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卫生局:
为响应国家扩大内需项目政策,落实全区改善民生打硬仗工程,经区卫生局批准,对政府主办、城关区卫生局购置、城关区第三医院承建使用的盐场路草场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进行装修。(此中心位于城关区盐场路367号,房屋总面积2128.09㎡)
xx年初,根据甘肃省发改委()714号文件、兰州市发改委()324号文件、城关区发改委()251号文件精神,经过城关区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政府投资3404.944万元购买房屋,同时拨付装修款150万元。xx年11至12月与甘肃天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署购房合同,委托甘肃金源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图纸。xx年7至9月,经兰州市招投标管理局审核,全权委托甘肃博昱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中心装修工程招标工作,与甘肃凯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签署工程监理合同。xx年9月,甘肃金士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工程合同价款146.5万元,xx年10月4日工程开工,xx年12月4日工程竣工,工期63天。工程变更增项379737.40元。xx年3月2日,由建设方城关区第三医院、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邀请城关区监察局、城关区审计局、城关区发改局、城关区财政局、城关区项目办、城关区卫生局召开装修工程竣工验收会,验收结果合格,施工单位自检意见合格。
该装修工程按照项目要求现已全部完成,为此,特申请工程审计。
妥否,请批复。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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