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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

2024-05-06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和“昌平区教委关于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组织机构

  组长:王军(校长)

  副组长:张宏(副校长)

  专人负责:王建和(教学主任)

  组织成员:刘继文、李海辰(德育主任)、张欣凤(教学副主任)、王建龙(图书管理员)、教代会成员、教研组长、班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审核,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三、遴选审核程序

  1.初选: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

  2.评议:教研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进行评议,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3.确认: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报请校长批准,教务处备案。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4.备案: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提高认识,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2.加强监督检查,学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

  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3.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课外读物,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4.凡发现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要求立即停止发放,依法清理整顿传播色情、低俗信息等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的课外读物。

  5.凡未经备案审查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阅读未经审核备案的学习类课外读物。对违规传播、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要严肃问责。

  6.对违反以上规定学生,没收书籍,予以警告处分。

  五、学校目前课外读物情况说明

  1.目前学校引入课外读物共7457本,订购的主要渠道是政府采购,不存在违规引入课外读物的情况。

  2.学校为学生推荐的出版物来源为国家正式出版社正规出版物。

  3.学校制定了课外阅读相关的.管理办法,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4.学校为学生推荐的出版物没有违反《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六条禁止的内容。

  5.学校没有违反《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强买强卖商业推销行为。

  6.学校中没有教师私自向学生推荐非正式出版物。

  7.关于学生阅读实效性,学校每班教室设立图书角,图书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情况进行选择,图书管理员负责定期进行更换。每周开设课外阅读课程,由语文教师指导学生读书,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提高学生的阅读方法、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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