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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方案

2022-02-08 来源:客趣旅游网
五、造价咨询实施方案

本方案应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5.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组织分工;

5.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及实施; 5.3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人员职责;

5.4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和进度保证措施等保障措施。

5.5 承诺措施等。

5.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组织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组织分工;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组织机构

组织结构图:

项目总负责人 质量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 现场项目负责人 高级项目经理 质量控制负责人 工 程 组 建筑项目小组 安装项目小组 装饰项目小组 市政、绿化项目小组

二、岗位设置及人员组织分工 1、项目负责人 组织分工:

(1)承担咨询项目的组织实施、专业间协调和质量管理工作;对项目组成员的执行行为进行管理。

(2)负责办理咨询项目委托合同的草拟,接收和验核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3)制定项目作业计划,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负责统一咨询项目的技术经济分析的原则、编审依据和编审方法。

(5)动态掌握咨询项目实施状况,负责督促检查各咨询子项和各专业的进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6)对咨询项目的咨询质量负责,监督专业咨询员进行质量校核;负责对项目初步成果进行复核。

2、专业咨询员 组织分工:

(1)承担咨询项目的组织实施、专业间协调和质量管理工作;对项目组成员的执行行为进行管理。

(2)负责办理咨询项目委托合同的草拟,接收和验核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3)制定项目作业计划。

(4)负责统一咨询项目的技术经济分析的原则、编审依据和编审方法。

(5)动态掌握咨询项目实施状况,负责督促检查各咨询子项和各专业的进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6)对咨询项目的咨询质量负责,监督专业咨询员进行质量校核;负责对项目初步成果进行复核

5.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及实施;

工程建设造价控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核心部分,它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即体现在对工程建设前期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设计、施工再到竣工交付使用等所需全部建设费用的确定、控制、监督和管理。一般来说,建设工程都具有周期长、生产要素价格变化频繁和产品单件性、固定性等特征,使得建设工程的造价复杂多变,因此,对其造价管理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包括建设工程的立项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

1、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是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中重要的阶段,是对定位产品从技术、经济和市场方面的深化,设计的过程是一个优化的过程,是在满足市场条件和国家技术规范基础上围绕投资估算进行的具体化过程。影响项目投资最大的阶段,也是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为75%-95%,因为初步设计阶段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外观设计、平面布置及装修标准等全部应确定,这些在建筑工程中占工程总造价75%-95%。在技术设计阶段,只是对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确定,而这一部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只占工程总造价的35%-75%;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为5%-35%。很显然,项目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施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有资料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小于1%的费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超过75%。长期以来,人们普遍忽视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的造价控制,而往往把控制

工程造价的主要精力放在施工阶段,这样做尽管也有效果,但毕竟是“亡羊补牢”,事倍功半。要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就要把重点转移到前期阶段上来,尤其是抓住设计这个关键,未雨绸缪,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招标阶段

招投标阶段是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阶段,对后期的造价控制起决定性作用。其决定性不是体现在可以压低多少造价,而是在将项目实施过程中影响工程造价增加的因素加以约定的基础上合理的降低工程造价。建设工程推行招投标后,在缩短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抵制不正之风方面作用明显。也有效地保障了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原来的招投标阶段实行预算定额计价模式已不适应,采用国际上普遍使用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进行招投标是必然趋势。 (1)、发标阶段

招标阶段产生的中标价是合同价的基础,因此发标阶段的工作对造价的影响很大,必须充分重视。针对图纸的设计深度和工程的性质,确定便于造价控制的、适当的工程计价方法,如工料单价单位估价法和综合单价单位估价法。详细勘察工程现场,根据现场的情况编制招标文件,确定一些有利于造价控制的计量方法。如对一些现场计量比较复杂,不易计量的基坑排水台班,拆迁场地的建筑垃圾清理等项目,可采用合价包干的形式。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力求完整而又不琐碎,在统一计量规则的前提下,有些清单子目能合并的应尽量合并,以利

于计量阶段的控制。起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时,应对所采用的计量和计价方法进行认真的推敲和研究,一些涉及到工程计量与支付方面的条款的制定应严密、完整,与计量和计价的模式和方法相一致,以免引起歧义。

(2)、清标阶段

清标的目的是为了充分了解投标文件的内容,对照招标文件对标书的响应性和符合性进行检查,清标工作留有足够的时间,从造价的角度,重点应审查施工方案,由于施工工艺的不同、施工组织方案和措施的不同,会引起项目单价的显著差别;对工程报价,主要看是否有多算、少算、漏报、缺项以及价格组成的合理性情况等。发现问题应及时让投标人进行澄清,通过澄清使得各投标单位的报价进一步明确,以免中标后对报价的组成内容产生分歧。

(3)、评标阶段

合理应用最低价中标的单因素评标法和最高分中标的综合因素评标法。单纯从造价控制来说,招标单位当然希望合理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但由于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的成本较难确定,有些投标人往往会采用恶性竞争策略,如采用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中标,而施工过程中再想方设法采取偷工减料,或者通过变更、签证等办法补回损失,给工程质量和造价控制都带来很大难度。为减少上述行为的发生,在评标时除了对一些简单的工程可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单因素评标法,对一些较复杂的工程应尽可能采用综合因素评标法,即除了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外,还要对其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方

案、拟投入的人员和机械设备等进行综合评审。

对投标报价评分时,不只看总报价,同时重视清单子目的单价,以防止和限制投标单位采用不均衡报价法。这是因为总价符合要求的,并不等于每一清单项目的单价也符合要求;总价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清单项目的单价也最低。对清单项目单价的评审,可采用平均值法,也可采用权重分配法。

3、合同洽谈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和发展以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逐渐推广,施工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对确定工程造价所起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一旦施工单位在工程价款结算中发生争议或诉诸法律,在所提供的不同论据当中,合同条款中的约定、解释往往是第一位和决定性的。因此,我们建议对工程合同给予高度的重视,签订合同前对合同条款进行充分细致地分析、论证。

