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一)创造良好交通消防安全环境的工作目标,实现“三个确保不发生”: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在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而导致死人火灾事故。
(二)全面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力争火灾隐患排查达到“四清两掌握”,即火灾隐患数量清、整改期限清、整改措施清、整改结果清,切实掌握各单位消防安全重点、消防安全状况。
(三)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实现一般火灾隐患1oo%落实整改,重大隐患1oo%挂牌督办、隐患消除前1oo%落实责任措施。
(四)严格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火灾事故做到“两杜绝”,即杜绝死人火灾事故,杜绝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坚持整体防控,力争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安运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的具体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研究阶段性消防安全重点工作,定期通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三、工作任务
(一)扎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消除火灾隐患,结合交通运输系统的实际,深入扎实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性地开展排查整治。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各种非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依法从严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一律要挂牌督办。
(二)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消防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将责任明确到个人,在安全培训教育时,积极发动单位职工及驾驶员等基层力量参与此项工作,同时,全系统各单位对办公楼周围的场所要认真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资料。
(三)扎实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实地演练,要严格按照灭火扑救和应急抢险救援实战的要求,配齐有效消防器材。结合本单位的特点组织开展初起灭火扑救和抢险救援应急演练。组建检查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并立即修订完善本单位火灾应急预案,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客运车辆灭火器技术性能进行实地检查,确保在应急救援时可以随时调得出、用得上。
(四)扎实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重大节假日和重点时段的消防安全值班工作,一定要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如发现火灾事故,及时处置险情,限度减少损失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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