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应用技术型人才,大力推进双方科研合作,广泛开展学术交流,本着“全面合作、优势互补、平等协商、注重实效、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加强合作和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的目的与内容
双方愿意在乙方所在单位共同建立满足甲方实践教学需要、具有一定规模、相对稳定的实践教育基地,并在应用技术研究、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开发、特色教材建设、基地教学与管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与指导、合作共建专业硕士点、培训服务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实现双赢。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在实习开始前1个月向乙方提供实习计划(包括实习学生人数、实习专业、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及实习要求等)。
2.实习期间,甲方指导教师协助乙方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组织纪律、道德诚信、安全等相关方面的教育和管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3.按甲方有关规定,给予甲方聘任的企业指导教师(企业导师)指导费500元/月。(每年8月份至12月份)。
4.每年组织召开一次有实践教育基地负责人参加的实习工作研讨会,并对优秀实践教育基地进行表彰。
5.有计划地接受乙方员工的进修、培训,并在收费上予以优惠。利用学校的教学和科研优势,为乙方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6.优先推荐本校毕业生供乙方选聘。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每年接受甲方专业个学生实习。并根据甲方实习计
划和学生的实际情况,与甲方共同制定实习安排方案(要求)。
2.按照甲方实习教学要求,为甲方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场所,提供实习岗位与轮岗实习的机会。
3.选派专人参加实习管理工作,安排具有丰富实际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担任企业指导教师(企业导师),对甲方本科实习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与撰写给予指导。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给予甲方实习学生生活补贴。
5.为甲方实习学生及实习驻点教师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保障甲方实习学生及实习驻点教师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食宿安全。
6.优先选聘甲方毕业生。
四、协议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协议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合作双方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协议。合作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
六、其它内容可另起协议补充。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注:此协议书需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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