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51号422寝室的学生, 本人于20xx年2月21日学校的寝室安全检查中被发现了书桌下方的违章电器,对于使用违规电器所产生的巨大安全的隐患,我在这深感歉意和后悔。我清晰地认知了到此次行为的严重性,我的错误不但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危及到了室友及整幢寝室同学的生命安全。事后对于此次错误的焦急促使我鼓起勇气向王老师坦诚自己严重错误,在简短的谈话中我对于使用违章电器的行为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和深刻的自剖。
犯错原因及过程:
21日是开学的第一天,我于20日上午到学校报道,由于寝室位置位于北面常年晒不到太阳,寝室一直很阴冷,父母在看到寝室环境后下午就送来了小型的取暖器,虽然我告知父母学校不允许违章电器的使用并且在每个寝室都安装了限压器,但是经过一番内心挣扎后还是留下了取暖器,并使用了一次。因为是开学的第一天加上学校每晚的11点寝室都会断电,我在使用后也没有多加考虑,直接放在了书桌下面。21日上午结束了早上的课程后,我和室友约定外出购买必要的生活用品,回来以后经同学告知我的违章电器在今天的安全检查被发现。此后,我对此万分焦虑,着急,一方面后悔留下取暖器,另一方面对自己进行认真的反思。
剖析错误原因:
一.没有认真阅读《学生寝室规则》取暖器这种大功率的用电器,在寝室里严禁使用,这是明文规定的,违反规定是要受到相应的处罚的。且校领导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宿舍内不能出现违章电器,但我却没有足够的重视且将其当成了耳旁风,而犯了错误,这也是对各位对领导的不尊重.对此我感到非常的惭愧。
二.没有注意到安全隐患。取暖器如果发生短路,可能引起火灾或者触电这种悲剧。这种悲剧无论是在我们学校还是在世界各地都有发生,我们也都知晓,财产损失,人员伤亡,一幅幅悲惨的画面历历在目,我深知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的危险性,很可能引起火灾,即使小心谨慎地使用仍有潜在的危险,况且校内也曾有过类似的案例。校方明文规定严禁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是为了保障每一位同学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却没有引起我思想上的足够重视,总是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小心使用,用完后立刻拔掉电源,况且且只是偶尔使用就不会出什么问题.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们自由散漫,为图一时便捷,不顾公寓的有关规章制度。 对学校的规章制度贯彻不够彻底。
三.没有顾及他人的利益。我使用了取暖器,舒服方便了自己,却没有考虑到其他同学的利益,为了自己的私利,使用违章电器,如果真的发生不幸的事情,其他寝室的同学也会跟着遭殃。我这种牺牲他人安危而图一时舒服的做法是极其错误的。做为一名大二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没有为学弟学妹们做到良好的榜样,给学校老师对宿舍的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麻烦.
这些错误不仅给自己,给同学,给学校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危害,也给老师的管理造成极大不便,同时还让老师为我们担心。我想造成这些错误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自己的惰性;
第二:自己安全意识淡薄;
第三:欠缺对公物和私人财物保护意识;
第四:欠缺对学校和同学的责任心;
第五:报有一定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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