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安置回迁小区租房合同

2021-05-22 来源:客趣旅游网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2、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

  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3、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4、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5、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

  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6、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7、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

  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

  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9、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10、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