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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田地合同

2023-02-25 来源:客趣旅游网

  甲方:梅州市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第一条、租赁标的及价款

  水田位于梅州市平远县石正镇先锋村小地名为黄路子(详见附图),面积2、12亩,租金每亩¥250元/年,租期20_年,20_年租金共计人民币伍仟叁佰元整(¥5300元)。

  第二条、租赁期限

  由20_年2月1日至20_年1月31日止,租期20_年。

  第三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合同义务及责任

  1、乙方保证租给甲方的土地归乙方所有,无权属纠纷,如甲方承租乙方土地后出现权属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保证在承租期间水田只用于种植蔬菜使用,不得对水田进行改造或用于工程建设,否则乙方有权收回土地,不退回租金,甲方必须恢复水田原样,不能恢复的.甲方须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3倍作为罚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违约,乙方无需退回租金,负责将水田恢复原样,如乙方违约,需退回甲方租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效力

  1、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按指模)及水田地图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平远县石正镇先锋村委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梅州市_________有限公司_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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