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编写小组审核:顾水清批准:杨敬杰
2013年10月30日发布2013年10月30日实施山东省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1-编写委员会主任:杨敬杰
副主任:乔国建顾水清王景询委
员:刘祥富
王俊
陈卫红董平战陈升茂
责任主编:顾水清编写人员:王张毅张少春
俊
赵晨波
王顺润郭东升
陈锋利曲淼高学慈陈锋利
耿国军涂新民
张智强白月邹旭青曹芳
-2-姜兆元张雄
韩冰丁大鹏
前言
HSE管理制度是规范和约束山东省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及各参建单位的行为准则,是推动项目HSE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基础。
依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11)、天然气分公司《HSE管理制度汇编》(2012)等规定,结合山东省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干线工程和济南-青岛输气管道二线工程和济南-青岛输气管道二线工程实际,制定了山东省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HSE管理制度汇编》。
山东省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HSE管理制度汇编》经征求各部门、各分部意见后进行了修订,并报项目经理部HSE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本制度汇编未做规定或与上级文件规定有矛盾时,执行上级文件。
《HSE管理制度汇编》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目录一、总则----------------------------------------------------------------5二、安全生产责任制-----------------------------------------------------6三、HSE管理检查规定-------------------------------------------------14四、HSE奖惩管理规定-------------------------------------------------16五、HSE台帐管理规定-------------------------------------------------19六、HSE会议制度------------------------------------------------------20七、HSE教育培训管理规定---------------------------------------------22八、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8九、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9十、干部值班安全管理规定--------------------------------------------32十一、应急与响应管理规定---------------------------------------------33十二、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规定-------------------------------------34十三、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36十四、雨季施工安全管理规定-------------------------------------------46十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47十六、爆破作业管理规定------------------------------------------------48十七交通安全管理规定------------------------------------------------52十八、承包商HSE管理规定---------------------------------------------55十九、安全文明施工暂行规定-------------------------------------------58二十、中石化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67附录:常用名词解释-----------------------------------------------------74-4-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改善环境,保护健康;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工作方针,实现“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追求最大限度的不发生事故、不损害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的HSE管理目标,制定了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各分部及所有参建单位。
第三条
各部门、各分部、各参建单位的领导要牢固树
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HSE管理体系,加强HSE监管,改善员工劳动条件,提高HSE管理水平。
第四条HSE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就是要科学地分析和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采取有效的监控和预防措施,主动治理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第五条各分部、各参建单位可依据本制度汇编,结合各自的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编制本分部、本单位的HSE管理制度。
-5-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总则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和员工,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分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分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结合本部门、本分部具体情况,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岗一责制,做到有岗必有责,上岗必守责。
3、项目经理部HSE管理委员会、项目经理部领导、各部门、各分部的HSE职责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条HSE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单位有关HSE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制定项目经理部HSE管理方针和目标,全面、持续地识别、评估和控制运行过程中相关的HSE管理风险,对重大事务做出决策。
3.组织审定项目经理部HSE管理工作计划,并监督各部门实施。听取阶段性工作报告,研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
4.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HSE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
-6-5.在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下进行HSE管理体系评审。6.按“四不放过”原则,研究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并及时结案。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经理职责
1、项目经理部经理是项目经理部HSE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经理部的HSE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国家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及分公司有关HSE管理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审定项目经理部HSE管理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健全HSE管理机构,负责配备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管理会议,及时解决HSE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或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4、重视HSE信息反馈,认真采取措施,整改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5、负责对项目副经理及各部门、各分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分管HSE管理副经理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管理HSE工作,对项目经理部HSE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查项目经理部HSE管理规章制度
-7-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3、定期组织HSE大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4、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了解HSE管理工作情况,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5、定期组织召开项目经理部HSE管理工作会议,分析HSE管理工作动态,及时解决HSE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五条副经理HSE管理职责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部门的HSE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HSE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及考核工作。
3、定期召开分管部门HSE管理工作会议,分析HSE管理动态,及时解决HSE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4、定期向HSE管理委员会通报分管部门HSE管理工作情况,协助HSE工作分管副经理做好项目经理部的HSE管理工作。
第六条HSE部职责
-8-1、HSE部是项目经理部HSE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和HSE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HSE管理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HSE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组织推动项目经理部HSE管理工作。
3、组织制定、修订项目经理部HSE管理规章制度,HSE管理奖惩方案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4、编制项目经理部年度HSE管理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5、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HSE管理检查,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6、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对重大责任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7、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标准方案,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8、负责HSE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对在HSE管理工作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做好本部门的HSE管理工作,落实HSE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
