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 商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租期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 ,租金按年缴付,乙方不得无故拖欠房屋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四、乙方在租用甲方商铺的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按现行标准支付给相关单位。
五、在使用房屋期间,乙方不得在租用房内从事违反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活动,若出现后果自负。
六、若发生火灾、触电、被盗等事故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乙方在房屋租用期间有损甲方的房屋设备,乙方应照价赔偿甲方的损失。
七、乙方在租房时应预交 (¥ .00)元的保证金给甲方,租期到时若乙方未对房屋造成损坏和拖欠水电费则甲方将保证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九、乙方如在租用期间提前终止合同,保证金不退还,当年剩余未使用的租金不退还,并且以当年年租金的三倍作为违约金赔付给甲方。
十、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可转让,若有违反,保证金和剩余未使用房屋租金不退还,并且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一、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甲方将乙方的保证金和乙方预交的未使用过的房屋租金一并退还,并且以当年年租金的三倍作为毁约金赔偿给乙方。
十二、若因单位需要乙方必须腾让房屋时,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提供单位必须让乙方腾出房屋的相关书面材料,并15天为界,退还乙方的保证金和乙方预交的未使用过的房屋租金,若甲方不能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让乙方腾出房屋,则视甲方违约,以当年年租金的三倍为毁约金赔偿乙方。
十三、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租赁期届满后,若乙方想要续租,按时价乙方优先租用。
十五、此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到期后此合同自动作废。 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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