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 诺 书
(支付个人居间费的法律凭证)
居间人 :
我( )因 项目,现委
托你方落实并促成我与 签订 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之有关规定,对居间劳务人员和顾问咨
询人员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我自愿按以下方式向居间人支付居间费:
一、支付金额: 。
二、支付方式: 。
三、本《承诺书》不可撤销、不更改、不受时间限制而失效,不受承诺人签定协议
中缔约双方的违约纠纷影响,承诺人对该居间费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居间方不承担任何与协议相关的连带责任,承诺人负有对此《承诺书》保密的义务。
四、此《承诺书》具有劳务合同、居间协议的同等法律效力,为此我如不履行本承诺,居间当事人可向我的协议甲方提出从工程进度款项中扣付居间费给居间人,对此我无异议;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等措施,我无条件放弃一切抗辩和反驳的权利。
五、本《承诺书》仅此一份由居间人保存,本《承诺书》或居间人的身份证均可作
为向承诺人领取居间费的凭证。
六、本《承诺书》在承诺人签订由居间人促成的协议后生效,居间费结清后失效。
委托方(承诺人)被承诺人(居间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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