-9-第七条综合办公室职责
1、及时传阅并会同有关部门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HSE管理文件、资料。
2、搞好本部门的HSE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负责项目经理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交通安全法规及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4、负责制定车辆管理使用、维护保养等实施细则,确保安全行驶。
5、协助HSE部组织对员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新入厂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6、办理临时用工协议应有安全管理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7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事项,负责工伤认定后有关鉴定和补偿工作。
8、建立本部门HSE管理记录,做好基础资料,加强安全巡回检查,对事故隐患要及时发现、整改。
9、做好本部门的HSE管理工作,落实HSE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职责
-10-1、按照“三同时”原则,组织设计审查,保证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在工程的招标过程中,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的HSE管理资质,严把队伍的录用关。
3、组织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保证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施工设备符合HSE管理要求。
4、负责组织本部门范围内安全检查,深入生产一线,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果断正确处置,并及时上报。
5、建立本部门HSE管理记录,做好基础资料,加强安全巡回检查,对事故隐患要及时发现、整改。
6、做好本部门的HSE管理工作,落实HSE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九条投资控制部职责
1、参加基础设计审查,落实HSE专项投资。
2、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保证各参建单位对HSE专项资金的投入,满足HSE管理要求。
3、编制本年度、季度、月度投资计划,落实HSE专项资金,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建立本部门HSE管理记录,做好基础资料,加强安全巡回检查,对事故隐患要及时发现、整改。
-11-5、做好本部门的HSE管理工作,落实HSE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十条财务部职责
1、确保HSE资金到位,并监督HSE资金专款专用。2、组织办理工程保险和项目经理部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建立本部门HSE管理记录,做好基础资料,加强安全巡回检查,对事故隐患要及时发现、整改。
4、做好本部门的HSE管理工作,落实HSE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生产准备部职责
1、编制项目置换、投产方案时要符合HSE管理的要求,并组织实施。
2、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投产前安全条件确认。3、对工程建设“三同时“项目的施工进行监督检查。4、建立本部门HSE管理记录,做好基础资料,加强安全巡回检查,对事故隐患要及时发现、整改。
5、做好本部门的HSE管理工作,落实HSE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十二条地方关系部职责
-12-1、协调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做好吹扫、试压阶段管道沿线的安全保障工作。
2、建立本部门HSE管理记录,做好基础资料,加强安全巡回检查,对事故隐患要及时发现、整改。
3、做好本部门的HSE管理工作,落实HSE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十三条物资供应部职责
1、负责对物流单位的日常HSE检查监督工作。2、建立本部门HSE管理记录,做好基础资料,加强安全巡回检查,对事故隐患要及时发现、整改。
3、做好本部门的HSE管理工作,落实HSE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十四条项目分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HSE管理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HSE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组织推动项目分部HSE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项目分部的HSE管理规章制度。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HSE管理工作会议。
4、编制项目分部HSE管理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5、按照“三同时”原则,在施工过程中落实三同时保障
-13-措施。
6、组织定期或不定期HSE管理检查。7、负责建立各类HSE管理台帐。
8、负责本分部的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交通安全法规及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9、建立本分部HSE管理记录,做好基础资料,加强安全巡回检查,对事故隐患要及时发现、整改。
10、做好本分部的HSE管理工作,落实HSE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本分部的安全工作负责。
三、HSE管理检查规定
第一条总则
1、为强化HSE管理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事故隐患,进行危害识别,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的人身安全,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各分部及所有参建单位。
第二条检查类别
1、定期组织HSE检查。项目经理部每季度、各分部每月、
-14-各参建单位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检查;项目经理部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予以整改,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2、项目经理部及各部门、各分部可按照专业性质、季节特点、特殊作业及特殊设备,开展专项HSE检查。
3、各参建单位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第三条HSE检查内容
1、HSE管理资料的检查主要内容
(1)安全责任制、HSE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HSE基础工作落实情况;HSE资料完善情况等。
(2)检查员工的HSE意识、HSE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HSE取证上岗情况。
2、现场HSE检查主要内容
(1)HSE责任制是否落实,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HSE制度和操作规程。
(2)生产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HSE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第四条HSE检查的形式: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15-1、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是以落实岗位HSE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2、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3、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专业性HSE检查和飞检。
第五条HSE检查的原则
HSE检查坚持综合检查、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HSE检查的要求
(1)成立HSE检查组织,提出明确的目的和计划。(2)HSE检查依据充分、内容具体,必要时编制HSE检查表,按照HSE检查表开展HSE检查活动。
(3)各种形式的HSE检查都应做好认真的检查记录,做好HSE检查总结,并按要求报项目经理部HSE委员会和HSE部。
第七条HSE检查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暂时不
-16-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计划,落实整改;对确定为隐患管理的项目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做到“四定”,按《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四、HSE奖惩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1、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HSE规章制度,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自觉地做好HSE工作,减少、杜绝事故,确保工程施工平稳运行,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坚持奖罚并重。对HSE管理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考核目标实现后给予奖励;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
3、本规定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各分部及各参建单位。
第二条HSE考核
1、项目经理部HSE部将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分部及参建单位进行HSE监督、检查,结合日常检查和各部门、分部、参建单位自查自评情况,对参建单位的HSE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考核存档。
2、各部门、分部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本职责范围的单位
-17-进行HSE监督、检查,结合参建单位自查自评情况并进行考核存档。
3、任何考核、评定不影响项目经理部对参建单位违规的处罚。
第三条奖惩
1、根据考核结果、奖惩办法和考核细则,对各部门、各分部、各参建单位严格进行奖惩。
2、项目经理部将不定期开展HSE活动,在活动中对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3、在工程施工、日常工作中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处罚。(1)由于参建单位原因造成轻微事故,给项目经理部造成损失的,按事故责任度和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值赔偿,未造成损失的,按照事故分类予以处罚。
(2)由于参建单位原因造成上报中石化集团公司事故或重大事故,给项目经理部造成损失的,按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值赔偿,对参建单位的处罚由项目经理部HSE委员会研究决定。
(3)参建单位在施工区域内发生轻微(含轻微)以上交通事故(含独立事故),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
