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位于新华路南端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家属院内,为砖混结构所售房屋建筑面积130平方米;甲方所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永久拥有权。
第二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拾叁万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第三条:付款方式:现金一次付清。
第四条:甲方将交款凭证交于乙方,待学校分房后及时将房屋钥匙在三天内交与乙方。如果该房办房产证、土地使用权等有关手续,甲方房产由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过户房产时,甲方必须及时配合过户给乙方,因过户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该房后续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之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回或退回房屋,违约方应付房款的四倍金额赔偿给对方做为违约金。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甲方夫妻双方、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甲方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及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住址(工作单位):_________
住址(工作单位):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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