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教师不乱收费保证书
教师不乱收费保证书
为了更好地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坚决禁止中小学乱收费的通知精神,规范教师收费行为,完善监督机制,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在收费方面按学校的要求做如下保证,如有违犯,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1、 不利用职务职权之便,向学生代收费用和推销商品。
2、 不乱办班、乱补课、乱售资料。
3、 不自立项目收取费用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4、 不接受学生或家长的馈赠。
5、 按学校公示的收费标准收费,及时填写收费卡。
保证人:
治理乱收费保证书
为了更好地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坚决禁止中小学乱收费的通知精神,规范教师收费行为,完善监督机制, 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在收费方面按学校的要求做如下保证,如有违犯,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1、 不利用职务职权之便,向学生代收费用和推销商品。 2、 不乱
办班、乱补课、乱售资料。 3、 不自立项目收取费用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4、 不接受学生或家长的馈赠。 5、 按学校公示的收费标准收费,及时填写收费卡。
保证人: 2001 年 8 月 15 日
学校在职教师不乱补课乱办班承诺书
根据教育局长教通字(2016)77号《关于坚决整治学校及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办班和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与在职教师签订其承诺书,本人承诺:在节假日(包括平时)不组织和参与有偿办班活动,不受聘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违规开办寄读所、补习班,不以亲友为由接受学生在家寄读或将房屋租与他人开办寄读所或补习班。如违规进行有偿办班补课,愿接受如下处理:
1、调离原单位,到偏远农村任教,并降一级职称,取消此前一切荣誉和待遇,情节严重的,清除教师队伍。
2、凡因组织学生补课,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要承担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承诺人:(签字盖压)
学校:
2016.11.23日
在职教师不乱补课乱办班乱订资料承诺书
为彻底落实教育局(2016)号<<长岭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树立学校良好的形象。按学校要求,本人郑重承诺:
不组织和参与有偿补课、办班活动、不违规开办寄读所、补习班;不去民办学校兼课,不在民办教育等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与有偿辅导;不为他人介绍家教、补课生源;不向学生推荐、代售、销售各种辅导资料。
如有违反规定,愿意接受如下处理:
1、自愿接受学校、教育局关于整治教师乱补课、乱办班、乱订资料和从事有偿家教的任何处罚。
2、凡因组织学生补课,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负相关的责任。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主动负法律责任。
学校:太平川镇第四小学
承诺人:
2016.3.10
拒绝教育乱收费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和省农业厅联合发文《广东省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监[xx]3号)的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教育收费工作.本人对规
范教育收费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不违纪收费;___
二,严格执行《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关于禁设'小钱柜',制止乱收费的若干规定》(粤职师院办字[xx]22号),不违规收费;
三,未经学院'治理'三乱'领导小组'批准,不向师生收取任何费用.
对以上承诺内容,本人自愿接受广大师生,上级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愿接受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技术师范学院纪委(公章)
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签名)
xx年5月25日
学生摊派资料、向学生乱收费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履行教师应尽的责任义务,用实际行动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社庚中小全体教师做到如下承诺。
1、不组织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更不打着无偿补课的幌子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2、不动员、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与有偿补课。
3、不擅自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人组织补习班兼职兼课。
4、教师之间不互相介绍或为他人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5、不参与有偿或无偿提供办班补课场所、设施等行为。
6、不向学生摊派资料或诱导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资料。不向学生乱收一分钱,不接受学生馈赠的礼物、礼品等。
若有上述违规行为,将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向学校写出书面检查,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视情节轻重,扣除当年的绩效工资(代课教师扣除相应代课工资);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我们全体教师将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以上上承诺,愿意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承诺人(签名):
社庚中心小学
2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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