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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表彰主题活动方案范文

2023-09-20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褒扬优秀志愿者,营造人人关注志愿者、人人尊重志愿者、人人争做志愿者的良好社会氛围,按照区委“百名优秀公民”评选方案要求,在全区开展“十佳志愿者”评选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东坡区“四支队伍”所有志愿者。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志愿服务业绩突出;

  3、一年以上志愿服务经验,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累计活动时间每年超过100小时以上,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精神可嘉、事迹感人,能够践行和传递社会正能量,有引领作用。

  4、具体要求

  1)社会志愿者服务队:积极进社区、进村组、进院落、进家庭,广泛开展扶贫济困、关爱帮扶、文明劝导、环境保护、文化活动、治安防范等利民惠民志愿服务活动。坚持参加“一月一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2)党员志愿服务队:立足岗位创一流,坚持“四个作为”;为民服务当先锋,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在服务群众上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3)网格员志愿服务队:热心服务于民生事项、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调解、社会治安防控、特殊人群帮教、政策法律宣传、重大事件报告工作。每天至少到网格巡查5次,保持手持终端机24小时畅通。

  4)便民志愿服务队:围绕群众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化技能服务。采取主动和应需、分散和集中、应急和跟踪服务。

  三、评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8月31日前)

  充分发挥团区委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东坡青年”、《今日东坡》、公交车移动电视等媒介发布活动公告,公布全区“十佳志愿者”的评选对象、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在全区范围内营造活动氛围,做到家喻户晓。

  (二)推荐报名(9月18日前)

  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一是个人自荐。凡有意愿参与评选活动的志愿者,可在规定时间向团区委书面自荐或者登陆“东坡青年”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报名。二是单位推荐。各乡镇、街道和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在认真选拔、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人。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条件至少推荐1名候选人,东坡区“四支队伍”主管单位党委根据条件至少推荐2名候选人。

  (三)资格审查(9月23日前)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书面推荐材料,对人选进行初审。将符合要求的人选汇总。推荐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不具备参选资格。

  (四)人选评审(10月15日前)

  第一阶段:在“东坡青年”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上推出公众点赞活动,通过照片墙的形式,展现志愿者形象及先进事迹,点赞数作为最终入选的参考指标(9月28日-10月7日)。

  第二阶段:区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在候选人中确定10名“十佳志愿者”公示对象,并书面征求区纪委、区委政法委(综治、维稳)、区委群工部、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意见。

  (五)区委审定(10月)

  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十佳志愿者”人选。

  (六)反馈公示(11月)

  “十佳志愿者”确定人选名单在《今日东坡》和团区委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东坡青年”上公示。

  四、组织领导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评选工作由团区委牵头,成立“十佳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评审委员会。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陈霞任组长,团区委书记段棚任副组长,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精神文明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人社局、区文旅体新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新闻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评选表彰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区委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二)严格把握标准。各乡镇、街道及各单位要按照评选范围及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推荐,把本地区、本系统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在全社会中有较强影响力的优秀志愿者典型代表推选出来。

  (三)深化活动影响。各乡镇、街道及各单位要切实把握活动目的,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志愿服务、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共建和谐东坡。

  (四)及时报送信息。请乡镇、街道及各单位于9月18日前将《“十佳志愿者”候选人推荐表》,相关影像视频1-2条或参与志愿服务照片3-5张,个人2寸照片3张一并报送团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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