(4)参建单位引进分包队伍或劳务工,视同参建单位的
-18-人员和队伍进行管理和处罚。
(5)项目经理部、参建单位双方共同违规而造成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章法律责任有关条款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对参建单位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五、HSE台帐管理规定
第一条各分部和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包括HSE组织、HSE会议、HSE教育培训、HSE检查、事故管理、HSE考核与奖惩六类内容的HSE管理工作台帐。
第二条
HSE组织台帐主要包括:HSE领导小组、HSE工
程师、HSE监督员(兼职),义务消防队或应急救援队伍等。
第三条
HSE会议台帐主要应填写各部门召开的安全会
议内容,尤其对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传达、学习贯彻情况。安全会议台帐设有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召集单位和主持人、与会单位和人数、会议内容以及处理结果等栏目。
第四条HSE教育培训台帐
1、HSE教育培训台帐应填写领导、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新员工三级HSE教育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HSE教育培训考核情况。
-19-2、HSE教育培训台帐应设有受教育者姓名、授课内容、地点、时间、考试成绩及授课人姓名等栏目。外来人员的培训教育台帐要有本人签名。
3、HSE教育培训台帐应保留相应的培训试卷备查。第五条HSE检查台帐应填写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受检部门、发现问题、要求整改日期、整改完成日期及检查人签字等栏目。
第六条事故台帐
1、按《事故管理规定》的要求,应建立相应的事故台帐,分别记录所发生事故的类别。
2、事故台帐至少应设有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时间、事故类别、事故概况、“四不放过”登记表。
3、不论事故大小、种类,均应如实填写。第七条
HSE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应至少设有考核项目
(内容)、被考核单位、班组(机组)和个人、主要事迹和存在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情况、考核部门签字及审批部门等栏目。
六、HSE会议制度
第一条总则
1、规定HSE会议组织、会议内容及形式,确保各项HSE
-20-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2、及时了解、掌握各阶段HSE情况,主动做好HSE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HSE会议制度。
3、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各分部及所有参建单位。
第二条会议内容
1、总结前一阶段HSE管理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HSE管理工作。
2、传达贯彻上级单位有关HSE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有关HSE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
3、通报HSE管理工作的典型案例。第三条会议形式
1、项目经理部HSE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HSE部负责记录。
2、项目经理部各分部HSE会议每周至少一次,并做好会议记录。
3、各类HSE专业会议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并做好会议记录。
4、各参建单位HSE会议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并做好会议
-21-记录。
第四条在开会之前应做好会议准备工作,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第五条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按时参加,若确实不能参加,应得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第六条会议上决定的事项,应由相关责任人认真执行,按期完成。
七、HSE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HSE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及职业危害,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天然气分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与项目经理部及各参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及进入工程施工区域的临时用工、实习人员、外来施工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参观人员。
第二条领导和管理人员HSE教育培训
1、各分部、各参建单位主要领导、主管HSE工作的领导,
-22-新上岗的HSE工作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和上级部门组织的HSE教育培训,并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2、HSE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2)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环境保护以及安全文化等知识。
(3)事故调查处理方法以及分析上报。(4)相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5)岗位危害识别、风险辨识以及应急救援管理和应急处置要求掌握的相关内容和知识。
(6)其他需要掌握的培训内容。
3、各分部、各参建单位主要领导、主管HSE工作的领导,新上岗的HSE工作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初次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第三条员工HSE教育培训
1、员工HSE教育培训由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经考核后方能任职。HSE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23-(1)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2)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本班组和有关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可能遭受的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4)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5)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6)所从事工种的HSE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等。
(7)自救互救、救急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8)相关行业、专业的事故案例。(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凡新员工必须实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三级安全教育及考核情况,应逐步填写入“员工安全教育考核卡片”内,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4、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
-24-培训管理规定》执行,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5、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按照《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并签订驾驶员安全管理合同。
6、发生事故时,按《事故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事故责任者和相关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日常安全教育
1、各参建单位督促基层单位定期开展HSE活动。2、各参建单位、各分部、项目经理部HSE主管领导和HSE管理人员定期参加基层HSE活动。
第五条其他人员的HSE教育培训
1、临时用工人员、外来施工人员的身体状况应能够适应所从事的工作;能够按照要独立完成HSE教育答卷,并有效识别现场各种警示标示。
2、非技术岗位且风险小的季节性临时工、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参建单位HSE管理部门负责,时间不少于8学时。其内容包括:
(1)施工过程、关键设备等危险部位及安全环保注意事
-25-项。
(2)可能造成伤害的危害因素及防护处理注意事项。(3)紧急状态下的逃生撤出路线。
(4)生产防护、救生、消防等设施的存放位置及使用程序和方式方法。
(5)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6)作业活动中应遵守的安全规定。
3、检查人员、参观人员要有专人陪同,HSE教育由接待部门或单位负责,内容为必须遵守的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在生产不正常的情况下或危险性大的岗位一般不接待参观。
第六条组织管理
1、项目经理部、各分部及各参建单位HSE、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工作,编制安全教育大纲、教材和班组安全学习材料。
2、项目经理部、各分部及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HSE教育培训档案,并实行分级管理。
3、HSE教育应有计划地开展。针对员工的安全知识和岗位工作技能,制订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
4、针对HSE教育培训所需的人员调派、资金投入和物资
-26-需求,项目经理部、各分部及各参建单位应予以保证。
5、对未按本规定要求进行HSE教育培训的部门和参建单位进行处罚,HSE教育培训不到位造成事故,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八、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山东省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干线工程和济南-青岛输气管道二线工程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和破坏环境行为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干线工程和济南-青岛输气管道二线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条要求
1、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发生。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含有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3、定期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4、施工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严禁随意抛洒。5、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27-6、施工设备、车辆应保持清洁,防止“跑、冒、滴、漏”,尾气排放要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7、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8、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9、施工现场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生活污水、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河流。
