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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楼防水工程承包合同

2023-03-29 来源:客趣旅游网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地下车库底板、侧壁、顶面防水,采用“华丰牌”1.5mm厚国标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铺贴。

  项目面积: 约m2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 筹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小区所有建筑单体基础工程中地下车库底板、侧壁、顶面与主楼基础部位的防水。(主楼屋面防水及卫生间防水另立补充协议)。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__ 年 3 月 26 日(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竣工日期:20__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工程期限及节点工期要求(按本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工程进度要求)

  4.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6.合同价款

  暂定金额(大写):陆拾肆万元整(人民币)(小写):¥640000.00(元)

  7.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补充协议和乙方承诺;(2)往来文件(包括信函、纪要、备忘等);(3)合同专用条款;(4)合同通用条款;(5)图纸标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合同图纸。对同一类事宜双方往来文件,以最新版本为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或甲方选择指定为准。

  11.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1.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无其他 语言文字。

  11.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山东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山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程费用、机械台班费用、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准》等。

  11.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1.按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建设工程其它规范和标准、强制性条文。2.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有关材料、设备的规范和标准。3.现行的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计价规范。

  甲方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甲方不提供,乙方自备。

  12.工程师

  12.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项目监理总监

  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监理工程师根据甲方的授权范围,部分行使合同中甲方的权利,及部分履行甲方的职责,但无权解释合同中乙方的义务。对施工专业分包人认定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权利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监理过程中,监理人调换乙方有关人员权利工程计量的确认权工程变更权所有增加工程造价签认权、确认权工程质量最终确认权。

  12.2甲方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甲方代表

  职权:组织工程建设,负责处理与协调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监督合同的履行,协调外部工作联系事宜;并具有:审批工程施工组织和技术方案权利。工程上使用材料、设备的质量以及工程质量检验权。工程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监督权。公正协调甲方乙方双方有关争议事项权利。研究处置乙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权利。落实合同条款的奖惩权利。工程计量的确认权,工程验收、材料的认质认价。所有增加工程造价签认权、确认权。

  甲方工作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完成。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甲方协调总承包提供乙方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等事宜,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3)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与本工程无关人员的干扰,甲方应采取积极态度做好协调、劝解工作,使得工程顺利实施。

  (4)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工作:施工过程中具体协商。

  (5)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和甲方、总承包指令进行施工,甲方即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总承包单位、监理部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3.项目经理(建造师)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职权;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协调处理各班组及与甲方工作。

  乙方承诺:乙方指派项目经理到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管理,不得更换。如因客观原因,乙方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的,甲方向乙方收取10000元违约金,且必须提前七天向甲方提出申请;未经甲方批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出现以下情形的:

  a.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积极配合甲方、总承包工作、不积极执行指令者。

  b.不能积极配合监理、总承包单位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c.违反总承包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d.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e.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f.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g. 随地大小便者;

  以上人员必须撤换调整,并对出现每人次500元的处罚。

  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参加防水施工期间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及总承包单位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项目经理如离开工地,应向甲方及总承包单位请假并经批准,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次,若发生超过三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00元/次。

  乙方在施工中无正当理由不执行监理、总承包或甲方指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元/次的违约金。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甲方指令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乙方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中检测费用,试验检测机构由甲方指定,甲方派驻的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负责见证取样,开工前甲方协调与总承包单位之间对施工工作面的要求,且乙方自身须认真热情处理好与总承包之间的关系。自行处理工人住宿与食堂吃饭事宜。

  14.进度计划

  乙方提供施工专项方案和进度计划:施工合同签订后根据总承包单位的总进度计划,乙方应认真编制施工专项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表,报项目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批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再报甲方备案;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乙方提交后7日内。

  15.工期延误

  15.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不可抗力2.因甲方原因使乙方的工期受影响,其工期相应顺延,但费用不予增加。工期顺延必须有甲方和现场监理共同认可的工期顺延签证单。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所有隐蔽部位;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当通知总承包单位、监理和甲方进行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经甲方、监理、总承包验收合格并同意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16.2 无论甲方和监理是否已经验收,当其提出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复测,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乙方损失。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不合格工程造成的责任。

  16.3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乙方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做施工样板,样板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

  17、安全施工

  17.1乙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处理,均乙方负责承担 。

  17.2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造成的罚款等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

  17.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并事先预防由于乙方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尤其避免对周边房屋和构筑物产生不良影响。

  17.4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而导致停工,乙方应按停工时间支付5000元/天的违约金。

  17.5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乙方应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

  17.6甲方或监理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提出整改,乙方接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累计3次后,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

  17.7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如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18、合同价款与支付

  18.1、合同综合单价:

  经验收合格后以单价00.00元/m2计算,此单价包含材料费、运输费、原材料检测费、施工人工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

  18.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按以下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18.2.1工程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支付工程款总额的5%

  18.2.2车库基础底板及侧壁防水工程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的40%

  18.2.3基础工程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工程款的70%

  18.2.4土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支付至工程款的95%,

  18.2.5余下的5%工程款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返还(若有维修,需扣除维修款)

  18.2.6本项目受临沂市地方税务局委托,须在每次拨付工程款时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18.2.7工程款支付的请款时间,按达到约定付款条件后审定工程量的当月25日至下月5日。

  19、工程量结算原则及说明

  19.1以面积计量的工作应按不加搭接或接缝的平面计量。即上述所有附加层、搭接量均应包含在单价内。防水工程的单价须包括在任何高度的操作、窄边、裁剪、搭接、为管件、立柱或类似项目的留洞。

  19.2以长度计量的工作应按不加搭接、接驳、角位、末端和类似项目时的净长度计量。防水工程的单价须包括在任何高度的操作、窄边、裁剪、搭接、为管件、立柱或类似项目的留洞。

  20.本协议约定乙方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执行,逾期完工的,每延期1天,乙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此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扣除)。

  乙方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因乙方自身的原因,未能兑现其投标时承诺条件或工程质量较差,或工期进度严重脱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按完成的有效工程量只按50%计量结算。

  21、争议

  21.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 双方当事人协商 解决;

  (2)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保险

  22.1其他

  乙方必须及时支付施工人员工资和材料供应商的货款。如有因拖欠施工人员工资和材料供应商货款,而影响工程质量、工期及工地秩序的混乱等情形,或以追讨工人工资等为由至甲方闹事或上访事件。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工程款的支付,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赶工措施、按质论价费均不计取。

  本工程竣工结算以审计结果为准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3.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经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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