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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结算管理规定

2024-04-29 来源:客趣旅游网


苏地置业预结算管理规定

1.工程部

1)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2)负责核对总、分包工程现场施工作法与施工图作法是否一致,如有不一致需提供书面意见。

3)负责提供有效的施工图纸、会议纪要和来往函件等。 4)负责整理工程竣工报告(总包)及工程竣工验收单、有效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记录等。 5)负责公司的工程结算工作。

6)负责项目洽商增减造价量、价的计算及审核,并加以确认,建立洽商台帐。

7)与相关部门协商在招标前共同确定主要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及甲方分包工程的项目,并对项目限价材料的合理性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建议性意见供领导参考确定。

8)负责整理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暂估价设备及材料确认单。

9)负责审核结算相关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

10)预算人员有义务到施工现场核实实际做法与设计图纸的差异。 11)负责汇总整理已确认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增减造价。 12)负责审核结算造价并组织监理、咨询公司与施工单位洽谈,确

定合理的结算造价。 13)负责办理结算手续。

2、施工预算的编制 1.总包施工预算(标底)

1)工程预算(或工程量清单)应委托咨询公司编制并负责与施工单位核对。

2)在委托编制标底前,预算部各专业预算工程师负责与工程部门核实施工图纸,确保标底编制图与施工图一致,并能够按照统一的计算规则准确计算工程量。

3)按照规范规定的施工工艺,根据定额及造价处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特点和招标文件的内容,明确计价原则和方式。

4)根据人工及材料物资的市场价格及规范规定的施工工艺,准确计算和审核工程单价和总价。

5)工程部在施工单位(或咨询公司)编制施工预算(或标底和清单)前给编制单位提出书面要求。

6)咨询公司编制的标底、预算或清单报价需经预算部审核后,方可与施工单位核对或封标,与施工单位核对过程中我方人员应全程监控。 2.甲方分包工程造价的确定(包括配套工程) 按照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的职责界定细则 1)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①单价中标;单价中标的,在确定施工预算、结算、中间付款时,由预算部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确认工程造价。

②总价中标;总价中标的由预算部负责确认合理施工造价。 2)经公司批准未进行招投标,直接确定施工单位的项目: 由工程部组织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初步确认工程造价,由工程部负责人审核确定最终造价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3)特殊项目:

与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或专业垄断及由参股单位领导推荐的施工单位直接负责施工的项目:

3.工程洽商变更和索赔造价编制和审核 1)工程部根据变更洽商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审核后的洽商、变更造价,由工程部向公司领导报批后方可确定; 3)需现场核实工程量的变更洽商,专业预算工程师应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复核工程量并做好记录。 4.材料价格管理

1)材料供应分甲供、甲指乙供、甲限价三种;在每个项目总分包合同签署时,须明确所有物资的供应方式;

2)甲供、甲指乙供材料、设备需执行按《招标管理规定》,执行招标程序。

3)对于甲限价材料、设备,预算人员应要求工程部确认技术标准后再与施工单位谈判确定材料价格。

4)甲供、甲指乙供材料、甲限价材料、设备价格的确认由工程部负责。

1. 结算交接 1. 结算交接单

1)工程部、预算部和施工单位应核对本项目的洽商数量,填写在《结算交接单》上;

2)工程部和财务部应核对清竣工验收前的已付款情况,填写在《结算交接单》上;

3)《结算交接单》上应有工程部负责人签字,应注明本项工程洽商变更份数、并说明合同签证变更之外的增减款事项、工程遗留、合同违约、施工现场清理、甲供材料、隐蔽工程等问题,并写明该项工程的已付款额;

4)《结算交接单》办理完成后,意味着本项工程已竣工,在此之后不得再有关于本项工程的洽商及有关经济签证发生。 2. 接收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书

预算组在接到《工程竣工证书》、《结算交接单》后。通知施工单位在一个月内报送结算书,并将结算书详细编制要求告知施工单位:

1)如是施工工程结算,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书需有:结算汇总表;

编制说明;如有洽商增减每份洽商增减造价后需附洽商。 2)如甲供材料结算,需有甲方工程部门与总包单位共同认可的供

货料单及汇总表。 3. 进行初步审核(咨询公司)

咨询公司在接到预算部移交过来的《工程竣工证书》、《结算交

接单》、及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书后,进行量价审核,竣工结算主要审定内容:

1)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等合同价以外的费用; 2)材料价差调整; 3)扣减甲供材料、设备;

4)核查定额、价格套用以及工程量计算是否按照规则执行; 5)如有必要应到现场进行测量。

6)顾问公司将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包含一套电子文件)报送预

算部审核。

(以上工作预算部与咨询公司同时进行) 4. 二次审核

由预算组对咨询公司报送的初审结果进行二次审核,主要审定内容:

1)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费用是否与报送的洽商明细一

致;

2)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 3)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套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 4)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 5)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一致; 6)设备、材料是否按合同规定计价;

7)利润和税金的计算基数、利润率、税率是否符合规定。 8)预算项目是否与图纸相符;

9)甲供材料、设备是否合理扣减;

10)合同、变更之外的增减事项依据是否充分。 5. 谈判

1) 预算部门将二次审核后的意见反馈咨询公司,咨询公司安排相关人员与施工单位进行谈判。谈判过程必须有预算部门人员参加。

2) 咨询公司将初步谈判结果汇报预算组,将争议和难点提出来。 3) 预算组与施工单位就争议和难点问题与施工单位谈判。 4) 工程部预算组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进行全面考评后确定工程最终结算造价。 6. 签定结算书

预算组将审核后的意见反馈咨询公司,咨询公司安排相关人员与施工单位进行谈判,谈判过程必须有甲方预算部门人员参加。最终的谈判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结算双方在结算清单上签字盖章,结算造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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