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单位:
为贯彻《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全镇医疗卫生机构及个体诊所、药店经营和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1、负责本镇范围内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制定、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以及相关信息的核查和上报。
2、清理整顿全镇医疗卫生机构及个体诊所、药店经营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查处将国家免费供应的避孕药具有偿销售的行为。
3、查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超范围执业和个体医疗诊所及药店工作人员无执业资质执业的行为,查处相关技术服务人员违规使用终止妊娠、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4、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监管机制,调查计划生育药械使用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完善加强监管的对策措施。
二、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下旬)。由计生部门牵头,组织公安、卫生、工商、药监等部门科室,联合对本镇范围内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个体诊所及药店开展专项整治进行动员部署。
2、自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上旬—20xx年7月底)。利用60天时间,对本镇范围内计生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个体诊所及药店购进、使用、出售计划生育药械的情况,购进、使用和出售的计划生育药械的来源与质量情况,经营成人“性用品”的情况等进行认真自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整治。
3、综合检查与整改阶段(20xx年8月)。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积极做好迎接省、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我镇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整改,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尽职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计划生育分管领导申平昌主席担任,具体负责全镇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督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加强协调工作。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发文的相关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全面推动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3、坚持标本兼治。要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健全相关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个体诊所及药店经营、使用、出售计划生育药械和提供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和完善对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式,从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4、强化舆论引导。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班和相关执法活动,大力宣传整治活动的意义、主要任务,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行为,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产品、使用安全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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