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所有进入厂区员工均需测量体温
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进入厂区的员工均需测量体温。车辆取消门口智能放行功能,并要求入厂员工下车配合检查。对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禁止其进入厂区,并做好登记,临时隔离逐级上报。
二、谢绝探访人员及外来人员进入厂区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司原则上谢绝探访人员及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因公来访的人员及车辆,需由被访部门通知保安处,值班保安员做好登记,通过体温检测后方可进入厂区。
三、非工作日员工出入管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司原则上谢绝员工非工作日进入厂区,如因工作需要进入厂区的,需提前一天报备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由行政部通知保安处,通过体温检测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厂区。
四、处于疫情区域人员的进出管理
对xx省籍或到过xx省和其他防控重点地区的,或与xx省和防控重点地区接触过的员工,按照规定,需严格居家隔离14天,自行进行医学观察,在医学观察期内,禁止进入厂区;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他员工,需按照规定出示证明材料(返时间证明),接受体温检测后,方可进入厂区。
五、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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