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学生家庭之间的沟通与合作,让家长更好地支持和参与学校部分管理工作,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促进学生成长为高素质人才,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性质:家长委员会是以家长为主,充分调动广大家长参与教育的积极性,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附设于学校内部的,非行政性的咨询、信息、参谋、监督、议事的特殊群体组织。
第三条 宗旨:坚持家校双重教育管理,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德育工作,支持学校教育改革,营造良好的学校内部环境,努力促进北医附中学生全面素质提高。
第二章 组织形式
第一条 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关心学校,能为班级(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条 具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形象,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和较好的教育效果。
第三条 能热心听取并向学校积极反应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第四条 能主动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
第五条 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班级、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学校家长委员会下设年级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 第二条 班级家长委员会采取家长自荐、互荐和班主任提名相结合的方法产生7-9名委员候选人,经过班级全体家长选举,产生本班班级家长委员会,其中选举各一名担任该班家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第三条 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由各班家长委员会主任担任,每班1名。
第四条 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在年级家长委员会中选举产生,原则上每个年级3-4名。
第五条 家长委员任期为每届一年,可以连任。直至学生毕业,家长委员委员资格自动撤消。
第四章 工作制度及工作内容
第一条 工作制度:
1.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制订工作计划,就发挥家长委员会的四项
功能开展活动,学年末做好工作总结。
2.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总结经验,分析情况,研究工作,交流信息。必要时由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商定召开专门会议。
3.根据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分工,各位委员认真负责地开展有关工作,加强相互配合,并及时通报工作信息。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以形成良好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的育人环境。 2.促进社区教育、做好学生的保护工作,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热心支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专业实践,,为学校开展社会实践和专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3.指导学生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协助学校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
4.参与研讨学校发展中重点问题,协同学校提高办学质量、从物质和精神上积极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为促进教育改革,提高社会声誉而努力。
5.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6.定期听取学校工作介绍,发挥对学校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协调作用,定期听取学校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介绍,对学校工作提出
意见和建议。
8.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会、组织家长听课、家长接待日,举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咨询,指导家庭教育,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使家长了解并配合学校贯彻实施德育大纲,改进家庭教育的方法。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1.有权了解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 2.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条 家长委员的义务:
1.应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上要求进步,有良好的行为规范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2.有义务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3.有义务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工作,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
4.应主动支持学校的建设和事业发展,并提供精神或物质上的帮助和支持。
第十一条 家长委员会成员在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学期活动。
第十二条 学校家长委员会可以委托学校校长主持日常工作和制定学期工作计划草案,提交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学校讨论通过并执行。
第十三条 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举行会议至少1次,讨论落实,总结委员会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 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每学年结束前要对本学期开展的教学情况和效果进行总结,每学年开展评选优秀家长的表彰活动。
西安高新第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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