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冠名赞助单位)
乙方:艺龙
作为“川子歌友见面会”的重磅活动在月举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赞助乙双赛事并获取相关商业回报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双方承诺
1、甲乙双方有义务对本协议、合作费用及对方商业资料严守保密,不直接或间接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活动具体信息如下:
活动时间:
年月(暂定)
活动地点:
启动仪式:(地址)(暂定)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义务
1、“见面会”此条冠名费用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
2、为乙方提供价值 元的作为见面会奖品;
(二)甲方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严格履行和兑现在本协议中所提及的全部承诺。
2、享有本次活动的独家冠名权,如“见面会”,具体名称由双方协商决定
3、有权拥有“见面会”的商业广告使用权。
4、有权要求乙方在双方约定的合作期间和合作区域内就此项赞助为双方合作的唯一性和排它性。
5、甲方名称将以“独家冠名赞助”出现于活动全程背景板显著位置;
6、启动仪式上,甲方代表与主办单位领导并列入座贵宾席位;
7、启动仪式上,安排甲方代表致辞;
8、会举办期间,邀请甲方代表与各企业领导及嘉宾共同为上台致词;
9、甲方可免费在“见面会”进行相关主题展示
(具体展出物品、面积、形式等与组委会协商)。
10、展板背景板甲方将以“独家冠名商”出现于显著位置;
11、相关资料上印有冠名单位的名称和;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设计制作启动仪式主背景板,印有“‘’字样;
2、启动仪式上,乙方设置的“产品”等重要物料都将印有冠名甲方的名称和;
3、乙方赠送甲方广告位个。
如(展架)、(海报)
4、在活动过程中,乙方组织重庆日晚晨商时报、搜狐网等主流媒体对甲方进行报道;
5、在会整体宣传过程中,对本次活动进行重点宣传报道。
(二)乙方权利
1、有权利要求甲方始终维护乙方此品牌的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有权利拒绝甲方在双方合同约定条款及事项以外的任何关于附加事件、活动的要求。
3、为保证赛事顺利进行,在比赛活动期间,乙方有权利拒绝甲方工作人员试图与参赛者、评委进行直接接触的行为及要求。
所有与乙方邀请人员及参赛者联系只能由乙方或者乙方的工作人员负责。
第四条双方约定
1、甲方需在签订本协议后的七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冠名款项100,000(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
2、甲方需在20__年7月25日前,将本协议中所注明的全部赞助奖品交付乙方;
3、除乙方邀请媒体外,甲方可自行联系邀请当地主流媒体参与现场录制此
次活动,但必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协议到期自动解除。
第六条免责条款
在双方协议执行期间,如因法律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均不视为故意违约。
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
按照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任一一方所在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第十条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
主办方)
签定时间: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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