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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督导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2021-10-09 来源:客趣旅游网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两项督导”“教育强县”督导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xx〕17号)精神,对照《福建省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标准》,我区认真组织开展了区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自查工作,现将区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海沧区位于厦门市西部,东与厦门岛隔海相望,西与漳州接壤。xx年成立海沧台商投资区,20__年成立海沧区,20__年设立海沧保税港区,目前实行投资区、行政区、保税港区“三区合一”的管理体制,面积186.46平方公里,下辖4个街道、16社区、20村委会,实有人口53.7万(户籍人口19.3万,流动人口34.4万),海沧保税港区占地9.51平方公里,是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重要组成部分。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区、全国法治县(市区)先进单位、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荣誉。

  我区共有公办学校37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0所23个园点(省示范园7所,市示范园2所),小学18所19个校点(含省级示范小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7个校点,完全中学2所3个校点(省普通中学一级达标校2所),初中校2所,职业中专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民办小学5所,民办幼儿园48所。

  全区在岗教职员工5273人,全区学生人数共计66792人,其中,幼儿园儿童数18989人,小学学生数32461人,初中学生数9599人,高中学生数2965人,中职学生2747人,特教辅读班学生31人。6-14周岁三类残疾93人,入学率100%。

  20xx年,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立足新起点,抢抓新机遇,引领新常态,围绕“优质”和“均衡”两条主线,进一步普惠发展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多样化发展高中教育、提优发展职业教育,实现特殊教育现代化、社区教育全民化,各级各类教育继续保持全面协调发展态势。近年来,海沧区紧扣市委、市政府加快跨岛发展的战略部署,秉持“素质引领、均衡发展、管理创新、特色立校”理念,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实现了教育发展“三个三”,即“三个100%”、“三个全省率先”、“三个分列省前茅”,通过推广“名校办分校、老校带新校”的合作办学模式,创办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华中师大厦门海沧附属中学和附属小学、厦门一中海沧分校和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走出了一条海沧特色的教育强区之路。先后高水平通过首批省“教育强区”和“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的评估验收,获评全市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全国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取得全省“六连冠”,率先全市实现优质高中100%覆盖,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自查情况

  (一)尽职尽责,政府履行公共服务主体责任

  1.高站位谋划,依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区委区政府把教育发展摆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发展战略地位,通过制定出台《海沧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海沧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定期召开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会,就学校布局规划、办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素质教育推进、校车安全管理、教育资源优化、教育质量提升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2.高标准推进,各尽其责健全教育协调机制。成立海沧区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政府办、建设局、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国土房产分局、规划分局、环保分局、各街道办、土地储备公司、城建集团等部门,定期听取和研究教育规划落地实施相关问题,截止至20xx年12月30日已召开第四十二次例会,有效推动了教育项目落地推进过程中的问题的解决。20xx年续建项目11个,开工项目12个,其中竣工交付项目14个,新增学位1.02万个。全年完成13079名适龄儿童的招生录取工作,其中,幼儿园小班3010人,小学一年级6168人,初中一年级3901人。

  3.高水平整合,各界参与推进教育健康发展。区委区政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呼声,征求社会各界的建议,近三年来确立了20xx年民办幼儿园消防改造项目、8个社区书院建设项目;20xx年投用1所小学1所九年制学校项目、民办幼儿园教师学历提高培训项目、区文化馆建设项目、推广全民阅读实体书店扶持项目、投建9个社区书院项目、公办编外民办学校教师免费体检项目、20xx年青礁小学霞阳小学天心岛小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投用3个中学项目、开办2所幼儿园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营养餐补助计划项目等11个项目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政协代表的呼声,近三年来收到人大政协代表在海沧实验中学初中部操场建设地下公共停车场以缓解该区域停车难问题等教育议题议案52件,办结52件。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通过建设监督投诉平台,建构起了家长、教师以及社会各界参与学校日常管理的监督建议渠道。

  区政府积极推进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的共享开放,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等多家学校建成了厦门市学校资源向社会开放的示范点。

  (二)依法治教,建立健全学校管理体制

  4.党建为先,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创新建立公民办学校党建“1+N”管理模式,有11家公办学校与51家民办学校结对,通过帮扶引领,实现全系统党组织与党建工作的全覆盖,督促基层党组织履行一岗双责,提升党建水平。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学习活动,推进中心组学习教育规范化、全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狠抓党风廉政教育与监督工作。针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进一步梳理《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目录》,构建权责清晰、风险明确、制度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深入开展家风家训活动,开展节假日专项监督和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领导责任追究。