(1)、确定中标人之后,还要再一次详细审阅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评标时的澄清内容在合同中进一步进行明确,同时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对一些明显不合理的子目的单价与中标人进行协商、调整,特别是对施工阶段很有可能发生大量变更的项目,更应如此。实践表明,合同签定前的协商对后期造价控制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协商结果也较能让双方满意。

(2)、明确施工范围、内容和界线。本工程若有多个施工队伍同时施工时,工作内容往往发生交叉,而在实际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对工程的施工范围、工程量划分的界线往往规定的不够具体明确,有

些施工队伍的施工范围或是超出或是未达到要求的本意,容易引起甲乙双方以及相衔接的不同施工队伍间的争议,尤其是在日后工程结算中的争议。

(3)、明确取费标准。合同中决算的取费标准应加以明确。有些施工单位的资质较高,但出于增加自身在投标中竞争力的考虑,愿意接受较低的取费标准;而有些施工单位的资质较低,可一旦取得施工合同后,又想按照较高的费率取费。 而不同的取费标准,所差的工程款数目是较大的。应该在最初的合同中明确,以免为以后的工程决算留下隐患。

(4)、对材料价格有限价的,应在合同中明确。为了降低工程造价,经过市场调研,确定一些建材的市场限价,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规定决算时的建材价格按此找差。但在签订的合同中,对此未加提及。在决算过程中,施工单位可能会以当初不知情、合同中也未约定为理由,对此提出异议。如果将争议诉诸法律,即使有书面形式通知也未必具有法律效力和解释权。这样的争议要在合同阶段就给予避免。

(5)、慎重对待合同中标注的工程暂定额。如果合同中规定最终工程款的确定,由经过工程管理、审计部门审核后的决算为准。但还有一个工程的暂定额,是以施工方提出的预算价为基准,并以此为依据给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为此,施工单位往往有意高估工程款,有时在决算前,即使只支付了施工方报出的工程款的80%,但经决算审核,实际已经超出了其应得的工程款,这会给我们造成被动,即

多付了工程款,还对保证工程质量不利。而且在工程决算中,因为决算结果对施工方不利,施工单位可能不配合决算手续的履行,不能及时顺利完成工程决算,为以后留下了隐患。如果以后发生资料丢失,相关人员工作变动,新接手的负责人不了解情况,施工单位可能得陇望蜀,进一步要求未达到合同预签额的工程款。所以有必要对合同中签订的暂定额作以初步审核,防止其水份过大。

(6)、合同中慎重确定单价。按照工程量签订的单价合同,一定要经过市场调研,合理地确定价格,否则一旦在合同上落笔,即使在以后的决算审核中发现合同价格大大高于市场价,也是无力更改的,只能按合同规定的价格给付工程款,为此造价控制小组会及时提供咨询服务。

4、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是实行建设工程价值的主要阶段,是资金投入最大的阶段,也是目前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阶段。在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工程付款控制、工程变更费用控制、预防并处理好费用索赔、挖掘节约工程造价潜力来实现实际发生费用不超过计划投资等。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工作内容包括组织、经济、技术、合同等多方面的内容。

(1)、施工的前期准备。首先根据需要成立造价控制小组,组织小组成员认真熟悉设计图纸,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

点。

(2)、积极参与图纸会审。小组成员应认真参与图纸会审,将工程变更的发生尽量控制在施工之前。在施工之前,克服设计方案的不足或缺陷,所花费的代价最小,取得的效果最好。在施工之前,组织造价控制小组对图纸技术上的合理性、施工上的可行性、工程造价上的最经济性进行审核,从各个不同角度对设计图纸进行全面的审核管理工作,以求得提高施工图质量,避免因设计考虑不周或失误给施工带来洽商,造成经济损失。

(3)、加强施工图预算管理。施工图预算是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确定承包合同价,进行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故造价控制小组会积极配合贵方有关人员参与审核施工图预算。

(4)、加强对现场工程量变更签证的管理。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或是现场发生未预料到的情况,或是有特殊新的要求,都会发生工程量的变更。工程量变更往往会引起投资增加。为了把投资控制在预定的范围内,会同甲方有关人员严格控制和审定工程变更。无论是哪一方原因提出的工程变更,必需经过工程项目管理部门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审核同意。变更设计必须在合同条款的约束下进行,任何变更不能使合同失效。变更后的单价仍执行合同中已有的单价,如合同中无此单价,应按合同条款进行测算单价,经造价控制小组审定,双方认可后,按认可的单价执行。

(5)、造价控制小组认真落实从工程造价控制角度进行施工跟

踪的人员分工、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人。

(6)、施工过程中进行工程造价跟踪控制,定期进行造价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的比较。发现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提供纠偏措施。

(7)、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支出做好分析与预测,经常或定期向业主提交项目造价控制及其存在的问题。

(8)、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系统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参与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9)、继续寻找通过设计挖掘节约造价的可能性。

(10)、审核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注意组织实施的措施是否合理,各工序劳动力安排、工种与施工进度是否匹配,选择的施工机械、设备等是否合理,防止大马拉小车的现象发生。尽可能避免土方和材料、半成品二次倒运的发生。在施工区内范围通盘考虑,则可以节省大笔资金。

(11)、做好工程施工纪录,必要时做影像记录,为工程结算打下基础。收集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注意有实际变更情况的图纸与现场签证等,为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

(12)、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与原设计不相符的施工做法未必都有设计变更签证。因此不能完全按照设计图和签证计算工程量,故我们会委派造价控制小组进行实时跟踪,并做到随叫随到。多与现场工程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实际情况,

掌握一手资料,为竣工结算打下基础。

(13)、造价控制小组认真参与合同的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它对造价控制的影响。工程变更签证多是引起造价增加,但不排除有些现场签证使得实际工程量比原设计要有所减少,如果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对签证单等施工资料缺少管理,单纯依靠施工单位自己管理,当工程结束进行结算时,施工单位在向结算审核人员提供工程资料时,可能只提供对自己有利的、增加了工程量的签证单,而对减少了工程量的签证单则瞒而不报,审核人员若不了解实际情况,会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5、工程结算与竣工结算

