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GB/T11836-20xx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根据甲方接收货物签收的数量结算。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按规格以米计量。
3.乙方必须每天保证供应甲方 米管道(包括技术监督管理局的检验合格证)。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乙方按着甲方计划安排送货
3.到货地点:根据甲方施工要求卸至指定地点,甲方保证道路畅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
根据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及时供货,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为了防止管道失窃,乙方不能超出甲方计划要货量供货。否则,甲方不收货,也不承担保管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 详见附表
2、结算方式:甲方预付定金,每月结算一次,涵管工程经验收合格完工后甲方扣取乙方质量保证金10%三个月,乙方提供全额正规发票。
第六条 验收方法
1、卸货后,甲方依据执行的外观检验标准进行现场验收,在验收过程中未对产品外观质、量提出异议,签收后乙方不再对外观质量承担责任,检验出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负责调换合格管材。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供货,因此造成甲方施工延误,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的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即时向其他供货商进货。
2.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按照规范覆土,如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问题影响道路上层结构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路面、人行道结构的破除、沟槽开挖、管道混凝土、管道、沟槽回填、路面及人行道的恢复等一切费用)。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自年 月 日起生效,至所有材料款付清之日失效。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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