  5.简政放权,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进教育“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实行依据学校章程自主办学,建立健全学校管理体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我区在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先行先试教师薪酬包干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完善校长负责制,根据“试点先行,积极稳妥”的原则,20xx年在7所学校试点缺编岗位工作总额包干制,20xx年再新增1所学校试点缺编岗位工资总额包干制,20xx年将2所缺编岗位工资总额包干制试点校调整成工资总额包干试点校。进一步下放教师薪酬裁量权,使学校能够在考量教师工作情况的前提下,真正实现编制内编制外“同工同酬”,吸引了大量优秀有特长的教师投身海沧教育,有力缓解教师编制需求不足的问题,有效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6.依法治教,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我区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通过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做好“两单两库一表格,平台加细则”工作,全面规范教育执法行为。区政府和教育部门、学校没有下达中考、高考升学指标,没有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排名奖惩。严格执行厦门市最严减负令规定,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规范书面家庭作业时间和考试次数,各校的大课间和课外活动形式多样,学生睡眠和休息时间得到保障。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综合实践活动丰富多彩,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没有重点校、校中校和一校两制现象,没有设重点班、实验班和提高班等现象。

  7.一岗双责,加强教育安全保障工作。我区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教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安全无事故作为学校第一工作目标,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出台《海沧投资区、海沧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厦海委办〔20xx〕70号),《《厦门市海沧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厦海政办〔20xx〕56号)等多份安全工作规范性文件,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区政府划拨专项经费配齐配足学校保安,并为保安配备安保器械八大件,重视和加强校门保卫工作,建立应急报警渠道,全区所有学校都安装校门报警监控110联动系统,与当地派出所报警系统连接,确保校园应急事件发生时,警力能在最短时间内快速反应。认真执行厦门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健全校车准确信息档案,将校车纳入“厦门市重点车辆交通安全动态监管平台”,通过监控终端线上巡查、跟踪,结合线下实地抽查,准确掌握区域内所有审批校车的运行动态。按照校车管理“六定”的原则,对发现违规运行的校车及时处置并记录在案;对多次违规、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车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建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定期排查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开展校园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为认真落实国家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印发了《关于做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全区各校开展了校园欺凌等安全专项督导,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经常性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督查。近年来,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零犯罪,校园未发生火灾事故、治安事件、责任性师生意外伤害事故,未发生重大影响稳定的事件,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8.依法督导,推进教育督政督学工作。20xx年11月,我区成立了海沧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主要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包括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督导的政策意见、审议教育督导有关规划和重大事项、聘任区教育督学等。区教育督导室机构独立,财务核算独立,人员编制独立,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现有专职督学5名,兼职督学77名,形成了覆盖辖区内各级各类教育的教育督导队伍,按要求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依法对各级各类教育实施督导和评估监测,督导结果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学校校长考核及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20xx年被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评为“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

  9.有效落实,推进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我区成立了“海沧区语言文字委员会”,区政府分管区长担任语委会主任,下设“海沧区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海沧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分管局长担任。区教育局教育科专职落实具体工作。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纳入区教育局工作经费同等预算,按项目支出。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计划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啄木鸟行动”、“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普通话宣传周”等系列活动,20xx年4月海沧区教育局、海沧区语言文字委员会主办了首届小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汉字规范书写的水平。

  (三)坚持投入优先保障,教育经费管理机制规范

  长期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安排资金,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按时足额拨付资金,按照“三增长一优先”的要求,不断加大教育投入。

  10.健全机制,保障教育经费落实到位。我区教育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学校建设、装备等全额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教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励金、文明学校奖金、绩效考核奖金纳入财政预算拨付,并实行预算单列,对偏远学校实行倾斜,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贴300元/人月。20xx年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为17.87%。普惠性民办园公用经费纳入区财政按期拨付,并补助部分设备购置费。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经费按规定落实到位,中职实行免费教育和助学金制度,保证人员工资和外聘人员工资足额到位,特殊教育学校按义务教育学校8倍公用经费纳入预算安排。

  11.加大投入,教育经费三个增长逐年提高。20xx年、20xx年、20xx年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增长率分别为38.74%、-1.37%、26.68%,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率分别为6.24%、-9.49%、15.07%,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其中20xx年全区公共财政教育支出154168万元,比上年121700万元增加32468万元,增长26.68%;全区财政经常性收入317472万元,比上年增长41578万元,增长15.07%,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1.61%。

