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见证人: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兹因借款事宜,特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元整(小写: 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具体以实际到账金额和日期为准。
二、借款期限 (天、月、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三.利息为月息 %,借贷期限届满时连本带利一并付与甲方,不得拖欠。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用于投资经营,不得转移用途。
五、借款方如不能按要求时间还本金和利息,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可要求借款方提前还本付息。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
六、如借款人不履行或者完全不履行还款义务,乙方自愿接爱法院强制执行。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甲 乙双方签章或捺手印且乙方收到甲方出借款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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