工程结算审核是确定工程造价的最后一个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核算工程量等审核工作是件很繁重、琐碎的工作,要求我们审核人员具有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

(1)、合同条款,审核竣工结算编制范围及费用范围。审核竣工内容是否符合合同要求、验收是否合格,审核结算方法、计价方法、优惠条款是否符合合同;按竣工图审核工程量,在审核中,应根据竣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按照国家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逐项核对;严格执行计价依据与计价方法;严格审查设计变更签证;检查取费标准,工程取费标准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执行。

(2)、掌握完整的、第一手的工程竣工资料。主要包括工程施工合同、竣工图纸、施工组织方案、工程变更签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要求提供原始件)。通过对这些资料的了解,保证在开始核

算工程量前,对工程施工范围、合同的特殊约定、是否有甲方供料等情况有个通盘地、全面地了解。避免错算、漏算工程量。审查现场签证时,要加以鉴别,看所要求的增加工程量是否合理。如因下雨、地基或管沟进水影响施工,施工方用抽水泵排水后,就要求给以签证,确认抽水台班、增加人工工日等,因为这也是实际情况,若住工地代表也就给以了签证,但在核算工程造价时,根据有关规定,雨天排水等施工措施属于施工方在签定合同前就应预料到并承担的风险,而且在相关的费率中已有考虑,不应再因此增加工程造价了。如果有重复签证、与其它资料相矛盾的签证,必须进一步了解、核实。如果与相邻的其它工程有交叉,还要和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情况。如在同一区域或相邻区域不同施工队伍施工的土石方工程,很容易发生重复签证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进行确认。

(3)、认真核算工程量,防止高套定额和取费。施工单位为了获得尽可能多的收益,往往巧立名目,故意错算、多算工程量,并且尽量套用单价较高的定额子目,或者是重复取项。如实际是机械挖土,报为定额单价更高的人工挖土,并高报土方的硬度级别。如工程本是砖砌台阶的套用混凝土台阶定额,本来是纤维板门的套用镶板门定额子目等等,造价控制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对待。

(4)、了解市场动态,依照实际审核建材价格。在竞争激烈、环境变化很快的市场当中,建材价格变动很频繁。不了解市场情况,就无法确定价格,无法进行准确的审核,故小组成员必须定期做市场调查,把调查结果汇总成册,以备后用。

(5)、结算审核工作原则

审核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工作纪律。严格保持审核工作独立性、公正性。审核人员只对审核范围的工作内容,依照委托要求,国家法规和审核方案及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各类新信息作出客观判断与评价,为建设单位提供决策咨询。

(1)、审核人员,不得参加被审计单位宴请;

(2)、不准向被审核单位报销和领取任何费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无关要求;

(3)、不得接受审核单位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等财物; (4)、工作人员对在审核过程中的被审核单位商业机密,应遵守保密性原则,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5)对违章违纪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按我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及相关制度执行处理,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工程初审结果出来后及时甲方有关人员沟通,并说明审减原因,无误后与施工单位核对,认可后及时出审核报告。

5.3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人员职责; 1、项目负责人 岗位职责:

(1)遵守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工程造价咨询的法规、规范、标准和知道规程,执行企业规章制度。

(2)承担咨询项目的组织实施、专业间协调和质量管理工作;对项目组成员的执行行为进行管理。

(3)负责办理咨询项目委托合同的草拟,接收和验核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4)制定项目作业计划,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5)负责统一咨询项目的技术经济分析的原则、编审依据和编审方法。

(6)动态掌握咨询项目实施状况,负责督促检查各咨询子项和各专业的进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7)对咨询项目的咨询质量负责,监督专业咨询员进行质量校核;负责对项目初步成果进行复核。

(8)综合编写咨询成果报告及其总说明、总目录,确保成果文件格式规范、标书清晰和满足使用需要。

(9)负责咨询报告的送达;负责与委托方结算咨询费;将必须归还委托方和归档的资料,及时整理,收集齐全,分别办理归还和移交归档手续。

2、专业咨询员 岗位职责:

(1)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执行作业计划,对本专业的咨询质量和进度负责。

(2)遵守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工程造价咨询的法规、规范、标准和知道规程,执行企业规章制度。

(3)根据作业计划制定的咨询原则、技术标准选用正确的调查分析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确保数据和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

(4)对专业成果质量进行自主控制,认真校核咨询成果。 (5)编写本专业咨询成果文件,确保成果文件格式规范、表述清晰和满足使用需要。

(6)完成作业计划后将必须归还委托方和归档的资料,及时整理,收集齐全,交项目负责人或专人办理归还和移交归档手续。

(7)规范执业行为,遵守执业道德。

5.4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和进度保证措施等保障措施。

一、质量控制措施

为了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特制定本质量及控制体系。

1、 全员质量管理控制体系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管理,必须建立在全员岗位质量管理责任制的基础上。 参与全员管理的主要有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

其控制程序为: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自校或互校 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复核 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发。

各岗位质量管理职责 技术负责人

负责指导和审核项目经理编制的咨询实施方案,对实施方案深度和风险的规避能力负责,对项目经理执业全过程负责技术指导,主持研究重要技术问题和重大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处理意见;对更新的软件、新颁布的工程造价咨询文件及时组织学习,针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问题,建立全员参与研讨的互动机制,提高全体执业人员专业水平;结合造价咨询业务具体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归纳其共性问题,并将存在的共性问题纳入质量改进目标,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与方法。

项目经理

负责编制项目的预算实施方案,组织本项目组专业人员对预算实施方案的学习,并用它来指导项目组每个成员的执业行为;对委托方提供预算资料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负责,并办理资料交接清单;按照实施方案拟定的原则、风险防范要点、计价依据等要素,规范地开展预算工作;具体负责业务实施过程中相关单位、相关专业人员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对预算过程中尚未排除的风险,须如实向技术负责人反映报告,并在初步成果文件形成前加以解决;按照公司规定,对项目组初步预算成果复核后,汇总成册;对预算初步成果文件的评价深度和复核质量负责;预算成果审核后,负责组织按质量控制总监(或总审)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