  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其中20xx年、20xx年、20xx年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增长:小学分别为24.93%、39.59%、32.84%,初中分别为7.51%、17.50%、64.49%;20xx年、20xx年、20xx年生均公用经费增长:小学分别为13.86%、24.89%、66.72%,初中分别为6.39%、53.22%、122.44%。经费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和市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时足额拨付。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不低于省基准定额,幼儿园500元/生,小学1050元/生,初中1630元/生,高中1000元/生,中职910元/生,按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12.财政倾斜,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比合理。20xx年、20xx年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为18.67%、18.46%,海沧区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xx年公共财政教育支出123390万元占财政支出的22.98%;20xx年公共财政教育支出121700万元占财政支出万元的23.10%;20xx年公共财政教育支出154168万元占财政支出的22.7%。

  13.规范使用,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全额拨付.20xx年、20xx年、20xx年教育费附加征收分别为9131万元、4642.5万元、2155.28万元,支出9131万元、4642.5万元、2155.28万元,投入教育比例100%,附加安排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厦门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精神,按用途按项目按预算使用,由区政府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进行绩效评价。

  14.落实政策,建立各级各类救助体系。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我区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资助工作及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海教〔20xx〕2号),严格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学生以学年为单位申报国家助学金,对通过审核、公示等流程的受助对象,由学校填写意见、汇总受助学生名册提交至资助管理子系统,区教育局组织核查。20xx年发放学前教育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9.3万元,发放普通高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51.95万元,免除高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57.02万元,发放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37.16万元。

  15.管理到位,财务校舍建立长效机制。我区教育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区教育局成立了“区教育会计结算中心”,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局直属单位财务纳入教育会计结算中心管理。财政局、教育局单独设立“中小学公用经费专户”,区财政、教育及时拨付各类资金,区财政出台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各校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办法操作。各类学校没有债务。按要求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校舍定期检查工作,根据校舍检查情况编制年度校舍维修计划,利用假期维修出新,确保校舍正常养护使用。

  16.奖教奖学,社会资助发挥良好效益。20xx年设立海沧区区级奖教奖学基金,厦门银行每年投入200万元人民币,用于全区教职员工重病慰问、特困学生救助、优秀师生奖励等。20xx年海沧区教育基金会成立,注册资金1000万,20xx年区基金会共收到捐款2097万元。在20xx年海沧区教师节表彰暨区教育基金会成立大会上,拨出第一批200万奖教助学资金,其中人才奖励100万元,奖励了20名本区自主培养的高层次教育人才;中高考奖励100万元,奖励20xx年中、高考教学成果突出及考试成绩优异的247名优秀师生、资助了一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基金会主动对接文明办、街道及各社区书院,按每个书院2万元标准,为全区29个社区书院提供资助经费58万元,鼓励和支持各社区书院办好“四点钟学校”。主动对接街道、社区,资助东埔村“蓝叶书屋”筹建启动资金5万元,面向东孚农村的孩子开展阅读推广活动。

  海沧街道办教育基金会、海沧教育促进会等各级各类教育基金运作良好,也为促进海沧教育的发展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四)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特色鲜明

  为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超前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区委、区政府坚持把教育发展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同步规划教育发展。通过近年的布局调整和适度超前发展,我区教育布局基本达到我区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目标。

  17.抢抓机遇,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我区建立并完善了以公办为主、公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贯彻落实《厦门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__-20xx年)》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厦府〔20xx〕328号),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厦府办〔20__〕165号),制定出台了《海沧区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编制了《海沧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全区幼儿园建设、管理标准统一;全区幼儿园58所,均建成合格幼儿园,其中省示范性幼儿园占公办幼儿园比例为70%,呈逐年提高趋势。公办幼儿园10所(23所园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4所,占全区幼儿园数93.1%以上,对选择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入学的户籍幼儿,参照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标准同等给予财政补助,鼓励家长就近入学,缓解扎堆挤报公办幼儿园的矛盾。

