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学与小说文体只是研究》阅读感悟
文学是人学,文学作品是作者情感喷薄的载体。如何引领学生挖掘出文本内涵,解决小说阅读中存在的问题,是我们语文老师不可回避的课题。
我们的小说阅读教学,在文体知识上除了“小说三要素”这一基础的文体知识外,是否还需要扩大文体知识的范围,进而拓宽学生阅读小说的视野,丰富小说欣赏的方法呢?很显然,这是非常必要的。
阅读《叙述学与小说文体研究》,对小说的认识有了纵深发展,
首先,叙事作品的意义很大程度上源于“故事”与“话语”两个层次之间的相互作用。在二者是否可以区分的问题上,作者的观点可以归纳为:在传统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具有独立性,故事与话语基本上是分离的,也就是说,无论话语层次怎么表达,读者总是依据生活经验来构筑独立于话语的故事;现代派小说则相反,话语与故事重合的情况屡见不鲜,读者常常感到不能依据生活经验来构筑独立于话语的故事,这时再区分故事与话语自然也就失去了意义。当然,作者认为这种判断也不能绝对化。
其次,情节与人物分析是传统小说批评中不可或缺的成分。作者试图通过对叙述学内部不同情节观和人物观的评析,进而与传统情节观进行比较,以说明叙述学情节观和人物观的实质。值得一提的是,在讨论叙述学与传统理论对情节的不同理解时,作者认为,一系列事件能否成其为情节,不仅仅在于因果关系与偶然性的区别,还有故事事件本身在作品中起的结构作用。正因为有了故事事件的框架作用,才能对这些事件在话语层面上作出各种加工,这是情节的本质所在。
再者,作者对叙事视角的探研可分为下面几个小的层次: 1.关于叙事声音与叙事眼光 作者认为,要对叙事视角进行合理分类,首先必须分清叙事声音与叙事眼光。2、关于第一人称叙述与第三人称有限视角叙述在视角上的差异 作者认为在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中通常有两种眼光在交替作用:一为叙述者“我”追忆往事的眼光(叙述自我),另一为被追忆的“我”正在经历事件时的眼光(经验自我)。这两种眼光可体现出“我”在不同时期对事件的不同看法或对事件的不同认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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