按照批准的预算实施方案,规范地进行预算工作;对自己的计价依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计算结果、取证及必要的论证分析评价过程记录进行系统的归纳整理和留存;依据留存资料,完成预算初步成果的自校或互校,自校或互校后的初步成果,应表述清晰规范完整、计算数据齐全准确,结论真实可靠;对自己发现而无法排除的风险,须在预算过程中,及时向项目经理反映汇报,以利于问题解决;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对自己承担的预算初步成果质量负责,对支撑自己预算结论的资料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对送审的预算初步成果按复核和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2、日常质量监管体系

主要通过调阅预算成果资料和检查正在实施过程中的预算项目程序的合规性等方式进行监管。其监管方式主要有:

2.1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是指公司对项目组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实施的集中检查。

2.2抽查

抽查是指公司对项目组预算过程的规范性情况进行的监督抽查。 2.3专项稽查

专项稽查是指公司依据投诉、举报和重大质量事故进行的专门监督检查。

3、质量控制措施

围绕以下三个文件的建立过程,对预算业务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3.1立项性文件 3.1.1预算合同

预算合同是开展预算行为的基本依据,是决定预算范围和深度的依据,是检验预算成果的依据。预算合同应依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并对上述内容界定清晰。

3.1.2预算实施方案

项目经理依据委托方咨询要求,编制工程预算实施方案。预算实施方案应结合具体情况,在评估预算风险的基础上,围绕预算目标(或目的)、范围,确定预算的内容、方法和步骤。针对评估的风险,拟

定出有利于保证预算公平、公正结论的,规范预算行为活动的对应措施。

3.2证明性文件

证明性文件的形成过程和质量,是检查实施方案贯彻执行情况、保证预算成果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动态管理的监控重点。

预算过程中收集的咨询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证明性文件应具备的基本要求:

客观性是指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材料; 相关性是指证据与咨询事项之间有实质性联系; 充分性是指证据足以证明咨询事项并形成咨询结论; 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符合法定种类,并依照法定程序取得。 3.3结论性文件

预算成果文件应具备依据的完备性,结论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3.3.1项目竣工结算预算结论性文件,应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对工程量计算、计价、相关费用进行核定;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手续合规性及与实际竣工项目内容的一致性进行审核,确保计算无误、计价正确、深度符合规定要求、计算和结论清楚、附表齐全。

3.3.2预算成果文件应符合并达到国家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行业的现行规定与要求。

二、进度保证措施

序号 阶段 咨询事项 工程招标及承发包合同签一 第一阶段 订阶段 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标收到工程量清单及标底之日起5个1. 底 2. 审核招标文件、资审文件 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到拟签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3. 审核拟签合同 完成 二 第二阶段 施工阶段 工作日内完成 收到招标文件、资审文件之日起3 造价咨询时间目标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程收到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程签1. 签证的审核 2. 工程月进度款审核 日内完成 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三 第三阶段 竣工结算阶段 算资料之日起60天内完成 配合政府审计完成本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以配合完成审四 第四阶段 审计工作 …… 计工作为前提 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到工程月进度款之日起3个工作进度控制措施:

中标后,立即与建设单位联系,全面了解项目情况,收集各项资料,为正式审计进行准备工作。进入正式审计阶段后, 按照建设单位的时间要求以及项目的安排,确定正式审计的进点时间,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出的工作进度计划,按要求及时完成审计工作。具体进度控制措施如下:

1、依据委托单位提供的总体施工组织计划、投资计划、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依据各阶段不同要求,制订造价咨询人员进场计划。并定期与委托单位了解实际进展情况,按实调整计划偏差,以保证造价咨询有序实施。

2、重视日常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校核工作,在平时的工作中,需要求施工单位报送资料一次完成,防止因资料不齐全后补资料而导致审计效率降低,审计进度拖延。

3、项目人员的配备保持固定,专工在派驻项目执行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时,我公司将不再安排委派其他业务,并保证服务工作没有结束,人员不进行调换,以防止因专工换岗而影响审计进度。

4、及时解决服务工作存在的原则问题,我们要求项目组在碰到此类问题,及时向公司进行汇报,讨论后形成初部意见,并与各方会务,及时达成共识,指导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高效运行。

5、提高造价咨询服务能力。公司定期对专工进行培训,并将各年度的工作案例进行讲解和讨论,传授工作技巧,提高项目组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公司要求项目组在每项工作开展前统一工作标准,避免因标准不一致,影响审计工作质量和进度。

5.5 承诺措施等。 服务承诺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质量控制的环节也很多。只有把质量意识贯彻始终,加强法规和建筑工程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审计人员技术和职业道德水平,才能使每一个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都成为精品,同时为工程预算审计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我公司郑重承诺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达到委托方满意,为此制定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

一、我公司的具体业务质量控制层次分为: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经理质量控制复核和技术负责人审核。

第一项目组内部复核

项目负责人是指项目组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本公司在业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造价师。本公司选派具备一定资历、经验、能力和执业道德的注册造价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对分派的每个业务项目的总体质量负责。

项目负责人应当在业务的所有阶段,通过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向项目组其他成员强调下列事项的重要性,以保证业务的质量:

(一)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项目;

(二)遵守适用的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三)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此外,项目负责人还

应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好整个项目组各成员的工作。项目组内部的复核并非全部都由项目负责人执行,项目负责人可以委派项目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去复核经验较少的人员所执行的工作。但项目负责人应对复核负责。

在项目组内部复核时,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作是否已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二)重大事项是否已提请进一步考虑;

(三)相关事项是否已进行适当咨询,由此形成的结论是否得到记录和执行;

(四)是否需要修改已执行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五)已执行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是否支持形成的结论,并已得到适当记录;

(六)获取的工程造价咨询依据是否充分、适当;