  18.确保公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我区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办学条件,对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xx〕6号),新建了芸美小学、特殊教育学校等一批新学校。20xx年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综合差异系数监测,我区小学八项综合差异系数为0.362,初中八项综合差异系数为0.321。制定了消除大班额行动计划,计划于20xx年底全区消除大班额现象。严格执行上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规定,制定《海沧区20xx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有效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同城待遇;我区重视义务教育“控辍”工作,义务教育巩固率与办学水平评估挂钩,并与各校签订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书。全面开展创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活动,17所学校通过“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省级验收,3所学校被评为“福建省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校”。在海沧片区启动“学区化办学”试点工作,调整和优化小片区管理。中考总体成效良好,成绩位居岛外之首,与岛内区的差距逐步缩小,各校成绩均有明显上升。海沧区特教学校完成建设,柔性引进北京师范大学专家提供指导,深入推进特教融合教育工作。深化公民办教育委托管理制度改革,由中学派出公派团队驻点5所民办小学,加强中小衔接,提高生源质量。设立特殊教育科研基地和教师实习基地。

  19.追求特色,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发展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关于“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要求,目前我区普通高中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班额符合省规定要求,优质特色发展成效显著,自20__年成功引入外国语高中到海沧办学之后、再度成功引入厦门一中,并于20xx年9月开始招生。区属海沧中学、实验中学二所高中积极推进办学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化改革,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均被评为省级一级达标校。厦门海沧实验中学正在加快综合改革高中试点,被列为厦门市首批普通高中教育国际化试点学校,与英国埃塞克斯郡达成实质性合作,与新加坡思德福教育集团、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签订合作协议,进一步打开教育国际化格局,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海沧中学与厦门大学艺术学院签订共建协议,设立“中学艺术教育实践基地”,加强艺术生培养工作,提升美育水平。高考成绩稳中有进,20xx年实验中学本一上线率、海沧中学本一本二上线率均超额完成市教育局下达指标,实验中学1名学生被清华大学录取,专科上线率100%。

  20.优先保障,特殊教育优质高位发展。我区下发《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教育局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xx-20xx)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海政办〔20xx〕45号),建成了海沧区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达到省定现代化学校建设标准,形成了以特教学校为主体,随班就读为辅助,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我区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入园率和残疾人接受高中教育比例较上年均有提高;聘请国内特教专家成立工作室,构建起个别化教育课程体系,教职工核编在原有编制基础上有所增加。加强对残疾学生资助工作,对我区残疾学生在异地就读和在市、区级特校就读的,区残联每年给予300元和150元的交通补助,分别给予每生每年生活补助1500元(盲生在异地)、500元(聋哑在异地)及200元(在本地)。全区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各类残疾学生每年可获得区财政200元的生活补助、400-600元的助学补助以及150元的交通补助。对残疾幼儿实施学前教育免费。对区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和随班就读学生实施“三免两补”政策,免除学杂费、免教科书费(簿籍费)、免住宿费、补助交通费、补助生活费,目前特殊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普通初中的8倍核算,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对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按每人每年5000元(按10个月计算)补助生活费,寄午的学生按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周末返家)的交通费进行补助,并纳入校车服务方案统筹解决。同时,从20xx年秋季起,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校服按规定继续予以免费提供,向寄宿生免费提供床上用品。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21.大力推进,促进职成教一体化发展。区政府成立了职业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厦府〔20xx〕188号)、《厦门市职业教育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xx-20xx年)》(厦教职〔20xx〕5号)等政策文件,将职业教育和社区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大力推进职成教一体发展。

  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产业能力。20xx年,高中阶段职教与普教招生比例大体相当。海沧职专被列入“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20xx年A类培育项目院校。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层次,推进海沧职专10个专业与10家企业合作,开设企业订单班5个、企业定向班5个,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和专业教学模式向产教融合方向改革。加快推进职专整体迁建,解决好办学条件落后问题。推进快递电商实训基地、机器人实训中心等项目建设,入选“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培育项目”名单。

  社区教育五个率先勇立潮头。海沧区社区书院指导中心于20xx年12月9日挂牌成立,是全市率先成立的区级社区书院指导中心,并出台《社区书院建设实施方案》。目前,全区社区书院共13个,其中市级试点社区书院5个,共开设110门课程及18项特色活动,并在全市实现“五个率先”:一是率先成立实体社区书院,二是率先成立区社区书院指导中心,三是率先出台社区书院建设实施方案,四是率先开办社区书院流动讲堂,五是率先成立虚拟社区书院。

  22.激励引导,学生身心健康比例逐年提高。我区积极推进教育绿色发展,制定《海沧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xx-20xx年)》,在体育中心主体育场建设了海沧区国民体育监测站,免费向社会和学校开放,主要体质检测指标为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三大类,16项具体指标。

