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收官之年,护航打赢脱贫攻坚战是纪检监察机关贯穿全年工作的重要任务。近日,浙江省纪委省监委专题部署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工作,聚焦监督重点,紧盯薄弱环节,狠抓整改落实,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重要指示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省纪委省监委在领导带队到一线调查研究、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浙江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省内扶贫开发和省外扶贫协作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明确收官之年专项监督的工作目标、监督对象范围、监督内容和监督措施等内容,保障脱贫攻坚战全面打赢、全胜完胜。
专项监督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省委工作要求,聚焦省内扶贫开发各级责任落实,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异地搬迁政策执行,因病返贫、因残致贫救助,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等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扶贫开发确保“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人”;聚焦省外扶贫协作各级责任落实,紧盯协作帮扶资金拨付使用效益、项目脱贫绩效、选派干部作风建设等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高质量如期完成扶贫协作任务。
把握“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突出对扶贫开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的政治监督,重点开展“四看四督”。看中央、省委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精准落实情况,监督推动解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到位、不坚决、不深入问题;看党委履行扶贫开发、扶贫协作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推动解决扶贫工作不务实、帮扶措施不落实、扶贫绩效不扎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看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扶贫开发、扶贫协作监督责任情况,监督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严肃精准查处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看各类监督检查发现扶贫开发、扶贫协作过程中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推动党委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真正解决扶贫开发、扶贫协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坚持省内扶贫开发和省外协作扶贫监督“两手抓”,突出保障护航,同向发力、一体推进。在省内,把低收入弱势群体的帮扶及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一并纳入专项监督,具体措施包括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省市县“三级联查”、一批重点问题线索清零行动等。在省外,将对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扶贫协作职责情况开展巡视巡察;适时赴对口地区对协作帮扶资金和项目绩效、选派干部作风建设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专项监督工作还明确,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对口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健全完善内部协调联动机制,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力量,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深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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