10、施工现场存放的油品和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库房,地面做防渗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11、食堂、洗浴间、厕所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12、严禁捕杀野生保护动物。
13、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制定降噪措施。
九、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1、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工程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2、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分部及所有参建单
-28-位。
3、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术语和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喷淋、火灾报警系统等。
第三条火灾预防
1、消防设施、设备不足、消防器材失效过期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重新配置。
2、各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火灾应急预案。
(2)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明确防火安全责任。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29-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单位除应当履行以上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确定火灾危险源(点),实行严格管理。
(2)结合岗位职责,实行防火巡检,做好巡检记录。(3)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4、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集团公司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5、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严格执行国家、公司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第四条宣传与培训教育
1、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知识,剖析消防案例,结合消防日、重大节日以及季节特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员工消防意识。
2、对员工进行消防设施及器材使用的专项培训,学习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
3、对新员工及转岗的各类人员,在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有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内容。
第五条消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30-1、灭火器材的管理和使用
(1)灭火器材箱中应标明器材名称、数量、有效截止时间。
(2)灭火器材每月检查一次,除在检查卡上标注并签名外,还应记录在消防设施检查台帐上。
(3)检查灭火器放置地点是否受到烈日曝晒或接近热源。(4)检查灭火器放置地点是否潮湿,是否受化学腐蚀物品的影响。
2、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喷淋、火灾报警系统的管理和使用
各部门、分部、各单位驻地若有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喷淋、火灾报警系统等消防器材和设施,要在驻地管理单位的统一指导下,配合或开展室内消火栓、消防水喷淋、火灾报警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干部值班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1、干部值班是指项目经理部领导及部门、各分部和参建单位值班干部在夜间、节假日及特殊时期的值班工作。
2、干部值班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明确各级值班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切实履行干部值班安全管理职责。
-31-3、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分部及所有参建单位。
第二条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处理和协调值班期间工程施工中遇到的安全问题。2、负责汇总、汇报当班期间所发生的安全问题处理情况。3、值班期间遇有应急事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4、负责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
十一、应急与响应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1、为确保山东省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干线工程和济南-青岛输气管道二线工程施工建设的顺利进行,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件等做出应急准备与迅速反应,避免盲目指挥和错误应急,充分发挥现场应急抢险工作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降低危害与影响,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干线工程和济南-青岛输气管道二线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3、发生特大自然灾害时,遵照地方政府的应急抢险管理规定,听从地方政府总体指挥。
4、抢险原则按照预案中的安排逐步进行实施,不能盲目指挥和错误应急。
-32-第二条应急准备
1、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事件是一种潜在的风险,其结果将造成严重的危害与影响,甚至是致命的打击;其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任何一类突发事件发生都将对管道工程建设造成损失;突发时往往会不知所措、盲目指挥、错误应急,甚至容易引发其它事故。
2、其中预测可能发生的各种危害种类包括:2.1施工建设过程中出现各种伤亡事故2.2各种火灾、触电2.3管沟塌陷
2.4铺设过程中出现滑坡2.5施工过程中因暴雨发生洪水
2.6穿越河流或低洼地出现上游放水或洪水2.7打压爆管2.8地震
2.9管线下沟非均匀受力管裂变形2.10食物中毒2.11交通事故
3、成立应急领导小组、指挥中心:
3.1参加建设的单位各自建立应急抢险组织。
-33-3.2项目经理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3.2.1总指挥:项目经理部经理担任,召集成立指挥部,部署实施调整应急计划,指挥调动抢险力量。
3.2.2副总指挥:项目经理部常务副经理担任,组织、指挥、部署、实施抢险工作,在总指挥的授权下指挥应急工作。
3.2.3成员:工程管理部、综合办公室、物资供应部、HSE部、分部、施工队伍领导。
第三条部门职责、应急抢险、应急抢险措施、预防措施,按《项目经理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十二、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1、为强化施工过程中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依据公司《HSE管理制度汇编》有关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的规定,结合项目经理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项目经理部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包括重点部位的界定、分级、监控管理等具体内容。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施工安全重点要害部位包括:1、山区施工段。
2、管线吹扫、试压、置换施工阶段。
-34-3、易燃易爆场所的施工。
第三条对施工重点部位实行分级管理,按危险程度、管辖范围分为二个等级。施工重点部位的界定分级由HSE部提出,经项目经理部HSE管理委员会批准,HSE部备案、存档。
第四条一级施工重点部位由项目经理部领导定点承包,二级施工重点部位由项目分部领导定点承包。
第五条施工重点部位管理要求:1、建立施工重点部位档案和登记台帐。
2、建立施工重点部位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对施工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监督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技术报告。
3、承包人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到承包点对施工重点部位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对施工重点部位的监控要求:l、确认施工重点部位的安全控制危险点,明确安全责任人。
2、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施工单位设置专职HSE工程师,班组(机组)设置专职或兼职HSE监督员。
-35-4、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附件施工重点部位统计表
时间:
序号重点部位名称重点部位级别承包人备注
十三、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
(一)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山东省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干线工程和济南-青岛输气管道二线工程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根据公司《HSE管理制度汇编》的相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36-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建单位的临时用电管理。第三条在正常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见附件)。
第四条危险识别
1、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第五条许可证办理程序
1、施工单位负责人持有关资料到监理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监理部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审查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报项目分部备案。
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措施的交底。
第六条安全措施
1、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2、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37-(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5)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6)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第七条许可证管理
