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 建设工程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 许 可 证 建设工程 建筑面积 建设工程 栋数及层次 建设工程 使用性质 建设工程 红线定位与验线 申请人承诺: 本表填报内容及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是真实的。如因 虚假而引起的法律责任,概由申请人及申请单位承担,与审批(核准)机关无关。 申请单位: (盖公章)
年 月 日 窗口 收件人
邮政编码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手 机: 颁布时间 编 号 审批面积 竣工面积 审批情况 竣工情况 审批使用性质 放线时间 实际使用性质 验线时间 收件时间 处(科)室 接件人 接件时间 1
申 报 资 料 一、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原审批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二、申领合格证,应提交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此表从窗口领取),并在“建设(申报)单位”栏目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申报规划验收,应提交下列材料(如属复印件,应同时携带原件供窗口审验):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原件); 2、竣工测量成果(原件); 3、经红线放线、灰线检测及红线验线合格后的建设工程红线定位图册(复印件); 4、企业法人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5、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等其他相关材料。 现场验收时,需提供一套经核准的规划方案图件原件供核对。 说明:以上资料注明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请时提供原件核对。 申请人需要说明的事项: 说明:1、本表只作为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凭证,它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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