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灵周(以下简称:甲方)
袁尚国(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乙双方终止合伙 购买的HCMBWDOOAOCl200630号挖掘机,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购买挖掘机出资事宜
1、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HCMBWDO~AO0200630号挖掘机价值为1 1 0 7 0 0 0元,已支付购买挖掘机款2 2 2 0 0 0元,公证费、保险、保证金9 6 7 9 0.5 0元,共计318790.5元。仍欠挖掘机款88 5 0 0 0元。(该款以甲方的名义办理的贷款,乙方为担保人)。
2.甲方已支付购车款220000元,乙方已支付购车款98790元。
第二条 合同终止后经营盈余清算及挖掘机归属
1、双方经营期间2 0 1 1年6月3日之前营业收入由乙方收取,期间的债权 元由乙方负责偿还(油款、司机工资等 元),该债权与甲方无关。
2、挖掘机号为HCMBWDOOA00200630的所有权归甲方。甲方支付给乙方购买挖掘机款98790元,另加1210元,共100000元(拾万元)。
第三条 挖掘机(按揭)贷款偿还及担保事宜
该挖掘机号HCMBWDOOA0020063G的贷款由甲方偿还,该贷款乙方不再承担还款责任。乙方同意继续使用自己姓名作为该挖掘机(按揭)贷款提供担保,不承担逾期还贷和任何违约责任。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签订地、履行地均在东营市东营区。
甲方: 乙方:证明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
今收到 交来购买的HCMBWDOOA00200630号挖掘机款大写元。
收款人: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