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提前解除终止〈外派常保服务合同书〉的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由下列双方针对:某物业公司向甲方提供保洁服务,已不需乙方提供服务,签订如下协议:
甲方: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鉴于:
(1) 甲方和乙方于X年XX月XX日签署了《合同书》;
(2)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提前终止解除该《合同书》。
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 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
(1) 甲方向乙方提出,并且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
方已签署的《合同书》。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该协议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相应免除另一方在《合同书》项下的各项义务;
(2) 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并且甲方不再对乙方负有任何其他钱款、费用。
2. 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诺及保证
(1)解除《合同书》不会导致一方产生对另一方的任何责任负担;
(2)解除《合同书》不会导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存在诉讼和潜在纠纷的可能性。
3. 管辖法律: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甲 方: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