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如需要修改,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
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项目分部存档,第二联由监理单位保存,第三联由施工单位持有。
-38-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许可证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得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应与许可证上的相符。
附件: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附件
-39-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
编号申请作业单位施工单位用电设备及功率工作电压电工证号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确认人签名联
工程名称施工地点电源接入点用电管理人临时用电时间序号123456789补充措施临时用电单位意见:监理部意见:主要安全措施安装临时线路人员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大于0.7米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临时用电设施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项目分部备案意见: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40-(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1、为加强山东省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干线工程和济南-青岛输气管道二线工程高处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防止高处坠落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根据公司《HSE管理制度汇编》有关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制订本规定。
2、本规定规定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职责、内容与要求。3、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范围内进行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
4、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5、进行15米(含1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应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第二条管理职责
1、项目分部、监理部负责高处作业的安全监管,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2、监理部负责高处作业施工方案的审批,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条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进行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
-41-识别,制定相应的高处作业施工方案。
2、监理部对高处作业施工方案审查确认后签发“高处作业许可证”,报项目分部备案。
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施工方案的交底。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高处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4、监护人员(现场监理、HSE工程师、现场监护人)不在场不得作业。
第四条作业人员基本要求
1、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精神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作业人员应熟悉高处作业应知应会的知识,掌握操作技能。
3、持有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才能进行高处作业。4、在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安全措施;
5、对违反本规定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有权拒绝作业。
6、在作业中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时,发出信号,并迅速离开现场。
-42-第五条监护人员职责
1、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威胁作业人员安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有关负责人。
2、在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安全措施。
3、对违反本规定的强令作业,有权拒绝监护,并报告有关负责人。
第六条有关要求
1、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防方法等,作业人员紧急情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
2、劳动保护服装符合高处作业要求,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系好安全带,衣着轻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安全带一头应绑牢在作业上方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间代替安全带。
3、高处作业禁止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必要时要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工具
-43-应放入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确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4、在六级风以上(含六级)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5、为防止人身触电,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的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6、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第七条许可证管理
1、“高空作业许可证”是高处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如需要修改,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
2、“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项目分部存档,第二联由监理单位保存,第三联由施工单位持有。
3、“高处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4、许可证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得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应与许可证上的相符。
-44-附件高处作业许可证
第
联
编号施工单位施工地点填写人所属单位作业内容作业人开工时间序号12345678910补充措施年月日时分确认人签名主要安全措施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安全规程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梯子或绳梯符合安全规程规定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上作业应搭设并站在固定承重板上高处作业有充足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30米以上进行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施工单位负责人意见监理单位意见项目分部意见
-45-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46-十四、雨季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山东省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干线工程和济南-青岛输气管道二线工程雨季施工的安全管理,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工管理。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及各参建单位制定防洪防汛、雨季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实雨季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人员、器具、物资到位,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HSE部、项目分部及参建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了解当地的天气情况,安排工作任务的同时要交待安全注意事项。车辆管理部门要根据雨季安全车辆驾驶特点,对驾驶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和参建单位要制定雨季安全生产措施,制定防洪、防讯、防坍塌、防滑坡、防泥石流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保证人员到位、器械可靠、物资充足。
第六条项目监理单位要根据项目经理部的安排,加强对各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检查。
第七条加强信息的沟通。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和参建单位要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气象、汛期、水情等信息,做到防
-47-本规定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及参建单位的雨季施
患于未然。特别是在河边、冲沟、水库周边居住或施工的单位,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要每天向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汇报汛情和水位等情况,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十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1、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及上级的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建单位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以下工种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范围:1、电工;
2、焊工(包括电焊工、气焊工);3、车辆驾驶员;
4、机械操作手(包括各种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机动车辆驾驶员);
5、起重工;6、探伤工;;7、防腐工;
-48-8、符合本办法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综合管理,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过期不得从事相关作业。
2、各单位根据规定,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要登记注册,建立档案,所有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原件在项目部保存。
