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姜堰市东兴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泰州广源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签定时间: 20xx 年 12 月 1 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建设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合同。
一、工程范围
1、 工程名称:东兴用电工程
2、 工程地点:城东
3、 工程承包项目和内容:高低压开关柜(含二期工程间隔部分)、变压器、柱上开关、隔离刀闸、避雷器、接地网、柱上开关、柱上开关以下高压电缆、开关室至表计上桩低压电缆、配电室密集型母线以及施工过程中辅助材料供应,所有设备安装调试、电缆施放、表计安装,本工程含设计费、试验费、运行准备费、二级负荷安装(含材料)及规费。本工程不含:电气工程土建部分,所有电缆桥架,表计配套费(乙方协助甲方申请开户)。
二、工程造价
4、本工程采用总承包形式,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 ¥
三、建设工期
5、 根据有关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暂定工程总工期为预付款到账后45日历 天。
6、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乙方要求完成土建基础,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设备未能到位,影响进场施工。
(2)不属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 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停水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款而影响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6)因供电部门原因无法停电,致使乙方不能连续施工而影响进度。
四、工程质量、验收与安全管理
7、 本工程的质量为优良。
8、 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及标准:①该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设计变更;② 电力建设工程验收规范;③设备、材料制造厂产品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9、 甲方在不防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督促。
10、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 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乙方在施工中严格 执行电力工程方面的国标、部标、行标,特别是主要设备应符合地方供电部门 要求。
11、 该工程竣工后,由地方供电部门根据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及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工程款,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责任。
12、 乙方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落实本工程施工的各级安全 责任制。本工程中非乙方责任发生的一切事故障碍,有相关责任方负责处理并 承担费用。
五、工程造价的拨款和结算
13、本工程总造价为 壹佰伍拾捌万 元人民币。
14、本工程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支付本工程造价部分工程款,计人民币 壹佰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送电前)支付工程余款伍拾捌万元。
六、其他事项
1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个执贰份。
16、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需办理签(公) 证的,自办毕签(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造
价款后终止。
17、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 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18、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9、二期工程低压部分联络柜一期以考虑,其费用待二期另行计算。
甲 方(合同章): 乙 方(合同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姜堰市民营经济产业中心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行通扬路分理处
帐 号: 帐 号:320xx8999
电 话: 电 话:0523-8821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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