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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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身份证号:
现住址:
甲方与乙方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自至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至 止。
2、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无固定期限,自起,至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至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门)担任 (职务或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工作任务,具体内容详见《岗位职责》。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除涉及合同变更外,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作相应变更。
4、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每日8小时(不含公司安排的就餐时间)的工作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安排乙方加班。
2、甲方按国家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二天。
3、在国家法定节日期间,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调休。
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执行。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乙方按甲方规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以现金方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每月支付一次。其支付时间为每月15日(遇节假日提前支付),系支付上月1日至上月月底工资。
2、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报酬的标准和办法为:直接发放现金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3、甲方在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后,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同等时间补休。
4、其他奖金、补贴等按照甲方规定执行。
第五条 保险福利
1、甲、乙方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乙方因工伤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
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按照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4、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5、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七条 规章制度
1、甲方根据管理需要,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有权制定包括工资、奖惩、劳动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乙方严格遵守。
2、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经员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以乙方签收或宣传公示栏、开会学习等形式予以公示的,均视为乙方知晓并同意遵守。
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延续
1、当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情形发生时,本合同即终止执行。
2、本合同期满,乙方继续工作,甲方未在1个月内提出终止合同的,本合同自动延期1年。
第九条 劳动合同变更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变更本合同约定内容的,需与乙方协商一致,并填写《劳动合同变更书》。
2、《劳动合同变更书》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A、迟到2次以上(不含2次)或早退一次;
B、旷工1天以上;
C、提供虚假个人资料;
D、按照考核标准成绩低于70分的;
E、其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按照《员工手册》规定有重大过失行为之一的。
3、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4、甲方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合同期限未到,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需提前3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员工手册》作为甲方的重要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中所列规定作为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的条约。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解除本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2、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影响甲方正常工作或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赔偿费用。
3、乙方未经批准,无故2天(含2天)以上不上班,视为旷工,甲方有权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自动离职员工甲方有权扣发乙方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其他损失按照第二条处理。
第十四条 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的无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盖章):
鉴证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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