3、项目经理部对部分工种进行考试、鉴定和审查。4、特种作业人员只能从事与本人证件相符的特种作业。5、在本工程发生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再在本工程从事特殊作业。
十六、爆破作业管理规定
第一条爆破作业应严格贯彻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爆破作业前后各个施工工序的检查处理,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安全施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爆破材料的贮存
1、爆破材料的贮存仓库应干燥、退风良好,相对湿度不大于65%,库存温度应保持在18度~30度之间。库内应有消防设施,炸药和雷管须分开贮存,不得将批号混乱,不同性质的炸药不能共存放,特别是硝化甘油类炸药必须单独贮存。严防虫、鼠等动物啃咬,以免引起雷管爆炸或失效。对仓库要设专
-49-人警卫,并应严格执行保管、消防等有关制度,严防破坏或发生意外事故。
2、爆破材料贮存仓库与住宅、工厂、车站等建筑物及公路干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规定。
3、库房内堆放成箱炸药,应放在指定地点并宜整齐、牢固地摆放在木垫板上,炸药堆垛高度不得超过2.0m,火具不超过1.5m,宽度不超过2m。堆与堆之间应有不小于1.3m宽的通道,药堆与墙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3m。
4、炸药与雷管应分开贮存,两库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殉爆安全距离。
5、爆破材料箱堆放必须平放,不得倒放,不准抛掷、拖拉、推送、敲打、碰撞,亦不得在仓库内开药箱。不准将导爆索在阳光下爆晒,以防损坏防潮剂或使防潮剂渗入药芯造成瞎炮,也不得受潮受冻以免失效。
6、仓库内严格遵守出入制度,严禁穿钉鞋、持敞口灯、带火种及其他易燃品进入库内。库房内严禁吸烟。
7、应严格遵守爆破材料的领、退、用的制度,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8、库内只准使用安全照明设施,雷管库内只准使用绝缘外壳的手电筒。库房应设有避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
-50-姆。
9、施工现场临时仓库爆破材料的贮存数量:炸药不得超过2t;雷管不得超过2000个,并按规定设置警示区和警示标牌,不得存放爆破物品过夜。
10、爆破材料仓库不准堆放其它杂物,不准在库内休息。第三条爆破作业的安全距离
爆破对人身、生产设备以及建筑物、构筑物都具有危害必主要是爆破飞石、爆破地震冲击波以及爆破毒气对建筑物、构筑物、设备人身的影响,因此,在组织进行爆破作业前,要根据建筑工程和施工现场的特点,正确地计算安全距离,确定一次齐发起爆药民装药的总数量,并验算相应的安全距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加以防范,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防振、防护覆盖措施
在进行控制爆破时,应对爆破体或附近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进行防振、防护覆盖,以减弱爆破振动的影响和噪音,防止碎块飞掷。
第五条爆破作业安全措施
1、爆破施工应有严格的组织性和计划性,必须事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有关部门审批并以书面形式公告周边单位、居民后方准执行。每次爆破作业都必须有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
-51-责人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2、参加爆破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持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员作业证》上岗,施爆前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严格的手续和填写记录,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3、在施爆前,应对要进行爆破的岩层结构、材质进行严格的检查与了解,根据结构、材质与周围环境情况,确定保证安全施工的具体爆破程序。
4、起爆雷管和起爆器应远离装药现场,并同装药现场一样,周围应有特别的警戒。要严禁烟火,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不允许工作人员吸烟或带入发火工具。装药工具应是塑料制品、铝制品或木棒。
5、爆破作业时,每个爆破点的出入口应保持畅通无阻,以便遇到危险情况时,人员能迅速转移到安全地点。
6、各种警示信号必须统一,不得与其他信号干扰或混淆。7、爆破时应严格确定危险区域和影响区域,各通道口设置警戒线,各交通路口要设警戒岗哨。
8、制定并做好出现意外事故的特殊措施,一时出现有毒气体、火灾、爆炸,或垮塌物料淹埋人员、设备等,应有抢救人员、设备的应急救援措施。
-52-第六条爆破记录
1、爆破用品必须有进出库、领用、清退记录。2、爆破作业必须有爆破用品使用、消耗、警戒记录。3、按规定时间保存有关记录,并随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监督。
十七、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项目经理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有效地避免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分部要严格执行上级及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HSE部负责项目经理部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分部对使用车辆的交通安全负责。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三条
HSE部、综合办公室、各分部要对驾驶员开展
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坚持“周一”安全活动,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不断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四条按时精心保养车辆,保持车辆各项性能良好、内外整洁;发现车辆故障要及时排除,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53-第五条综合办公室、各分部要组织车辆周检工作,HSE部每月组织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备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第六条驾驶员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项目经理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意识,自觉接受项目经理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非专职驾驶员严禁驾驶项目经理部及与项目经理部有关联的承包商的车辆;驾驶私家车及其它社会车辆发生事故与项目经理部无任何责任关系。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工作人员对使用车辆的安全行驶负有管理责任,车辆发生事故带车人负相应连带责任。
第九条外聘驾驶员上岗前,需经综合管理办公室、HSE部联合考核合格后,方可驾驶项目经理部车辆。
第三章行车安全
第十条车辆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车辆放行审批制度,切实做到“人不合格不上车,车不合格不上路”。
第十一条驾驶员要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不准超速行驶,不准强行超车,弯道及冰雪泥泞道路减速慢行,做到“礼让三先”。
第十二条特殊地区、特殊天气驾驶员要时时掌握安全车速,处处把握行车的纵横安全间距。
-54-第十三条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及外单位人员驾驶;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第十四条带车人员严禁指使、纵容驾驶员违章行驶。第十五条驾驶员开车,必须随时观察好路面的车辆行人动态;车辆通过有盲区的路口和路段,必须提前减速采取预防措施,提高警惕,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第十六条对危险道路及铁路道口,车辆不可盲目通行,要提前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第十七条车辆在高速公路出现故障时,驾驶员要把车辆移到紧急停车带或路肩上,并做好相应的安全警示措施。
第十八条车辆安全设施必须齐全有效,轮胎气压、胎花必须符合标准,以防爆胎翻车。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三检制”(即出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后的安全检查),加强车辆的例行维护和保养。
第二十条车辆管理部门要随时掌握驾驶员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顾虑并及时给予解决,防止驾驶员情绪不稳定上路行车。
第四章处罚
第二十一条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造成的扣分、罚款,由
-55-驾驶员自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由于驾驶员维护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车辆缺陷被罚款,由驾驶员自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项目经理部非专职驾驶员驾驶项目经理部及本项目承包商车辆,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通报批评;发生事故由项目经理部HSE管理委员会从严处理。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酒后驾车或将项目经理部车辆交给非专职司机驾驶,按照有关规定将给予辞退处理。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发生同等责任以上(以交管部门的认定为准)、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的交通事故,外聘合同制驾驶员将给予辞退处理,借调驾驶员退回原单位。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项目经理部HSE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十八、承包商HSE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1、为加强对山东省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干线工程和济南-青岛输气管道二线工程承包商的HSE监督管理,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的依据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执
-56-行承包商安全和健康计划》SY/T6459-2000、《石油工业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基本要求》SY/T6606-2004和《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SY/T6276-1997。
第二条管理内容
1、审核承包商的HSE资格;
2、制定招标书中工程HSE的基本要求;3、选择符合HSE要求的工程项目承包商;
4、开工前、施工作业过程中对承包商HSE的表现行为进行审查、监督检查;
5、施工结束后对工程项目承包商的HSE表现进行评价。第三条管理程序
1、承包商的预认证:对承包商的HSE资格进行审查。2、选择承包商:选择合适的承包商、确保承包商熟悉承包工程,并满足项目经理部的HSE要求。
3、开工前准备活动:审查承包商HSE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以及针对本工程编制的“两书一表”,验证承包商场所、装置、设备、人员的情况。
4、施工过程监督检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承包商的HSE管理情况,定期对其表现进行评价。