(七)工程造价咨询程序的目标是否实现。在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前,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复核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底稿和与项目组讨论,确信获取的审计证据已经充分、适当,足以支持形成的结论和拟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工程造价咨询过程的适当阶段及时实施复核,以使重大事项在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前能够得到满意解决。

项目负责人复核的内容包括对关键领域所作的判断,尤其是执行

业务过程中识别出的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特别风险以及项目负责人认为重要的其他领域。项目组内部以及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复核的范围和时间予以适当记录。

第二项目经理

质量控制复核项目经理在出具报告前,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在准备报告时形成的结论作出客观评价的过程。

本公司一般指派独立于该业务的注册造价师负责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充分体现分类控制、突出重点的质量控制理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应对复核内容负责,但不减轻、不替代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在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时,复核人员应当对以下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复核:

(一)项目组就具体业务对独立性作出的评价;

(二)在工程造价咨询过程中识别的特别风险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作出的判断,尤其是关于重要性和特别风险的判断; (四)是否已就存在的意见分歧、其他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适当咨询,以及咨询得出的结论;

(五)在工程造价咨询中识别的已更正和未更正的错报的重要程度及处理情况;

(六)拟与管理层、治理层以及其他方面沟通的事项; (七)所复核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底稿是否反映了针对重大判断

执行的工作,是否支持得出的结论;

(八)拟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的适当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当在业务过程中的适当阶段及时实施复核,以使重大事项在出具报告前得到满意解决。

如果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建议,并且重大事项未得到满意解决,项目负责人不应当出具报告。只有在按照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处理意见分歧的程序解决重大事项后,项目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

对下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情况应记录在工作底稿中:

(一)有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政策所要求的程序已得到执行; (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在出具报告前业已完成;

(三)复核人员没有发现任何尚未解决的事项,使其认为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及形成的结论不适当。

第三公司技术负责人

终极审核技术负责人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本所要求技术负责人对具体业务进行终结复核工作。终级复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审计约定事项及审计计划的完成情况; 2.重点预算、重要审计领域的测试是否充分; 3.审计调整事项是否恰当;

4.审计意见确定是否恰当,审计报告表述是否规范。 第四意见分歧

在业务执行中,时常可能会出现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

之间以及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对业务问题的意见出现分歧是正常现象。

本公司规定:

1.由本公司项目组内部、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进行广泛、充分的讨论,寻找解决分歧的办法;

2.也可向适当的其他执业者、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行业协会或监管机构进行咨询,以解决这些分歧;

3.如上述途径仍然无法明确解决分歧,主任注册造价师应遵循谨慎性原则提出解决分歧的最终方法。

只有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 二、监管措施

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守情况的监控旨在评价: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情况; (二)质量控制制度设计是否适当,运行是否有效;

(三)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应用是否得当,以便本公司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业务报告。

本公司由技术负责人履行监控责任,或由技术负责人委派部门主任履行监控责任。监控内容包括质量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本所要求从下列方面对质量控制制度进行持续考虑和评价: (一)确定质量控制制度的完善措施,包括要求对有关教育与培训的政策和程序提供反馈意见;

(二)与本公司适当人员沟通已识别的质量控制制度在设计、理解或执行方面存在的缺陷;

(三)由本公司适当人员采取追踪措施,以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及时作出必要的修正。

对质量控制制度的持续考虑和评价还包括分析下列事项: (一)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新变化,以及本公司的政策和程序如何适当反映这些变化;

(二)有关独立性政策和程序遵守情况的书面确认函; (三)职业发展,包括培训;

(四)与接受和保持客户关系及具体业务相关的决策。 本所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在每个周期内,应对每个项目负责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本公司在选取单项业务进行检查时,可以不事先告知相关项目组。

参与业务执行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人员不应承担该项业务的检查工作。在确定检查的范围时,本公司可以考虑外部独立检查的范围或结论,但这些检查并不能替代自身的内部监控。

本公司可以利用具有适当资格的外部人员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行业务检查及其他监控程序。

本公司评价实施监控程序发现的缺陷的影响,并确定这些缺陷属于下列哪种情况:

(一)该缺陷并不必然表明质量控制制度不足以合理保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以及本所和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二)该缺陷是系统性的、重复出现的或其他需要及时纠正的重大缺陷。我公司将实施监控程序发现的缺陷及建议采取的适当补救措施,告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适当人员。

本所在评价各种缺陷后,应当提出下列改进措施: (一)采取与某项业务或某个成员相关的适当补救措施; (二)将监控发现的缺陷告知负责培训和职业发展的人员; (三)改进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四)对违反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政策和程序的人员,尤其是对反复违规的人员实施惩戒。

如果实施监控程序的结果表明出具的报告可能不适当,或在执行业务过程中遗漏了应有的程序,本公司确定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以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业务准则的规定。同时,应当考虑征询法律意见。

本公司每年至少半年一次将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结果,传达给项目负责人及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内部的其他适当人员,以使本公司及其相关人员能够在其职责范围内及时采取适当的行动。

传达的信息应当包括: (一)已实施的监控程序; (二)实施监控程序得出的结论;

(三)系统性的、重复出现的或其他重大的缺陷及其整改措施。向相关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传达已发现的缺陷,通常不指明涉及的具体业务,除非指明具体业务对这些人员适当履行职责是必要的。

适当记录下列监控事项:

(一)制定的监控程序,包括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的程序; (二)对监控程序实施情况的评价;

(三)识别出的缺陷,对其影响的评价,是否采取行动及采取何种行动的依据。

对监控程序实施情况评价的记录包括下列方面:

(一)对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遵守情况; (二)质量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否适当,运行是否有效; (三)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否已得到适当遵守,以使本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本所要求适当处理针对下列事项的投诉和指控:

