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全体教职工的身心健康,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之中,确保我校有一个文明、安静、舒适的健身环境,特制定健身房使用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进入健身房,任何人不得穿高跟鞋、硬底鞋、皮鞋。
第二条健身前要先熟悉器械使用方法,做到规范使用,保障安全。健身时要摘下钥匙串和手机等硬物,以防伤害身体和扎坏器械座、背软垫。
第三条要爱护健身的各种器材和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第四条违反操作规程,随意拆卸器材等人为原因造成器材损坏者须按价赔偿。
第五条严禁在健身房内吸烟,吃瓜果等零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丢弃纸屑等垃圾。
第六条要讲究文明、秩序,互相关照,不得喧哗,不得干扰正常工作秩序。
第七条健身房内的器材一律不予外借,球台不得位置挪动,跑步机不得穿鞋上去使用,严禁用器材打闹取乐,严禁乱扭乱扳,健身结束后要自觉放回原处。
第八条健身房开放时间: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第九条管理员要每天打扫卫生一次,保持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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