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检查的形式、内容,及时发现隐患、有效预防事故,消除事故隐患和安全死角,逐步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种安全检查的管理。
3、职责
3.1安全科负责安全检查的组织工作;
3.2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负责协调配合;
3.3安全科负责安全检查工作的汇总、通报;
3.4安全科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执行。
4、具体内容
4.1安全检查的形式:巡回检查、例行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
4.2巡回检查指生产车间内部的自检自查,由各生产车间负责人组织。
4.2.1各车间安全员根据检查内容制定安全检查表,检查表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识别并纠正不当的可能导致伤害的作业环境;
(2)识别并纠正不当的可能导致伤害的行为;
(3)识别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与工具;
(4)识别员工对个体防护用品依从情况;
(5)识别人机功效的需求;
(6)识别纠正和预防行动的效力。
4.2.2各生产班组及岗位员工必须每班对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和生产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4.2.3安全员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通知有关岗位整改。
4.2.4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科并采取防范措施。
4.2.5安全科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的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提交报告的部门。
4.2.6安全员将整改行动和进度及时通报员工。
4.3安全科负责组织例行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带队,安全检查组成员由安全科、生产技术部、劳资科、生产车间等相关部门组成。
4.3.1检查内容包括:
(1)为实施标准化系统所提供的组织保障情况;
(2)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安全检查与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
(4)员工参与标准化系统活动情况;
(5)应急响应的准备与演练情况;
(6)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
(7)员工的安全行为状况。
4.3.2例行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4.3.3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并
4.3.4安全生产委员会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和行为的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安全科。
4.3.5有关部门将整改行动及进度传达给受影响的员工。
4.4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
4.4.1各车间负责以下专项安全检查:生产设施设备检查、供电系统检查、供排水系统检查、紧急通讯系统检查;
4.4.2安全科负责应急救援系统检查;
4.4.3生产科负责设备检查、机械安全装置检查、供配电系统检查;
4.4.4保卫部负责消防设施系统检查;
4.4.5危害气体监测设施的'定期检查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4.4.6专项检查各单位和部门必须每月组织一次。
4.4.7各种专项检查要根据相关要求编制安全检查表。
4.4.8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做好检查记录。
4.5综合检查主要分为节日前安全检查、换季前安全检查、特殊时期安全检查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安全检查。
4.5.1节日(如元旦、五一、十一、春季)前、换季前、特殊时期各单位、部门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4.5.2主管部门要求的安全检查必须认真落实执行。
4.5.3安全检查人员主要由公司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安全科、劳资科、生产科、及各生产车间的负责人等组成。
4.5.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提出整改要求
4.5.5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内容至少包括:重大风险控制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遵守情况、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等。
4.6纠正与预防措施的保障
4.6.1保障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实施包括:
(1)各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要求;
(2)各单位必须将纠正与预防措施落实到部门、人员,并规定完成日期;
(3)各单位必须将纠正与预防措施按时反馈到检查组;
(4)安全科按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
(5)安全科每季度组织有关单位对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效果进行检验、并按照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制度》对相关单位进行奖励与惩罚。
4.6.2对下列过程、活动出现的问题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
(1)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活动;
(2)培训程序评估;
(3)变化管理流程;
(4)检查系统;
(5)职业卫生监测;
(6)事故调查;
(7)标准化规范评价;
(8)系统评审;
(9)风险评价;
(10)内部评价。
4.6.3对没有按照计划执行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做出书面解释,安全科要制定跟进计划,保证计划的实施。
5、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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