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某中学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聘用乙方为园林工作人员,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一、聘用条件
身体健康,年龄为20岁至55岁,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管理的临聘人员。
二、期限
本合同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工作任务及职责
1、乙方负责校区绿化的除草除杂、松土、施肥、修剪、浇水、养护、防虫等工作的实施、管护。
2、乙方负责绿化工具、用品的保管、保养工作。
3、乙方负责校区绿化树木、花草的补栽,设施的维护工作。
4、乙方负责校区绿化损坏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5、乙方负责校区的打水及西校门的落锁工作。
四、具体工作要求
1、乙方要时常保证绿化植物带无杂草,土质松;按时施肥、树木夏季不旱(冬季刷白)、无大病虫害、整齐美观、绿化设施修补等具体工作,绿化带每月修剪一次。
2、乙方要做好打水及时;西校门落锁及时。
五、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工资元。
六、甲方负责提供劳动工具用品,按时发放工资,负责对乙方工作检查、指导、考评。
七、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㈠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非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原因,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当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在合同期内,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当在30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给与经济补偿;
2、乙方有以下行为,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在3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
⑴、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完不成工作任务。
⑵经检查指导3次达不到工作质量要求。
⑶由于自己不认真负责,未按规定工作操作程序造成经济损失的。
⑷有病不请假,带病作业的及不请假离岗造成严重后果的。
⑸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⑹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⑺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⑻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㈡合同期满即终止,甲方在本合同期满30日内通知乙方办理续订或解除手续。
八、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乙方必须注重自身安全,如发生意外、伤残和其他人身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协助乙方事故的调查处理,但费用概不负担。
十、其它事宜
1、乙方有事耽误找人替班必须经得甲方同意。
2、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甲方予以奖励。
3、甲方安排工作以外的其他事务,另行支付报酬。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合同同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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