(一)已实施的工作未能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

(二)未能遵守本所质量控制制度。

作为处理投诉和指控过程的一部分,本公司设立投诉和指控渠道,以使本所公司人员能够没有顾虑地提出关心的问题。

本公司要求按照既定的政策和程序调查投诉和指控事项,并对投诉和指控及其处理情况予以记录。

本公司委派不参与该项业务的具有足够、适当经验和权限的人员

负责对调查的监督。必要时,聘请法律专家参与调查工作。

在特殊情况下,本所也可以利用具有适当资格的外部人员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调查。

如果调查结果表明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在设计或运行方面存在缺陷,或者存在违反质量控制制度的情况,本公司要求采取适当行动予以妥善解决。

三、审核服务的承诺。至少应包括:组织保证、审核时限、误差率控制等。

(1)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执业理念。“诚信”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每一名注册造价师、每一名审计人员的责任。在执业过程中,我们始终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为己任,把社会公众利益放在首位,切实发挥注册造价师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职责,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进步和行业的长远发展。我们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勤勉尽责,自尊自律,诚实守信。成立审计项目小组,内设项目经理、外勤主管以及审计员,各司其职,实施各项审计程序,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以及风险评估,就审计项目发表审计意见。

(2)强化质量控制,提高执业水平。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不断完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内部管理,加强内部质量控制,不为获取利益而随意删减执业程序、简略取证工作、发表不当意见、出具不实报告,认真执行三级复核制度,严格控制执业风险,向社会公众及政府部门提供具有公信力的业务报告。在审计(审核)

项目开始前,拟定总体审计策略,在业务约定的时间内按时按质完成审计(审核)程序、出具审计报告,绝不浪费被审计单位及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人力、物力、财力。

(3)在实施审计程序时,高度保持审计人员的严谨性、勤勉尽责,认真复核、加计数据,通过项目组内部复核、事务所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和主任造价师终级复核程序严格控制误差率,确保发表的审计意见的客观公正及公允性。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我们愿接受协会和监督部门的处罚。

对各专业咨询服务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 1.设计深度

设计深度如果存在问题,会导致招标项目漏项,预算不能反映项目的整体投资,也会导致后期的施工单位工期和费用索赔,对项目的目标控制产生较大影响。

解决方案:

1.1审核设计服务合同条款中是否对设计质量进行奖惩的约束; 1.2增加设计监理,避免因设计缺陷带来的后期变更和索赔; 1.3我们认为施工总承包招标之前应进行图纸预审,以最大限度的完善设计图纸内容,使中标价更能贴切反映工程项目的总体预算,使投资控制目标更为接近实际情况。

2.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审核

商务条款制订不严谨,会给招标工作和后期结算工作带来困难,也可能会因此而造成损失。

解决方案:

2.1商务条款中约定的计价方式、计价标准应与规范相统一;在表述上全面、准确;变更和索赔的计价标准与招标项目的计价标准相统一;

2.2工程范围界定清晰、总包与专业分包权责划分明确; 2.3商务条款中应对甲供材料的损耗率进行明确规定;暂估价处理、专业分包设置合理;

2.4商务条款中履约保函、进度款支付的制订合理,避免出现超

付现象;

2.5合理分摊商务风险,严格按现行清单规范要求,量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单价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主要材料价格(钢材、砼)约定合理风险幅度。通过商务风险的合理承担,体现建设市场的公平、公正,并保证项目的顺利建设。

3.工程量清单、标底的审核

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是投标单位报价的基础和评判标准,质量高低对投标及后期结算都会产生较大影响。

解决方案:

3.1审核工程量清单特征(部位、规格、做法、材质)描述是否规范、准确、全面;

3.2审核工程量清单的工作量计算准确,避免出现漏项; 3.3审核编制说明(工作范围、编制依据、特殊要求、清单对图纸做法的修改、甲供材和专业分包说明等)表述是否全面、准确;

3.4审核招标控制价中单价组成是否与清单项内容相符,选用定额合理,现场经费和管理费列入综合单价;规费的选定是否符合当地相关规定;材料价格依据是否合适。

4.不平衡报价审核

不平衡报价是施工企业的投标策略,是想通过低价中标,在实施过程中通过设计修改引起相关工作量和单价变化,来实现高价结算。 解决方案:

4.1评标办法的设置,应对不平衡报价进行约束;

4.2将商务标的项目单价与拦标控制价进行对比,找出不平衡项目,进行分析,定性处理;

4.3及时将含糊不清的问题进行询标,要求投标方进行承诺,不留隐患,避免结算争议的发生。

5.索赔的管理

索赔和反索赔及时正确的处理,是实施阶段对预算控制的主要方面。

解决方案:

5.1索赔应以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相关条款合理准确的处理; 5.2对索赔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将各方责任进行准确划分,并及时办理索赔相关事宜;

5.3对可能引起索赔的因素进行准备和预防,并对第三方原因产生的索赔进行追索;

5.4对承包商质量缺陷、工期缺陷进行反索赔。 6.设备及甲供材的管理

设备及甲供材管理是实施过程中预算控制的重要环节 解决方案:

6.1设备及材料采购应坚持采用大渠道供货为主的采购模式; 6.2设备及材料采购采取招标方式,鼓励市场竞争;

6.3设备及甲供料供应按实际工作量进行管理,防止虚假领用的产生。

咨询服务工作的范围、内容、要点、步骤和程序及成果保证体系 一、咨询服务工作的范围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2、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

3、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谈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与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

4、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 5、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

二、咨询服务工作的内容

1、工程招投标及承发包合同签订阶段的服务内容

(1)勘察现场,对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地上地下障碍物等情况进行了解。

(2)审核招标代理公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标底,确保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标底编制的工作质量。

(3)对工程招标标段划分及各标段间临界点设置的合理性提供合理性提供合理化建议,避免因划分不清造成工作量重复或漏项的现象,造成合同风险。

(4)审核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和施工、监理工合同中有关工程预算方面的相关条款进行查阅与补充,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委托方对评标办法中是否涵盖了业绩、信誉、工期、施工能力(装备、技术、方案、管理、安全)、质量标准等关键内容进行审查,提出合理化建议。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是否合法、合规,且是否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等进行审查。

(5)对工程投标文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甲方提供,并提供相应的建议或解决办法。

