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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交通管制通告

2020-11-19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为保障20xx年清明节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市民群众祭扫等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3月18日、19日、25日、26日、4月2日、3日,4日,每日7:00至15:00,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森林大道(青王路路口至光谷四路口)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除外)。

  (二)青王路(武东路至珞喻东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三)316国道(苏家墩至左庙路)只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苏家墩往左庙路方向)单向通行(公交车除外)。

  (四)百合路(光谷三路至光谷四路)、光谷四路(森林大道至百合路)、森林大道(光谷三路至花山大道立交)禁止车辆停放。

  二、3月25日、26日,4月2日、3日、4日,每日7:00至15:00,汉阳大道(金龙路口至孟家铺地铁站)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出租车、持证车辆除外);从王家湾至蔡甸方向车辆一律经三环线、汉蔡高速绕行;进行殡葬活动的车辆在交通管制期间允许通行禁行路段。

  三、3月18日、19日、25日、26日、4月2日、3日,4日、5日、6日、7日、8日、9日,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金山大道、公路、临空港大道、环湖路、路、东柏公路、吴新干线禁止教练车通行(社会车辆通行方式不变)。

  (二)公路(路至环山路)禁止载货汽车由南向北行驶(社会车辆通行方式不变)。

  (三)茶场东路(路至停车场)禁止车辆由东向西通行。

  (四)路(路至公墓)禁止车辆由东向西通行。

  (五)路(府河堤至公墓)禁止车辆通行。

  四、3月18日、19日、25日、26日、4月2日、3日,4日,每日6:00至12:00,岱黄高速和江岸区谌家矶大道、堤边路、汉黄路、塔子湖东路、解放大道(汉黄路口至堤边路口)禁止大型载货汽车通行。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通行状况,视情采取其它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时,交通参与者应服从交通民警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六、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相关知识

  实施交通管制一般采取以下措施:

  (一) 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

  (二) 设置警戒线,划定警戒区域;

  (三) 控制现场制高点

  (四) 控制区域性交通管制;

  (五) 查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盘查嫌疑人员;

  (六) 禁止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七) 责令围观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聚集的人群立即解散;

  (八) 对不听警告和命令、拒不离开现场的人依法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等必要的非杀伤性警械强行驱散;

  (九)对经强行驱散仍不离去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十)对现场的嫌疑人员及其所带恶物品,可以进行搜查、检查,对非法携带的武器、管制刀具、标语、传单等物品,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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