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协议编号: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东北水稻加工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委托加工产品、品种、数量
二、 包装方式、包装重量
1、 包装方式:委托加工产品包装物均有乙方提供,包装方式按甲方生产通知书要求来进行。
2、 包装重量:标准包的重量不得低于标准包标示的重量。
三、 加工、费用、副产品的处理
1、 加工方式:委托加工的稻谷有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仅负责甲方委托产品的代加工。
2、 加工费:按每吨按市场价格来计算。
3、 副产品处理:对于甲方提供原粮加工出的副产品可协商销售给乙方,甲方也可以自行处理(协商以后一般以冲抵加工费用,盈余部分返回给甲方)。
四. 确保大米加工质量并按时按量交货
1.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的大米,乙方应确保做到:
2.确保大米生产过程按照标准化生产加工,同时符合环境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
3.确保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严格分类包装,做到不掺杂掺假,不以次充好。
4.确保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按量交货。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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