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天然气储配站防爆灯安装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乙方负责采购运输,并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
⑴本工程所有需乙方采购的材料,各项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范,并符合甲方要求。
⑵乙方采购材料和配件的生产厂家与报价时的品牌厂家规格型号必须一致,并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⑶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监督。
3、工程内容:天然气储配站防爆灯安装工程的材料采购供应、运输及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7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时间。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⑴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⑵乙方已施工完的项目,甲方更改设计使乙方重新施工的。
⑶发生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误。
三、合同价款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26600元 大写(¥贰万陆仟陆佰元整)。每套灯具1900元,共14套。以上价格包含:灯具及其所有配件采购、安装调试、管理、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产品材料明细详见附表)。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本合同付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
2、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需开具全额税务发票,甲方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预留5%质保金,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后无质量问题7日内无息付清。
五、质量技术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监督。
2、金属构件进行热镀锌处理,防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及其他有关覆盖层维氏和努氏显微硬度试验》(GB/T )、《热喷涂金属件表面预处理通则》(GB/T )、现行行业标准《钢铁热浸铝工艺及质量检验》(ZBJ )的有关规定。
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防爆灯外观应无划痕、无瑕疵,其安装位置应离开释放源,且不在各种管道的泄压口及排放口上下方安装灯具。
5、防爆灯的安装要确保固定牢靠,紧固螺栓不得任意更换,弹簧垫圈应齐全。防尘、防水用的密封圈安装时要原样放置好。
6、电缆进线处,电缆与密封垫圈要紧密配合,电缆的断面应为圆形,且护套表面不应有凹凸等缺陷。多余的进线口,须按防爆类型进行封堵,并将压紧螺母拧紧,使进线口密封。
7、防爆灯的电缆和导线引入装置为压紧螺母是引入装置,应具有防松与防止电缆拔脱的措施,引入橡套电缆时,电缆入口须制成喇叭口状。
六、工程验收与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为依据。
2、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发出竣工通知书,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竣工日期以项目组和业主代表验收合格并签认的日期为准。
3、乙方在向甲方申请竣工验收时必须同时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起始日期为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质量保修书中须明确本项目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经甲方审定后实施。
4、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5、在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凡属承包范围以内发生的材料质量问题和施工工艺缺陷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予以完善和修复,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超出工程质量保修期,但经确认属于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已经发生的隐蔽性质量问题或施工质量缺陷,乙方仍应无偿予以完善和修复,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双方职责
1、甲方权利与义务
⑴提供施工场地。
⑵确定现场监管人员。
⑶材料进场后应先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允许乙方开工
⑷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甲方的检查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整个工程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⑸按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2、乙方权利与义务
⑴委派现场代表负责人对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
⑵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现行规范施工,遵纪守法,执行公司、场站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⑶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若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造成的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
⑷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相关规范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若方案需变更或改动,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动工。
⑸安装完成后进行检查,确认无误,方可进行分项调试,并作好调试记录。
⑹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应按要求及时整改直至达到要求为止。但甲方组织的检查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整个工程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⑺自备灯具安装过程中的一切施工器具,并自行保管,若有遗失或损坏,甲方不予负责,水电费自理,完工后及时清理建筑垃圾。
⑼质量保证期满后,并不排除乙方对灯具及其部件的质量、规格等潜在缺陷的全面保证责任。
八、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要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且乙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为参与施工的作业人员办理保险。
2、进入施工现场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防护手套等,工作前应检查所有的工具性能是否完整、良好,并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乙方在安装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设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等法规、规范的规定,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等引发的费用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严禁打架斗殴,发现一次每人扣除200元,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整洁、达标。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应无条件返工,由此造成的工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或因乙方原因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否则每推迟一天偿付给甲方工程总价款5‰的逾期违约金。
十、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与份数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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