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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收银员管理制度

2023-07-18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一、收银日常作业管理制度

  1、收银员每天应提前5分钟到所在收银机,进行班前准备工作,欲期不到者,按迟到论处。

  2、收银员在营业场内,身上不能带有现金,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和可能产生的公款私挪现象。违者罚款5—10元。

  3、收银员在进行收银工作时,不可擅自离开收银台,以免造成钱币损失,或引起等候结算的顾客不满与抱怨。如每发现一次者,纳入当月考核,对情节严重者罚款5—10元

  4、收银员不能为自己的亲朋好友结算收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和可能产生的,收银员用收银职务的方便以低于原价的收款登录到收银机,以企业利益来图利于他人私利,或可能产生的内外勾结的“盗窃”。违者除补尝损失的5倍外,罚款20—5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收银台上除茶水外,收银员不能放置其他任何私人物品,因为收银台上随时都有临时决定不要的孤儿商品,如有私人物品也放在收银台上,容易与这些商品混淆,以免他人误会,违者除纳入当月考核外,罚款5元。

  6、收银员不能任意打开收银机抽屉查看数字和清点现金,因随意打开收银机抽屉,既引人注目造成不安全因素,也会使人产生对收银机营私舞弊的怀疑,或造成不安全的事故发生。如有此类现象发生者纳入当月考核。造成安全隐患者,追究其经济责任。

  7、不启用的收银通道须用链条连接,以免顾客混出卖场,从而造成不必要的商品损失,如有此现象者,纳入当月考核,对造成经济损失者除陪偿所有经济损失外,罚款5—10元。

  8、在备用金的留放方面:多次因备用金留错而造成长短款现象者,根据次数多少纲入当月考核。

  9、除两名收银组长外,其它收银员一律不能进行退货业务,否则按违纪论处,情节严重者罚款5元;对于商品打折业务,须经相关领导签字许可,不可私自打折,若发现,除对折让金额个人承担外,并处以折让金额1—5倍的罚款。

  二、收银员引起顾客投诉处罚制度

  1、因操作失误,造成多扫而引起顾客投诉者,除纳入当月考核外,即每次扣5分。

  2、收银员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漏扫商品者,除按漏扫商品售价2倍金额陪偿外,每次罚款5—10元。

  3、因收银员态度原因而引起顾客轻微抱怨者,每次扣分5分;引起顾客强烈不满者,每次依据情节轻重处罚10—20元;造成不良影响的,即被媒体报道者,当月下浮基本工资的10%。

  4、收银员因吃饭倒班不合理,造成因顾客排队抱怨者,根据情节纳入当月考核。

  三、收银员日常纪律考核标准及处罚制度

  1、对激励机制、倒班不满,但又不当面指出不满原因而在背地乱说者,每次扣5分。

  2、收银员工作区域即收银台脏、乱、差者,依据对超市危害严重性,对其纳入当月考核。

  3、收银员因请假手续不清,而造成前台无人收款现象者,对收银组长。纳入当月考核。对当事人处以5—10元的处罚。

  4、收银员未严格按照收银工作流程及服务用语操作和接待顾客者,每次每人扣5分,对类教不改者处以5—10元的罚款。

  5、在微机硬件维护方面,由于违规操作或误操作而造成POS机无法正常工作,从而影响正常销售者,纳入当月考核,对情节严重者给予5元的经济处罚。

  6、收银员不配合收银组长安排吃饭时间而造成脱岗现象者,每人每次给予5元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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