  重视学生身心健康,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精神,按时认真组织体质健康测试、复核,并及时公告体质健康测试和学校体育工作自评结果,严格实施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低于90%与办学水平评估降等挂钩;一直坚持开设心理健康课程,20xx年起,心理健康课程定期每2周开设1节,建立身心困难学生帮扶机制,帮扶比例达100%;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办学水平评估,全区优良率一直在95%以上;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合格率均达95%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反馈结果,全区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均达90%以上;全区对学校教育工作认可度较高,区教育督导室每年组织对区域内“学生、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的问卷调查,结果均在95%以上。

  23.着力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德育为先持续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持续深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再居全省第一,实现“六连冠”。“我是小袋鼠,垃圾不落地”青少年环保志愿服务项目荣膺全国文明委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注重传承地方特色与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深入开展国防教育、耕读文化、闽南文化进校园工作,有效推进“闽南方言与文化进校园”工作,全国仅有的两个“央广全国首批闽南话播音主持水平测试标准教研推广点”落户海沧校园。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营造良好育人氛围,组织开展“美德少年”、“最美学生”、“最美家长”等评选活动和“身边好老师线索征集活动”,与区委文明办联手打造“亲子义工体验日”文明创建新品牌。组织开展各类各类夏令营124个,加强与区域内19个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共建活动,推进区青少年校外综合实践基地建设。

  美育工作成绩显著。顺利通过“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区)”省级预评估。继续与厦门大学、中华儿女美术馆合作开展美育教育。延奎小学民乐团被省教育厅确认为“示范性高水平乐团培育对象”,位列全省同类民乐团之首,是厦门市唯一入选的民乐团。3所学校的管乐团被省教育厅确认为普及型乐团。举办海沧区首届国际儿童戏剧节、海娃民乐团新年音乐会、区中小学艺术教育成果展示晚会等艺术专场演出,社会反响良好。“软陶工作坊”被教育部选定参加“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全省仅两个),参展项目荣获一等奖。

  体育工作明显加强。承办“全国学校体育联盟体育教学改革综合展示”活动,增设7个竞技体育训练点,覆盖6个体育项目,校园足球运动全面普及,12所学校被认定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所学校被认定为福建省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9所学校被认定为厦门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一批体育特色项目基地校和后备人才训练基地,成立海沧区青少年足球、帆船、网球训练基地,打造特色项目。

  创新灾后教育形式。“莫兰蒂”台风灾后,海沧全区校(园)率先全市如期复课,社会反响良好。广大师生、家长就地取材,制作了一系列雕塑、桌椅、玩具,活动参与人数达4万多人,收到作品近5000件。举行“齐心创造抗灾奇迹爱心铸就生命希望”——海沧区校园“莫兰蒂”台风灾后重建纪念作品展,引起“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报”等媒体的关注。

  (五)坚持整体均衡提升,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24.完善制度,建设教育人才高地。区委、区政府出台《海沧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办法》《海沧区引进教育人才住房补贴实施办法》,将教师纳入青年人才公寓申请范围、提供分层租房补贴,注重生活和待遇保障。区教育局制定出台《海沧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海沧区教育系统编外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海沧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管理意见》《海沧区教育人才动态考核管理办法》《海沧区教育系统毕业生实习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加强宏观统筹,强化用人导向,延伸人才培养链条,制度化、规范化地开展教育人才工作。

  25.引培并重,建设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

  注重教师队伍建设。连续多年面向全国、全省招考引进教师,20__年招聘教师221人,20xx年招聘教师211人,20xx年招聘教师1158人,20xx年招聘教师206人(其中高层次教育人才和骨干人才5人),20xx年招聘教师254人(其中高层次教育人才和骨干人才14名)、民办学校教师53名。全区现有14名特级教师,数量居全市各区之首,形成了新教师、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专家型教师、特级教师的教师梯队。

  多措并举建立健全教师队伍培育机制,建立特级教师工作室13个、名师发展工作室15个、教师进修学校学科核心组21组三大类别的教师学习共同体,发挥名师的引领带动作用;开展“与大师对话”系列培训,“全面、全员、全程”培训教师;每年举办初三、高三各学科复习课“同课异教”教学研讨活动,突出中考、高考教学成绩提高主题;暑期与全国重点高校合作,开展教师专项培训;以赛促练,47名教师参加厦门市第四届教学技能大赛获奖,获奖率达84%,教师素养提升有成效。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依托区内学校建立实习基地18个,接纳134名重点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完成实习工作。15年、16年、17年分别投入经费827万元、1016万元、1022万元,开展教师培训项目32个、25个、30个,培训覆盖面达到100%。增设“首届海沧区初高中教学质量贡献奖”,评选第四届海沧区优秀校长、中小学杰出教师,并提高奖励标准。打造“海纳群贤沧江论道”系列论坛、“书香海沧·教师领航”全员阅读活动等教师活动品牌,并持续受到《中国教育报》等媒体的关注。

