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构建和谐教育,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关于迅速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政法[20xx]22号)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创建“平安校园”、实现学校及周边环境优化为目标,以宣传教育为手段,坚持部门配合、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原则,强化措施,集中整治学校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 工作目标
1.校园内环境整洁卫生、无垃圾,达到窗明几净,物见本色,卫生无死角。
2.学校食堂、商店三证俱全(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合格证),达到无“三无”、过期、霉变食品。学生自觉抵制垃圾食品。
3.设备设施、环境卫生状况符合规定标准;依法清除倚校私搭乱放的建筑物,清除周边杂物
4.校门前无流动商贩经营。学校周边无乱贴乱挂的广告、标语。
5.学校附近无违规的网吧、游戏厅、台球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无有害书籍、音像制品和其他格调低下的出版物、玩具等。
6.校门前无违规停放的机动车辆,过往的机动车辆不高音鸣笛、学校附近的商店不高音广播干扰教学;校园内外的高压输变电及其他管线设施有相应的防护设施。
7.学校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及各类学校安全设施符合规定标准;校门口无游畈摆摊设点、交通拥挤现象;无“三无”车辆、农用车辆、无校车专用标识车辆接送学生现象;无“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以及其他各种非法营运车辆揽客现象;校门口无车辆乱停乱放等阻塞学校交通、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行为。
8.按程序受理、按条件审批民办学校。民办机构实行持证办校,民办教育办学秩序规范化。
三、 集中整治的主要内容
1.学校及周边文化环境。重点整治黑网吧,打击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和其他网上违法犯罪行为,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歌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厅、清理书刊、音像制品摊点及非法设立的彩票投注点或专营场所,查缴“少儿人民币”、“少儿八卦玩具”卡通类非法出版物。清理学校周边乱贴乱挂的广告、标语。
2.学校及周边交通环境。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的整顿,重点治理学校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及各类学校安全设施等存在的问题;校门口交通拥挤混乱现象“三无”车辆、农用车辆、无校车专用标识车辆接
送学生现象;“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以及其他各种非法营运车辆揽客现象;校门口无车辆乱停乱放等阻塞学校交通、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行为。
3.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重点整治侵害师生安全的各类违法活动和校园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等各类安全隐患,重点打击敲诈勒索、殴打师生和到校寻衅滋事、破坏学校设施等不法行为。清理整顿学校周围针对学生出租房屋和酒店宾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的行为。重点排查师生心理健康安全存在的隐患,并及时进行疏导。
4.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环境。重点整治学校食堂卫生、校内外小商店、医疗点、食品摊点和各类非法经营无牌无证摊点,防止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整顿学校及周边的商店和流动摊点向学生出售垃圾食品和“三无”食品,引导教育学生拒绝购买垃圾食品。整治校园附近堆放公共垃圾的行为。
5.学校及周边教学环境。重点整治学校周边乱搭滥建、倚校堆放柴草垛、侵占校园面积、学校附近商店高音广播干扰教学、居民随意进出校园等问题。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污染行为,严禁污染事件的发生。排查整改校园内外的高压输变电及其他管线电设施的安全隐患。
6.办学秩序。重点整治无证办校、办园、办班行为。
四、 职责分工
学校及周边环境职责行动需要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
1、开发区综治办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和督导,及时掌握学校周边
整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整治工作带倾向性的问题。
2、公安部门负责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侵害学校和师生权利的案件组织专班快速侦破,加强对学校内保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的巡逻监控,提高对学校、师生报警求助的快速反应能力。对学校学生上学、放学及晚自习的主要时段、主要路段和僻静易发生案件的重点街巷和路口加强巡逻,保障广大师生往返学校途中的安全。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的整治,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严厉打击“三无”车辆、报废车辆、农用车、摩的、“黑车”载运学生的违法行为,确保交通安全。
3、司法部门负责加强对学校普法工作的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学校法制检查和考核工作,促进学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学校法制教育的措施。
4、教育总支负责承担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积极参与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搞好整治行动,大力开展“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加强对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学校搞好校园内部整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办学,堵塞管理上的漏洞。
5、卫生部门负责协助学校做好卫生检疫检测工作,严格把关。对学校食堂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等进行安全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限期整改。
6、建设局负责全面清理查处学校周边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消除道路拥堵和安全隐患。对学校内施工的建设单位,根据《安
全生产法》的规定,督促做好防护措施,设置隔离带,明确责任,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自查阶段(5月上旬至5月20日)
各部门要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抽调工作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对辖区内学校及周边环境各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进行全面的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整合各方的力量,千方百计予以解决。各部门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开发区学校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至6月底)
(一) 全区各学校、幼儿园根据本单位实际,落实门前“四包”
制度(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建设)。落实治理措施,对校园内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
(二) 开发区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公安、教
育、卫生、司法、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区各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
(三) 开展系列活动,加强宣传教育。
1、 加强法制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以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通过聘请法制副校长、校园法律顾问到学校现身说法和开设法制课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知法、懂法、用法教育,自觉形成不进网吧、影吧、游戏厅等场所的良好习惯,远离“黄、赌、毒”,提高
学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护自救能力。
2、 强化德育教育。一是利用广播、墙报、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的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二是利用主题班会,定期向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和养成教育。三是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告别不良行为”活动。四是将安全教育渗透到课堂,加强实际锻炼,提高学生生存、生活及自我保护能力。
3、 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通过心理健康课、心理咨询室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建立心理健康档案,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6月底至7月上旬)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在全区通报,对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 强化工作责任。开发区综治领导小组对辖区学校、幼儿园
及周边治安工作负总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第一责任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将对各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综治目标及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凡因工作不力而造成事故的将追究相关单位一把手的责任。
(二) 强化工作措施。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预防危及学校安全事故工作机制,彻底清理校园周边环境,以预防危及师生安全的违法
行为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严格依法查处学校周边治安隐患和热点、难点问题。制订集中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重点,确定整治方法步骤和措施。
(三) 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做到三个结合:突出抓与经常抓相结
合;抓重点工作与抓基础工作相结合;教育部门抓与相关职能部门抓相结合。在整治行动中,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执法,不能以罚代法,更不得徇私枉法;同时要讲究方法,文明执法。通过开展警校共建、校地联建活动,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巩固集中整治成果。
(四) 加强检查指导。各部门在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中,要加强检
查指导,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要善于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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