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新时代公仆形象,进一步加强全市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和考评工作,保证我校效能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从讲政治的高度,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要求,深刻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以创“四优三满意”活动为载体,强化我校干部职工的主体意识,在工作中做到与机构改革、与依法行政、与党风廉政建设、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办事高效、动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科技推广管理体系,达到管理改善、作风转变、效率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实现科技推广管理优质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律化的目标。
三、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措施
(一)严格管理。要搞好机关效能建设,首先应从制度建设入手,必须严格内部管理,根据工作职能和具体业务事项,订立规范、科学和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制定依法办事的规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公示制》、《依法行政制》、《诫勉教育》、《政务公开制》、《效能考评制》、等8项制度,经全体会议通过后上报公示,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促效能。严格按制度办事,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二)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决定和命令,执行省市局党组的决定,保证政令畅通。坚决制止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法定形式和程序实施行政管理,不滥用行政职权,强化执法监察,防止在工作中徇私枉法现象的发生。同时,按要求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作为管理监督的依据,进一步规范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避免凭个人关系定夺,办人情事、批人情款等现象发生。
(三)政务公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积极推行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职责公示制,对直接涉及全局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实行公开办理制度。要把经费收入、开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坚持公平、公正,增强工作透明度,便于群众监督;同时,将工作人员的身份、岗位职责以及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结果一律公开,拒绝“暗箱操作”,强化行政、社会和专门机构的监督。
(四)提高效率。全校工作人员要增强效率观念,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制度,促进工作效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让学生和家长满意。
(五)改进作风。我校全体人员要把“四优三满意”作为开展我校效能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增强公仆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服务水平,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六)建立效能考评和奖惩制度。机关效能建设各项措施是否落实,是否真正体现在成效上,应该建立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和奖惩制度。我校对全体人员将实行“季小评,年总评”措施,考评主要进行民主评议,采取自评与被评相结合的办法。同时,将效能绩效同物质奖励挂起钩来,通过落实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措施,使我校干部职工都高度重视个人和单位整体效能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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