  注重干部队伍建设。我区为加强教育干部管理,出台了《海沧区教育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原则,实行校长竞聘制,推出16个校(园)级领导岗位面向全区公开竞聘。创新建立机关干部、校长跟岗培养机制,首批选拔2名机关年轻干部、13名校级领导输送到5所区内优质校开展跟岗学习,与东北师范大学、中国人才研究会教育人才专委会合作,分别启动区属中小学、幼儿园的后备干部培养工作。挑选部分幼儿园后备干部聘任为幼儿园挂牌责任督学,在督导评估过程中达成熟知政策法规、教育管理、教育教学等教育管理培训目标,为教育未来发展储备优秀管理人才。

  26.创新体制机制,科学均衡配置教师资源

  我区被省教育厅确定为“首批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保质保量配足教职工。标准区编办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每年按照学生数为学校核定编制数,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严格按照中职学校教职员工配备标准按学生与教职员工13:1,每班再加0.3个编制配备;高中教职员工配备标准按学生与教职员工12.5:1配备;初中教职员工配备标准按学生与教职员工13.5:1配备;小学教职员工配备标准按学生与教职员工19:1配备,对规模较小的学校,在校生不超过200人的按班师比1:1.7配备教师;幼儿园严格按照两教一保标准配备专任教师和保育员。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按《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待遇有关事项调整的通知》(厦海政办〔20__〕39号)精神执行,落实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各学段教师学历达标率在不断提高,目前幼儿园教师专科率100%,小学教师本科率86.21%,初中教师本科率97.61%,高中阶段研究生率16.22%,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67.86%,均达到省定标准。

  力促均衡推动教师交流。我区每年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城乡教师交流支教办法,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体制障碍,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向薄弱校倾斜。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厦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际交流实施意见》,采取自主申报、学校推荐、教育局选派的方式,20xx年、20xx年、20xx年符合交流条件的校长教师数分别为606人、487人、481人,交流人数分别为64人、54人、53人,交流人数比率分别为10.56%、11.09%、11.02%,均超过10%。

  二、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学位不足问题仍然存在。学前教育学位不足,老城区尤其是嵩屿街道和海沧街道片区学位尤为紧张,与市政府提出的“到20xx年60%的适龄幼儿就读公办园”的目标差距甚远,加快幼儿园特别是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的任务十分紧迫。义务教育学位不足,一年级新生数量年均增长率高达10%以上,学位增长速度始终赶不上人口增长速度;片区不均衡情况突出,生活片区多数小学超规模招生及非常规扩班,初中存在跨片就读现象,维稳压力大。未来几年,受楼盘入住率提高和二孩政策的影响,我区将迎来入学人口的爆发式增长,矛盾将日益尖锐。

  (二)办学质量仍有提升空间。受生源基础、家庭教育、师资水平、管理水平等多方因素影响,校际间、城乡间、公民办间仍存在不均衡,南强北弱、公强民弱的现象仍较普遍,无法满足群众日益多样化、优质化的教育需求。虽然我区教育质量已稳居岛外前列,但与厦门岛内、与国内教育先进地区相比,教育质量仍有一定差距,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三)人才储备不足还需重视。全区教师队伍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呈现“哑铃状”特征的现象仍未改变,外部环境变化使得人才引进愈加艰难,骨干教师缺乏、带教力量薄弱的状况与青年教师亟待成长的迫切需求不相适应。更为紧迫的是,未来3年我区有30余所新建校将投入使用,管理人才的储备不足将导致部分教育管理者的能力与岗位需求不相匹配、领导干部队伍存在缺乏干事创业激情、教育理念落后等问题,不利于教育发展的进程。

  此外,还存在教育国际化进程较缓慢、优质教育对区域高端人才的引进和落户吸引力不够、教育科研行政力量薄弱、新建校无法申办独立法人机构等问题,既有体制机制的障碍问题,也有思想观念、能力素质的短板问题。解决上述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当务之急。广大教育工作者要增强忧患意识、树立大局观念,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把力量凝聚到补齐教育事业短板的目标任务上来,不断开创海沧教育发展新局面。

  我区将以此次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工作为契机,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深入研究破解教育发展难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全力提升我区教育现代化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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