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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2024-01-03 来源:客趣旅游网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进一步增强公司员工业务技能和个人素质,提高员工个人绩效和组织绩效,促进员工个人发展和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立足满足本职岗位要求,兼顾个人素质提升。 (二)充分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大力开展内部培训。 (三)外部培训面向公司核心业务,以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 培训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培训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职责。

1.制定和完善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2.编制和实施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编制和管理公司培训费用预算; 4.负责公司培训的组织实施; 5.负责公司培训档案管理。 (二)公司其他部门(单位)职责。

1.编制并实施本部门(单位)的年度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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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荐或提供内部教师或助教人选; 3.负责部门(单位)培训的组织实施; 4.员工培训后的督导与效果追踪; 5.负责本部门(单位)培训档案管理。

第三章 年度培训计划与预算管理

第五条 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公司各部门(单位)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及员工培训需求,制定本部门(单位)年度培训需求计划,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单位)年度培训需求计划并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报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公司培训预算管理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编制培训预算,纳入公司预算。

培训费用须按照公司批准的预算执行,实行专款专用,年度培训费用原则上不得突破预算费用。培训费用仅指培训费、会务费、相应资料费等,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等原则上不纳入培训费用管理。

第四章 培训师资管理

第七条 培训师资来源

(一)人力资源部可根据培训需要聘请内部员工为公司内部培训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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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部培训教师指为特定培训从公司外部聘请的师资,是公司培训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八条 培训师资待遇

(一)员工担任内部培训讲师的业绩纳入个人年度考核。 (二)外聘培训讲师的讲课费标准按相关培训协议规定执行。

第五章 培训档案管理

第九条 培训工作档案

培训工作档案是指与员工培训有关的重要信息与文档资料,包括培训协议或合同(主要是针对外购课程)、培训通知、培训教师情况、培训签到表、培训效果调查表、培训讲义或录像、培训考核试卷、培训学时统计等。

第十条 每年度末,公司各部门(单位)应将本部门(单位)及员工个人年度培训情况及时汇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 新员工培训管理

第十一条 为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公司环境,了解公司基本情况,正确理解公司文化,对于入职的新员工,由新员工所在部门(单位)开展新员工培训。新员工培训包括入职培训和上岗培训两部分。

第十二条 入职培训

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容应包括公司历程、发展战略、公司文化与理念、组织与人事政策、管理制度等,原则上由人力资源部和新员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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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门(单位)共同组织开展。

第十三条 上岗培训

上岗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环境认识,岗位主要职责、基本技能、工作要求和流程、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业务配合要求等。

新员工所在部门(单位)原则上为每位新员工指定专人担任新员工老师,负责新员工工作、思想、学习等方面的指导与帮助。新员工老师的工作纳入本人年度考核。

第七章 岗位技能培训管理

第十四条 岗位技能培训是为适时更新员工业务知识,拓宽员工视野,提高员工业务技能而开展的各种有针对性的培训。

第十五条 课程来源 (一)外购课程。

外购课程是公司员工岗位技能培训的重要资源之一。人力资源部、公司各部门(单位)均可根据需要外购课程。外购课程时,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了解与评估课程内容、教师专长与授课水平等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培训目标。课程内容应在公司内部共享。公司各部门(单位)外购课程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自主开发课程。

由公司内部培训教师自主开发形成的课程。 第十六条 岗位培训类别

岗位培训包括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两种培训方式。内部培训是指在公司内部开展的各项培训,根据培训内容通用程度,内部培训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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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为公司级培训和部门(单位)级培训。外部培训是指根据业务需要,公司有选择地安排员工参加外部机构组织的培训。

第十七条 内部培训——公司级培训

(一)公司级培训是指内容适用性广,跨部门、专业领域或跨管理层级的通用知识或通用技能培训。

(二)公司级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在全公司范围内实施。 第十八条 内部培训——部门(单位)级培训

(一)部门(单位)级培训是指内容适用于单一业务领域或部门要求,针对性强、专业性强的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培训。

(二)部门(单位)级培训由各部门(单位)负责组织,人力资源部提供支持。

(三)部门(单位)级培训年度培训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公司下达的培训预算。其中组织开展培训时,单次费用超过5000元的,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和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十九条 外部培训

(一)外部培训是公司根据工作需要与人才培养要求,有选择地安排员工离岗参加外部机构举办的各种专题培训、考试、考察和研讨会等活动;其中,公司派出参加各类职业(执业)培训和考试的,原则上员工须考试合格并领取相应证书后报销相应费用。

(二)总部各部门员工参加外部培训,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和公司领导审批。

(三)各分(子)公司员工参加外部培训,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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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部门负责人和人事负责部门审核后,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培训费用超过3000元的,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和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条 培训协议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培训的员工须与公司签订相关培训协议,明确员工参加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培训协议的签订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

(一)脱产培训在30天及以上的; (二)培训费用在3000元及以上的; (三)公司要求签订培训合同的其它情况。

第八章 学历学位教育培训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历学位教育是指员工参加国民系列教育的培训,包括本科、专科等学历学位教育。

学历学位教育要结合人才培养和工作需要,培训内容应与公司业务相吻合。对于工作业绩优良、忠诚敬业的员工,公司鼓励其结合自身情况参加各层次的学历学位教育,不断提升个人综合素质。

第二十二条 学历学位教育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学历学位教育的申请

(一)公司总部员工申请参加学历学位教育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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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分(子)公司员工申请参加学历学位教育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四条 学历学位教育的审批 学历学位教育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 学历学位教育的方式

学历学位教育原则上应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

第二十六条 培训期间,学费及相关费用员工自理,学业结束后,员工应及时将学籍档案、相关证书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二十七条 学历学位教育奖励政策

经公司同意参加学历学位教育且获得相关证书者,公司实行学费限额报销政策,其中:本科报销标准为4000元,大专报销标准为3000元。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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