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委有关文件要求部署,做好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根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为保证本次抽查取得实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随机抽取城区内燃气责任有限公司。
三、抽查内容
是否符合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要求的各项条件和标准,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灌、站等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技术力量是否达到相应标准;是否存在经营违法行为;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燃气的强制标准及规章制度等。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局成立20__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__年燃气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匹配分组、督导检查等工作;法规股负责法律法规方面的指导。
2、全系统凡抽取到的执法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依法组织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各科室要考虑业务相关度、工作安排等因素,统筹协调本次联合抽查工作,保障本次抽查按时依法严格检查,不走过场。
(二)检查方式
1、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制式表格,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如实记录。
(三)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
1、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问题,违法行为轻微的,采取教育、建议、提醒等行政指导措施,引导其按照规定施工。
2、违法行为严重,需要立案处理的,检查人员应将问题线索移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3、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另行公示。
(四)公示抽查结果
1、抽查结果公示路径。抽查工作结束后,负责抽查的执法人员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后,将抽查结果录入“政府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
2、抽查结果公示时限。负责抽查的执法人员应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归集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已经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计划,认真抓好落实。此次联合抽查,是我局今年初次统一组织的抽查,各业务科室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部署时间,明确此次抽查任务,科学合理,依法有序开展,为今年后续开展的联合检查打好基础。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参加联合抽查的科室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
(四)组织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要组织专门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要重点突出培训检查工作流程,确保检查程序标准化;要统一规范检查资料保存、装订标准,确保存档有序,查询有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