-57-5、合同结束后,评价承包商HSE表现,报有关部门备案。第四条
开工前HSE审查
1、开工前,承包商应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两书一表”。
2、“两书一表”的编制要求:
(1)符合国家、项目所在地和行业的HSE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2)项目经理部的HSE管理要求和相关规定要求;(3)合同约定要求。
3、承包商编制完成“两书一表”后,报监理部审查,项目分部、HSE部备案。
4、承包商在开工前申请HSE验收,由监理部验收合格后上报HSE部,HSE部组织开工前验收审查,验收合格后开工。
第五条施工过程HSE监督检查
1、承包商应按照HSE管理体系文件和“两书一表”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2、HSE部、各分部应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各承包商HSE工作的开展情况,发现承包商施工人员违反HSE管理规定,进行通报批评、警告、处罚,并向承包商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跟踪检查。
-58-3、HSE管理混乱、违章施工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承包商或多次违章或违章情节较为严重的承包商,可勒令限期整改、停工整顿直至清退出场。
第六条表现评价
1、项目竣工后,承包商应汇总项目各阶段的记录和资料,分析并形成HSE总结报告,上报HSE部备案审查。
2、HSE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承包商HSE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出具评价报告。
十九、山东省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干线工程和济南-青岛输气管道二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暂行规定为提高山东省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干线工程和济南-青岛输气管道二线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体现项目经理部及各参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水平、企业文化、精神面貌、施工能力,树立项目经理部和各参建单位的良好形象,为创建优质工程打下坚实基础,根据中石化及上级单位、项目经理部HSE管理制度和创建优质工程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此规定。
一、入场道路1.入场道路两侧插挂印有宣传本工程和本单位形象的
-59-彩旗和横幅;进入施工现场入口处应树立宣传本工程和本企业的标语牌,标语牌采用钢结构制作。
2.合同范围内的入场道路必须按设计规范标准修筑,边坡应采用围挡加固措施,转弯处应设警示标志。
二、大门的布置1.穿越、防腐厂及站场工程应设置固定的出入大门;大门应采用金属制作,全封闭式,刷白油漆,两侧应设置门垛并与围挡连续,大门上方应标明工程名称:国家重点工程山东省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干线工程和济南-青岛输气管道二线工程XXXX(项目名称),并标有施工单位和企业标志,大门门垛应标有鼓舞士气的标语(白底红字)。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劳保穿戴齐全,应佩戴标准统一的胸牌:编号、姓名、单位、岗位、照片(见附件)。
3.所有进入现场的外来人员非工作人员(包括参观、检查人员)在大门处接受安全教育后着装劳保方可进入。无关人员严禁进入。
三、围挡、洞口及隔离带1.穿越、防腐厂及站场工程,施工现场四周应按规定设置连续的砖砌或压型钢板围挡,要求稳固、整洁、美观,围挡高度不低于1.8m,砖砌外墙应刷蓝涂料;施工场地必须进行
-60-硬化处理,做到平整坚固、不积水、不扬尘。
2.线路工程施工区域、作业带两侧有完整连续的警示带。3.顶管穿越道路施工现场操作坑应设置安全防护栏,高度不得低于1.2m。设置安全告知牌、警示牌、禁止牌,操作坑要有防塌方设施,施工设备、材料、临时设施严禁占路存放,并距离路边沿1m以上,沿路边设置安全告知牌、警示牌、禁止牌。
四、现场临舍1.施工现场应根据场地情况,分设施工作业区和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与生活区应采用美观、牢固的围挡并明确分隔。
2.临时设施可采用砖砌或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保温彩钢板制作的活动板房,檐高不得低于2.4m,屋面采用蓝色彩钢板,砖砌外墙均要刷外墙涂料,值班室、办公室、工人宿舍内墙均刷白色涂料。
3.施工现场,除钢筋加工棚可用钢管或角铁搭设,其余均用砖砌墙封闭,设备房设置外开启式门窗。
4.现场卫生间
1)穿越及站场工程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卫生间,有条件的需用水冲式便器,卫生间内应有专人打扫,保持干净(污水要做沉淀净化处理后排放,化粪池要封闭)。
-61-2)线路施工现场应设移动式厕所,采用镀锌管和帆布制作,污物进行掩埋处理。
五、办公、生活区1.办公室、会议室布置整齐,墙上应有:项目组织机构、HSE管理组织机构、应急组织机构图、岗位责任制、项目HSE管理方针目标、工程示意图、工程进度计划表等。
2.办公室、员工活动室及其他活动场所应满足员工工作、学习和身心健康的需要。
3.办公区、生活区应有密闭式垃圾容器,并进行无害集中处理。
4.员工宿舍
1)员工宿舍内一人一床,严禁设置通铺,可设不超过二层的钢木床架,每个房间住宿人员不得超过16人,且人均面积不得小于3m2,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
2)员工宿舍内净空不得低于2.4m,保证采光通风良好,地面要硬化、保持干净卫生,冬季防寒保温,夏季应有降温和防蚊虫措施。
5.卫生间
1)有条件的应设置为水冲式卫生间,卫生间地面应贴防滑地砖,墙面应贴高度不低于1m瓷砖。
-62-2)卫生间实行专人管理,及时冲刷清洗、喷洒药物消毒,无蚊蝇滋生,污水必须经过净化处理后排放。
6.食堂
1)应分别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纱门、纱窗和防鼠金属网、挡板以及防蝇罩、灭蝇灯等防(灭)“四害”的措施到位。
2)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灶台面应贴白瓷砖、灶墙应镶贴瓷砖且高度不低于1.5m。
3)食堂要配置冷藏柜、消毒柜,生熟食分开存储,离地不低于20cm。
4)厨师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上班时应穿(戴)洁净的白色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
5)食堂制作间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必须分开,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
6)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应及时清运,保持清洁。7)应当制定并在食堂张挂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六、现场七牌一图一栏穿越、防腐厂及站场工程施工现场、线路工程每个机组(隧道洞口)应至少设置七牌一图一栏,尺寸应大小一致(不小于1200mm*1500mm)、规范整齐、坚固耐用、美观大方,字体工
-63-整、明确。
1.工程概况牌:描述工程概况及本单位的施工内容,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开竣工日期等。
2.组织机构牌:描述该项目组织机构、职责,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名单。
3.文明施工牌:描述人员入场应遵守的有关文明施工规定,有关善待环境、善待居民、善待员工的内容。
4.安全生产牌:描述现场安全生产应遵守的有关规定,应该包含本工程的重大危害和注意事项。
5.创优工作牌:描述单位创优工作目标、计划、措施。6.消防保卫牌:描述现场消防保卫的有关规定、制度。7.十大禁令牌:描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十大禁令。8.施工标段线路走向示意图(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9.工程管理宣传栏:工程管理目标、企业精神、员工风采等并配有图片和说明。
七、设备、材料标识1.设备实行挂牌管理(操作规程),设备表面保持干净,无积灰、积油,严禁跑、冒、滴、漏,污染环境。
2.不同气体的钢质气瓶贴上标签,分开保管,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相距应大于5m,距火源处应不小于10m。
-64-3.材料(水泥、钢筋、砂、石料等)挂设标识牌,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检验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废品”)。
4.砂、石料用砖墙隔开,隔墙高度要以两种材料不混合为准。
5.水泥、锚固剂等易受潮变质材料应采取防潮措施。6.防腐成品管堆放场
1)防腐成品管应按要求堆放,管材堆放层数不得超过3层,每层防腐管之间应垫放软垫,最下层的管子下宜铺垫两排枕木或砂袋,管子距离地面距离应大于50mm,最下层的防腐管应用楔子固定,堆场周围设置排水沟。
2)山区、丘陵堆管应远离山洪、泥石流、崩塌、陡坡地段,平原堆管应选择地势较高、土质坚硬地段,防止成品管被水浸泡。
3)堆管场需设置警示隔离带,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八、安全标志1.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应设在井口、洞口、坑边、运转设备、作业区域、危险品、易燃物品等目标物附近的醒目地方,具有针对性;并保证在昼夜均能清晰可辨、固定牢靠。
2.井口和洞口应设提示、警告、禁止等标志。
-65-3.设备应设置警告、危险、禁止等标志。4.危险品、易燃物品应设置危险、禁止等标志。5.安全标志牌的外形尺寸通常为40cm*50cm。
九、消防设施1.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施工现场的义务消防队员,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并将培训资料分类存档。
2.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设备旁应按消防要求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3.在油库、木工间及爆炸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设“严禁烟火”的标志牌,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4.手提式灭火器应安放在挂钩、托架或专用箱内,露天设置时应有防雨、防晒措施,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十、临时用电1.变压器安装应满足规范要求,四周应布置围档和防护网,设置警示标志。
2.临电使用需建立独立总配电房,一级配电柜要有仪表控制显示,电工必须配备专用作业工具和专用劳保用品。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系统,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66-4.配电箱应注明编号、级别、用途、责任人,并要有防水措施,开关应注明控制电器设备。
十一、职业卫生及劳动防护1.应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配置医疗器械、药品及医药急救箱并由专人负责。
2.利用板报等形式向职工介绍防病的知识和方法,针对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等,做好对职工卫生防疫、防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3.施工单位应按有关标准、规定为员工统一配发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十二、火工品管理(一)临时炸药库(由当地有资质单位在现场设置炸药库的必须和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合同,施工单位对其有管理责任,炸药供应、保管单位资质、相关人员资质必须经项目经理部审查,并符合以下要求)
1.炸药库房必须悬挂的警示标示
1)围墙门外两侧要求悬挂的安全警示标志:
-67-2)库房门外两侧要求悬挂的安全警示标志:
2.临时炸药库存放设计容量不超过七天用量,原则上不超过炸药2T、雷管2000发,临时存放点容量不超过当班作业容量。