(6)需要时,列席项目建设相关合同的谈判会议。

(7)分析审核拟签施工、监理合同的合法性、合同文件和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合同的公平性、合同的应变性、合同文字的唯一性和准确性以及合同风险。保证甲方对工程的控制权力,包括:工程变更

权力,进度计划审批权力,实际进度监督权力,施工进度加速权力,质量的绝对检查权力,工程付款的控制权力,承包商不履约时甲方的处理权力等等。

2、施工阶段的服务内容

(1)及时对经施工、监理单位的确认的施工合同中增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价格进行审核、确认。

(2)及时审核、确认、统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经济费用,有效控制因工程变更引起的投资变化,每月进行成本变动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

(3)负责月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审核工作,并对月工程进度款拨付进行审批。

(4)对设计变更可能对工程预算、进度产生较大影响事项进行分析,并出具书面报告提请建设单位决策参考,有效控制因工程设计变更引起的预算成本增加。

(5)对重大工程变更、洽商进行现场核实,并预测其费用。 (6)必要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预算工作相关会议,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7)针对争议性问题,提议由建设方主持,召集监理方、审计方、施工方等主要人员进行四方会审,按照实事求是、协商一致的原则,确保解决方案。

(8)协助建设单位处理施工过程中其他有关工程预算的问题。

3、竣工结算阶段的服务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结算办法及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原则,监督施工单位及时按规定组织编报竣工结算资料。

(2)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依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计价相关文件、规范规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施工合同,通过审查、对比、查证等方法,对照招标投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审查施工合同的有效性;变更、签证手续的完备性、真实性、有效性;工程量计算准确性;各项取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单价确定是否合理法;材料设备价格是否合理合法等等。合理确定工程竣工结算价格,并出具竣工结算报告。

(3)编制结算审核报告,并保证竣工结算真实地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预算,具体内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4)配合政府审计部门完成项目审计工作。

三、咨询服务工作的要点 1、准备阶段 (1)签订咨询合同

签订统一格式的咨询合同,明确合同标的、服务内容、范围、期限、方式、目标要求、资料提供、协作事项、收费标准、违约责任。

(2)制订咨询实施方案

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的咨询实施方案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咨询业务概况、咨询业务要求、咨询依据、咨询原则、咨询标准、咨询方式、咨询成果、综合咨询计划、专业分工、咨询质量目标及操作人员配置等。该咨询实施方案经技术总负责人审定批准后实施。

(3) 配置咨询业务人员

咨询单位应为咨询业务配置相应的操作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相应的各专业造价工程师及概预算人员。

(4)咨询资料的收集整理

咨询单位根据合同明确的标的内容,开列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清单。提供的资料应符合下述要求:①资料的真实性,委托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②资料的充分性,委托人按咨询单位要求提供的项目资料应满足造价咨询计量、确定、控制的需要,资料要完整和充分;③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凡从第三方获得的,必须经委托人确认其真实可靠。咨询业务操作人员在项目负责人的安排下,收集、整理开展咨询工作所必需的其它资料。

2、实施阶段

(1)收集和熟悉有关咨询依据

①项目的实施要求,包括工程拟招标的方式、范围;

②编制招标阶段咨询文件所需的基础资料与相关的设计成果文件(包括满足招标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建设项目特殊条件等;

③与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相关的其它资料。 (2)咨询成果文件的校审

①确保整个招标阶段的咨询服务工作应在独立、公平、公正、科学、诚信的状态下开展;

②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并满足项目本身的特殊条件,确保拟采用的招标方式切实可行并能达到预期目标;

③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的格式和种类应符合项目要求, 内容构成齐全,所涉及的计价依据完备,工程价款的计量、计价及支付方式等清晰合理;

④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的,应有对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清单分类合理,报价基础上内容描述清晰明了、计量正确,清单表式齐备,深度符合有关规定;

⑤建设工程招标标底应在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编制,内容应与招标范围相一致,计价应考虑到项目的特殊条件及市场竞争状态。内容一般应包括编制说明、工程量计算、市场单价、合价及其它相关的施工费用。校审后的咨询成果文件由项目负责人签发,并对其

质量负责。

3、终结阶段

根据工作过程中收集的资料形成咨询初步成果,并征询有关各方的意见,对各方面意见进行汇总记录,召开咨询成果的审定会议或签批确定咨询成果资料,并对资料进行整理、归档。所有涉及工程量清单或标底的计算书不对外印发,经过校审签署后整理齐全保存备查,咨询单位应对合同图纸登记编录,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作为今后施工阶段设计变更时调整工程造价的依据。

4、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标准

为确保审计质量,本公司将选派工作经验丰富、原则性强的专业人员从事本项目的审计工作,并按照中价协[2002]第15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和《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开展审核活动,严格执行本公司的内部质量控制四级复核程序:即由审计组的审计人员按照审计内容和步骤对审计项目全部资料进行详细复核和审查,再交由公司质量监管部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重点复核,最后交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负责人进行质量重点复核。

四、咨询服务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一)建设项目审计准备阶段

1、查阅建设项目审计招投标文件、审计合同等相关资料,与委托方沟通,了解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确定审计项目的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和特殊事项;

2、下发《审计通知书》,并进行审前调查,判定项目是否具备审计条件;

3、向建设单位提供《审计所需资料清单》,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准备审计相关资料,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

4、根据审前调查情况,编制并报审审计实施方案,包括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和要求、审计的方法和应对措施、时间计划、人员计划等;

5、调配人员,成立审计组,进行审计分工,将经批准的审计实施方案下发各审计人员;

6、进行审前培训,安排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收集并学习相关行业的审计依据,包括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单位管理手册等。

(二)建设项目审计实施阶段

1、进驻建设项目现场,召开进驻审计见面会。说明审计意图,听取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相关介绍,建立联络;

2、接收审计所需资料,及时检查审计资料的完整性并发函

督促建设单位完善审计所需资料;

