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为了激励员工工作按流程作业,严明纪律,做到奖优惩劣,以便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三、奖惩原则:
1.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2. 奖惩及时的原则。
3. 奖惩须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四、 奖励管理规定 (一)奖励分类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物质奖励; 4. 职务晋升。
(二)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自觉遵守公司制度,坚持按流程做事;
3.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4.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5.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三)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 主动自觉维护公司利益,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长期能遵守公司制度和坚持按流程做事,成绩显著;
8.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总经办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四)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晋级奖励。 1. 绩效考核连续3个月都被评为优秀的; 2. 年度被评为优秀员工或优秀管理的; 3. 有上述表现,且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 (五)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主管提名; 2. 部门负责人和行政部审核; 3. 总经办或总经理批准。 五、处分管理规定
(一)处分分类:视情节轻重,处分分为以下四种: 1. 警告(包括警告和警告并罚款5-50元两种);
2. 记过(包括记小过、记大过、记小过并罚款50-100元;记大过并罚款100-200元四种)
3. 降级(包括降级、降薪和降级又降薪三种); 4. 辞退(包括辞退和辞退并罚款200-500元两种); (二)员工有以下行为,且情节轻微者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上班穿人拖鞋,且后脚跟不打上去者; 4.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5.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6.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7.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8.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9.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10.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1.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保安或管理人员查询; 12. 被发现6S没做到位者;
13. 初次违反工作流程作业,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
14. 未遵守工艺纪律或擅自更改工艺,未给公司造成大的经济损失者; 15. 初次被发现未按要求佩戴劳保用品者; 16. 其它符合给予警告处分的。
(三)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轻微或第一次则记小过;情节严 重或多次则记大过):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工作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完全没处理者;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11. 未按工作流程作业,给公司一定的造成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者;
12. 未遵守工艺纪律或擅自更改工艺,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者; 13. 2次及以上被发现未按公司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者; 14. 1年内有2次警告处分记录者。
(四)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公司规定带私人物品或食物进出者;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故意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艺或违反工作流程致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良影响者 13. 1年内有 2 次记过处分记录者; (五)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受聘时提供虚假资料,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在厂区和宿舍发生打架斗殴,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公司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极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产,损公肥私,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 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 在厂区和宿舍范围内赌博; 21. 在厂区和宿舍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27. 1年内有2次记过或降级处分记录;
28. 连续2个季度绩效考核分数最低,经教育培训仍不达标;
27.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本奖惩管理制度从公司批准之日起,开始生效。其解释和修正权归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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