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今天上午我又一次迟到了。本该在9点开始的会议,我在9点21分才匆忙赶到,整整迟到了21分钟。本周一,也就是xx月xx日,同样是个会议,我迟到了10分钟。本该当时就订好计划,防止再犯,而这一次迟到的时间更长了。何况,周二时老板就交给我和总一张交通卡,让我们本周每天都用这张卡打车上下班,可以绕路走,但是不要迟到。
临别前,老板还语重心长的嘱咐我要督促总,帮助他,监督他,当时我也承诺一定要做到的,可是我却在4天后又一次再犯,辜负了老板的殷切希望和托付。 这次迟到的原因,有如下几点:
1、规律认识有误:对周五的道路拥堵和雨天加剧了堵塞没有足够的意识,轻信自己只要按照昨天的时间出发,就一定能在9点前到达;
2、误上贼车:司机的.路线有误,一会说走路,一会说还是路,一会又说上高架,最好又走了路,并且此名司机存在沟通障碍问题,完全听不进我们的意见,且在过程中不停叹气,唠叨着我们肯定无法准时到达,造成我们心理极度郁闷;最后总不得不呵斥他:我们已经很难过了,请你不要再打击我们……我们当时就该当机立断跳下车,而不该由他载着四处兜。 通过以上列出的原因,可以很清楚的看出这都是一些客观的原因,可以成为一切迟到的理由。为什么别的同事上班的车程甚至要两个小时,也从来不迟到?为什么我非但没有尽到责任,反而自己也没有早起呢?
真正迟到的原因还是在主观方面。究其真实原因,是自己没有从思想上意识到迟到的严重性,没有真正意识到遵守时间观念,没有真正认识到严守承诺的重要性。因为主观上没有意识到迟到的严重性,在定闹钟时总是精确到秒,不愿意早起;在闹钟响起时总找种。种理由,一会是想着昨晚睡得晚,一会想着我很困,一会又觉得再瞌睡一会应该不会迟到。
在此,我保证,以后的任何会议和讨论,一定要在约定的时间5分钟前到达,只能早到,不许迟到。
检讨人:
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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