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落实交通事故责任,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保证乙方及乙方安排的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2)乙方保证乙方及乙方安排的驾驶人不利用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
(3)乙方保证乙方及乙方安排的驾驶人不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后使用机动车;
(4)乙方保证乙方及乙方安排的驾驶人的驾驶证真实有效,乙方更换驾驶员需立即通知甲方;
(5)乙方保证乙方及乙方安排的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相符;
(6)乙方保证乙方及乙方安排的驾驶人按照有关规定营运,不超载货物;
二、乙方违反第一条之规定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者赔偿责任等,完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若相关权利人向甲方追偿,乙方负有向甲方全部赔偿的义务。
三、乙方在购买现有车辆保险外,第三者责任险在原有50 万基础上还应购买保险额100 万的意外险,费用4000 元(该保险必须购买)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字之日5 日内,将相关费用交给甲方,由甲方代为办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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