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出方名称: (以下简称为“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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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 职务:
划入方名称: (以下简称为“乙方”)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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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职务:
深圳市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于1996年x月x日在xx市设立,由与合资经营,法定代表人为。X公司刚成立时,注册资金人民币为xx万元。后经增资扩股,目前注册资金为人民币xx万元。目前,实际投资人民币xx万元,持有X公司x%的股权份额,实际投资人民币xx万元,持有X公司x%的股权份额。今甲方愿意将其持有的X公司%股权无偿划拨给乙方,X公司其他股东对上述甲、乙方之间的股权划拨事宜无异议。
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划转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划转标的及其基准
一、甲方占有X公司%的股权,根据原X公司章程规定,甲方应出资币xx万元,实际出资币xx万元。现甲方将其占X公司x%的股权无偿转划给乙方,其中x%股权视乙方贡献情况作为奖励激励,无对价。
二、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持有X公司 %的股权。
三、划转基准日:双方同意以 年 月 日为本次股权划转的基准日。在该基准日之前的股东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或承担,在该基准日后的股东权利义务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二条 甲已双方保证
X公司在本次股权划转以前所发生的一切债务、纠纷或可能给乙方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甲方已经在本协议生效前予以说明或记载,否则不利之法律后果由甲方独立承担。
一、甲方保证
(一)甲方股东会已经通过决议同意划出本协议项下的x%的股权。
(二)甲方保证所划转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X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划转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随股权划转乙方依法享有知情权、收益权、参与决策权、表决权等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乙方保证
(一)乙方已经通过决议同意接受本协议项下的股权。
(二)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任何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财务资料等承担保密义务。
(三)乙方承认X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一、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接受股权的比例享有X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二、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X公司在股权划转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X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三、甲方不对乙方的股权承担保值增值责任,除非甲方的原因,乙方不得就持有的股权的盈亏,要求甲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第四条 股权行权
一、甲方履约与责任
(一)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所有与本次股权划转有关的法律手续。
(二)本协议签署有效后,甲方将按每年x%的比例,逐年递增划转给乙方,x年完成所涉股权的x%转划。
(二)乙方在X公司任职,劳动合同约满x后,能够合法拥有本次股权划转涉及的全部股权,并可对抗任何第三人对此提出的异议。
(三)甲方减少注册资本时,乙方所持股份按相应比例减少;增加资本时,乙方不具有优先认购权,其所持股份不随之增加,乙方如欲购买新增资本应取得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应对价。
(四)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划转款及利息,并向甲方收取人民币x万元违约金。
二、乙方履约与责任
(一)在乙方劳动合同约满x年内,乙方不得对所持股权进行转让、赠与、继承等任何处分行为,不得以所持股份为自己或为他人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
(二)乙方利用所持股份以甲方名义从事违法行为而使甲方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可无偿收回所转划股份,乙方除需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还需返还其持有股份期间所获红利并向甲方支付股本总额x%的罚金。
(三)乙方在职期间无偿占有该股份,在乙方劳动合同约满x年内离职或被辞退时,由甲方决定无偿收回乙方所持有。乙方劳动合同约满x年或退休后,继续由乙方持有。乙方能够拥有本次转划的全部股权,乙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须另行签订《委托持股协议》作书面通报经股东大会同意。
(四)乙方持有该股份期间,如有违返公司章程及规定、损害甲方利益之行为,甲方有权决定无偿收回所转划的股份,并不给乙方任何补偿。给甲方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违反法律的,乙方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一、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 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或劳动能力。
三、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四、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六条 费用承担
在本次股权划转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第七条 争议解决
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一、本协议自各方法定(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所签署之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X公司留存壹份,其余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市签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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