3.临时炸药库需要按照《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标准》及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建设,并取得公安机关审批,具备《民用爆破器材存储许可证》。
1)库房的围墙应采用砖墙,库房的门应为耐火门。2)库房的窗应配置铁栅和金属网,在窗下靠近地面的适应部位设置通风孔。
3)雷管库房地面应保持平整,并铺软垫。
4)仓库区内应配备适当的消防器材,配备足够的消防水桶、消防沙(土)和消防铁锹等用具,附近有消防水源。
5)室内配备湿度计和温度计。
-68-4.各炸药库房的防雷执行GB50057的各项规定,并按其中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规定设防,要求临时炸药库均设置避雷针,接地冲击电阻不大于10欧姆。
5.严格实行出入库登记及保管工作,应制订火工品入库、出库登记清单,严格火工品领用、清退制度。
6.火工品仓库实行双锁制度。(二)火工品临时存放点
1.线路施工单位火工品临时存放点要求搭建防晒帐篷,帐篷应远离民居并满足殉爆的安全距离要求。
2.临时存放点应用警戒绳或铁丝网与外界隔离,周围5米范围内应清除枯草、易燃物,严禁烟火,并配备消防器材。
3.炸药和雷管存放于防爆保险柜内。
4.火工品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火工品保管员资格。十三、本规定由项目经理部HSE部负责解释。十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工作证样本(白底黑字,塑封,85mm*55mm)
-69-编号:
照片
姓名:
职务(岗位):
二十、中石化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
一、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1、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3、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和检修、施工现场。
4、未办理“中国石化高处作业许可证”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15m以上高处作业。
5、未办理“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严禁进入塔、容器、罐、油舱、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
-70-有害、缺氧场所作业。
6、未制定可靠安全措施,严禁拆卸停用的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等设备。
7、未办理“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严禁临时用电。
8、未办理“中国石化破土作业许证”,严禁破土施工。9、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好用,严禁启动使用。
10、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厂。
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在厂内进行用火作业。
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4、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燃、易爆装置。5、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71-7、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危险化学品。8、严禁在油气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10、严禁损坏厂内各类防爆设施。
三、车辆安全十大禁令
1、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车。
2、严禁无证开车或学习、实习司机单独驾驶。3、严禁空档放坡或采用直流供油。4、严禁人货混载、超限装载或超员。5、严禁违反规定装运危险化学品。6、严禁迫使、纵容驾驶员违章开车。7、严禁车辆带病行驶或私自开车。
8、严禁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9、严禁吊车、叉车、电瓶车等工程车辆违章载人行驶或作业。
10、严禁撑伞、撒把、带人及超速骑自行车。
四、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
1、对从事有毒、有窒息危险作业的人员,应接受防中毒、
-72-急救安全知识教育。
2、工作环境(设备,容器,井下,地沟等)氧含量必须达到20%以上,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规定时,方能进行工作。
3、在有毒场所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并有人监护。4、进入缺氧或有毒气体设备内作业时,应将与其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绝。
5、对有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工作场所,应制定急救措施、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6、对有毒有害场所的有害物浓度,应定期检测,使之符合国家标准。
7、对各类有毒物品和防毒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8、涉及和监测毒害物质的设备、仪器应定期检查,保持完好。
9、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处理及救护应及时、正确。10、健全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长期达不到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停止作业。
五、防止静电危害十条规定
1、严格按规定的流速输送易燃易爆介质,不准使用压缩
-73-空气调和、搅拌。
2、易燃、易爆流体在输送停止后,必须按规定静止一定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采样等作业。
3、对易燃、易爆流体贮罐进行测温、采样,不应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材质的器具。
4、严禁从罐上部收油,油槽车应采用鹤管液下装车,严禁在装置或罐区灌装油品。
5、严禁穿戴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易燃、易爆区,尤其不应在该区穿、脱衣服或用化纤织物擦拭设备。
6、容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环境,其湿度必须控制在规定界限以内。
7、易燃易爆区、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装置,必须做好设备防静电接地;混凝土地面、橡胶地板等导电性应符合规定。
8、化纤和粉体物料的输送和包装,必须采取消除静电或泄出静电措施;易产生静电的装置、设备必须设静电消除器。
9、防静电措施和设备,应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并建卡登记存档。
10、新产品、设备、工艺和原材料的投用,应对静电情况做出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消除静电措施。
-74-六、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三、严禁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四、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五、严禁工作中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六、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决定钻开高含硫化氢油气层或进行试气作业,违者对直接负责人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七、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八、严禁负责放射源、火工器材、井控坐岗的监护人员擅离岗位,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九、严禁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擅离岗位,违者给予行政处
-75-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十、严禁钻井、测录井、井下作业违反井控安全操作规程,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附录:常用名词解释HSE:安全、环境与健康
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三基:基础工作、基层建设、基本功训练。
三清、四无、五不漏:三清是指:厂房清、设备清、场地清;四无是指:无油污、无杂草、无明火、无易燃物;五不漏是指: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不漏电、不漏火。
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职业卫生、环保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对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企业不准开工投产。
五同时: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76-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三不动火:无合格的火票不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监火人不在场不动火。
三停四查:“三停”即通过险路桥前停车观察路况、通过城市前停车整理车容车况、遇有行车安全障碍的停车排除事故隐患;“四查”即途中停车检查车辆轮胎气压是否正常、检查车辆转向、制动等部位是否灵敏安全可靠、检查车辆指示信号是否有效、检查货物是否捆绑牢固。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高处作业:凡在距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危险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受限空间:是指具有已知或潜在危险和有限的出入口结构的封闭空间。
工业用火:在油气、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和油(气)容器、管线、设备或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进行焊、割、加热、加温、打磨等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施工作业。
三交一封一定:指节假日期间,不值班车辆驾驶员向单位上交机动车辆行驶证、准驾证、车钥匙,单位封存车辆,定点停放。
-77-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
四全监督管理原则: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三查四定:三查:查设计漏项、查施工质量隐患、查未完工程;四定:对检查出的问题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定整改时间。
职业病:职工因受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由国家以法规形式规定并经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
职业禁忌症:某些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国家认定的,在易发生伤害及职业危害的场合供职工穿戴或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承包商:由业主雇佣来完成施工、建设、安装、检修等工作或提供服务的个人、公司或合作者。
供应商:为业主供应原料与设备设施的个人、公司或合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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