇文化站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20xx年9月28日上午9:00在郭庄子村休闲广场举行。
三、参加对象:
全镇各行政村(社区)群众。
五、参赛人数:
每支参赛队伍最少20人,最多不超过50人。
六、比赛形式:
本次比赛不限舞种,参赛队伍可从各种舞种中自行选定或加以改编,所编动作必须符合广场健身特点:自娱性与表演性为一体,热情欢快的表演内容,具有流行性、以健身为目的,以集体舞为主体的表演形式。
七、比赛时长:
每支参赛队伍的参赛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八、评分标准:
评委依据参赛队伍的整体精神面貌、动作的表现力和整齐度、队型的编排、音乐的选用及参赛服装的搭配等方面进行评判。
具体评分实施细则如下:
1、精神面貌(1分):参赛人员能较好地展现健康明快、欢乐和谐的文化特点,具有时代感、能抒发健康情怀,能够充分展示体育健身风采。
2、艺术表现(2分):参赛人员对音乐的理解准确,编排动作符合音乐旋律;音乐清晰丰满,紧扣比赛内容,有良好的视听效果。动作到位、富有节奏感、表情乐观自然、有较强的表现力,动作整齐一致,能充分展示本次大赛积极向上的体育健身精神。
3、表现形式(2分):比赛过程中队形编排变化新颖、流畅协调,有特色、有层次、有艺术感染力。服装造型、道具符合参赛内容和风格,与大赛主题相一致,起到很好的视觉冲击力。
九、奖项设置:
比赛设优秀表演奖、表演奖分别予以奖励。
十、报名及时间安排:
1、各参赛队应于9月10日前将报名表填写完整并盖章后交至镇党办,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2、各参赛队领队于9月20日上午9:00到镇政府三楼会议室参加联席会议,抽签决定出场次序。并将音乐光盘交到镇党办,或将参赛音乐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文件应标明参赛队伍名称、曲目名称、曲目时长。
十一、经费:
各参赛队服装、交通自理。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也日益提高。广场作为城市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求也日益提高。作为人们交往、休息、娱乐、观赏等活动阵地和载体,已经融入市民的整个生活体系,群众文化在广场中得到了广泛的体现,广场文化被不断地赋予新的内涵,成为人们喜欢与向往的公共活动场所及展示空间。广场舞蹈是由人民大众自发而形成的,其对开展城市文化有着重要的意义。广场舞蹈为城市打造广场文化品牌提供了突破口,已成为一道展示市民文化生活的城市景观。有效 破口,已成为一道展示市民文化生活的城市景观。有效地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既让现代文化得以迅速流行,也使传统文化绝处逢生,进而促进人们生活更加积极向上,更进一步推动了和谐海西的建设工作。广场文化活动的兴起,很大程度满足了现代人多方面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满足了人们的审美情趣和审美的要求,使人们的文化审美意识提高;广场文化活动的兴起,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能够展示社会的精神文明,对社会文化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
为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推进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活跃和丰富我县群众文化生活,促进文化惠东建设,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体育局定于20xx年“三八”节期间举办惠东县“舞动惠东”广场舞比赛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 办:中共惠东县委宣传部
惠东县妇女联合会
惠东县体育局
成立广场舞比赛活动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比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主 任:徐 毅(县委副书记)
副主任:卓秀丽(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王正印(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郑爱丽(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社科联主席)
沈 青(县妇联主席)
刘伟彬(县体育局局长)
黄 忠(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伟东(县卫生局副局长)
陈建华(县供电局党委书记)
廖湘香(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黄继传(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廖俊辉(县消防中队指导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联,由县妇联胡清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本次广场舞比赛活动的日常工作。为确保赛事的公平、公正,由组委会邀请专家担任本次比赛的评委。
二、职责分工
1、县委宣传部、县妇联、体育局负责比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2、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县交警大队负责做好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维持工作。
4、县供电局负责做好演出场地的电力保障工作。
5、县卫生局负责做好现场医疗应急工作。
6、县消防中队负责做好现场消防安全工作。
7、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录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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