3、编制《审计程序表》,并在此基础上收集和完善审计证明材料、踏勘现场、编写《审计日记》、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发《审计取证函》征询建设单位意见、完善《审计程序表》;

4、编写《审计工作底稿》:对分项审计进行审计评价,总结审计发现问题。

(三)建设项目审计完成阶段

1、编写审计报告初稿并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审计报告初稿要求反映内容齐全、审计证据充分、评价准确;

2、整理审计证明材料、审计日记、审计取证(含回函)、审计程序表、审计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并编制目录,整理为审计档案;

3、在审计报告初稿征求项目负责合伙人意见后发建设单位征求意见,取得回函后执行公司报告书出具流转流程,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4、进行审计资料的信息化处理工作,处理后的信息归入公司信息资料库;

5、进行重大建设项目审计业务完成后的客户服务回访工作,收集并归档委托方对审计质量的评价意见。

造价咨询流程图

五、咨询服务工作的成果保证体系 (一)专业团队的建设

1、把好员工招聘关,引进高素质人才; 2、ECC辅导关系导航图的建立;

(二)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保证造价咨询或审计的质量

1、新员工上岗前培训; 2、集团组织的统一培训; 3、造价板块组织的专业培训;

4、鼓励员工参加注册造价师的考试,提高综合能力。 (三)合理的预算指标,不影响交响成果文件的质量; (四)每年的综合考评指标的设置,有利于成果文件质量的管控; 1、项目评价; 2、指标评价;

(五)为了保证成果文件的质量,必须从项目承接直到完成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控。

1、项目承接阶段; 2、咨询或审计合同的签订;

3、已承接项目的风险评价,制定相应的质量管控措施; 4、计划组织;

5、审核执行阶段。

(1)取得相关资料,了解分析,履行手续; (2)现场踏勘; (3)项目审核实施

对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竣工财务决算、施工阶段跟踪、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等不同类别项目的质量管控,在《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造价咨询业务工作流程》、《造价咨询业务编审规程》等制度中都进行了明确地规定。

6、审核完成阶段 (1)审核报告的复核

咨询成果报告的复核检查,制定各类咨询项目的咨询或审核模板,按模板要求说清相关的内容。 (2)工作底稿

员工除提交电子版外,必须有纸质版,便于复核检查,项目经理、部门必须复核签字。 (3)成果文件的归档

项目完成后,在一个月按制度要求归档,便于质量风险的检查和其他要求,一般存档期限为十年,一年内的档案放在办公区档案室,一年后拉外库。

(4)项目组织管理及其他

项目总结会,以便更好加强智联该管控。 (六)关于成果文件的复核

一个咨询成果文件,必须经过项目经理复核、项目主管经理复核、项目主管合伙人的复核、技术负责人(含复核小组)的复核,A、B类项目须设复核合伙人,复核合伙人要全过程参与质量风险的管控,A类项目还要经过内核管理小组的审核。

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投标文件编制要点

拿到招标文件后,需要对所投项目前期调查,包括工程内容、预算、工期、资金到位情况等,对照调查了解情况结合自身实际,看是否适合投标。

在投标文件编制之前需要注意以下这些问题: 1、仔细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有效期。 2、对废标处理条款:应逐条阅读,注意任何细节。可能导致废标的情况:

1)投标人没有经过正常渠道购买标书或者投标人的名称与登记领取招标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投标单位名称与公章不一致的;

2)投标文件没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或者授权书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必备资质的有效性或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份数和内容的;

5)投标文件没有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6)投标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投标有效期达不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7)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 8)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时未按要求提交原件的; 9)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10)未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 11)投标文件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出现重大负偏差; 12)交货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3)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14)投标文件的合同主要条款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交货、付款、验收、售后服务等),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

15)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达不到招标项目的要求,降低了产品档次或影响产品性能、功能;

16)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文件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17)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文件数量、格式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 18)投标报价与市场价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争的竞争; 19)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 20)投标货物(产品)不符合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 21)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和无法辨认的; 22)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3)投标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24)进口货物(产品)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 25)产品证明文件表达意思不统一的; 26)外文资料未翻译成中文、故意错误翻译的;

3、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之前把指定金额打入指定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各单

位的名称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后,保存好凭证。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是否需要换取保证金收据。

投标保证金可能的缴纳方式:支票、电汇、网银、汇票、本票(具体情况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4、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和修改条款:投标人在拿到招标文件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对不清楚的内容尽快与采购中心进行沟通,澄清模糊概念,对重要问题,应发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以招标人的书面答复为准。

5、对投标报价条款:一定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包括单价、总价,注意价格的大、小写要一致,是否是招标人要求的指定地点交货、由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的全部价格等条款。

6、即使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法人代表授权书。

7、对投标人特别注意条款:如果招标文件设有投标货物及技术规格、偏离表(偏离表应注明正偏离或无偏离)一定仔细阅读,认真的逐一填写,即使没有偏离,也要按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时间。

8、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条款:一定要仔细阅读,并认真准备,缺一不可。如营业执照(副本)、业务资质证书、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等级资质证明等要件,复印件要清楚、工整。仔细查看开标时是否需要原件。

9、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

10、对合同条款的响应:是投标人必须严格履行的,要认真阅读,

积极响应,不响应则可能导致废标。

11、在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投标格式条款,要按照招标文件所列的所有表格样式逐一进行填写(逐一进行编制,不是套用直接填上),同时注意加盖公章、授权人签字、签署日期。同时要注意阅读各种格式下的注意事项。

12、查看评分标准。查阅这部分内容也是让投标人对分值有所了解,能够预估一下投标得分,查看投标文件有无缺漏项目。

13、技术方案与产品功能参数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编制完要注意检查的问题: 1、技术标与商务标是否需要分开编制。

2、封面格式、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是否与招标文件或要求一致。

3、投标函信息填写是否正确。

4、报价与投标函、分价表、汇总表是否一致,大、小写是否一致。

5、工期是否满足要求。 6、投标文件签署要求。 7、正副本文件数量要求。

8、是否需要电子标投标文件,注意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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